砌築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2021-03-20 06:35:40 字數 2966 閱讀 7105

1.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砌築工1.2 職業定義

使用砂漿或其他黏合材料,將磚、石、砌塊砌成各種形式的砌體和屋面掛瓦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階(國家職業資格**)、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4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或室外),高溫(或低溫),高處(或地下)。

1.5 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學習、計算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有一定的空間感和高處作業能力。動作協調靈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概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畫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12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於160標準學時;高階不少於9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於9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中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階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高階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裝置

理論培訓場地應具有滿足教學需要的標準教室。實際操作培訓場所應具有能滿足培訓教學要求的場地,配備相應的教學材料、工具、裝置。

1.8 鑑定要求

1.8.1 適用物件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

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

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一高階(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

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

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和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1.8.3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

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

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的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

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的配比為1: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綜

合評審委員不少於5人。

1.8.5 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初級不少於240 min,

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 60 min。

1.8.6 鑑定場所裝置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材料、工具、設

備的場所進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百年大計,質量第一。

(2)愛崗敬業,忠於職守。

(3)遵紀守法,安全生產。

(4)尊師愛徒,團結互助。

(5)勤儉節約,關心企業。

(6)鑽研技術,勇於創新。

2.2 基礎知識

2.2.1 識圖與構造知識

(1)一般建築工程施工圖的識讀。

(2)砌築工程各部位構造的一般知識。

(3)砌築工程抗震設防構造的一般知識。

(4)砌築工程受力的一般知識。

2.2.2 砌築材料知識

(1)砌築工程常用材料的種類、效能、識別及質量要求。

(2)常用砌築材料的使用方法。

2.2.3 砌築工具、裝置知識

(1)砌築工具、裝置的種類、效能。

(2)常用砌築工具、裝置的使用與維護方法。

2.2.4 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知識

(1)勞動保護知識。

(2)砌築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3)綠色施工知識。

(4)成品保護知識

2.2.5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知識。

(5)《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知識。

(6)《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知識。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相關知識。

(8)《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相關知識。

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初級、中級、高階和技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階別涵蓋低級別

的要求。

3.1 初級

3.2中級

3.3 高階

3.4 技師

砌築工國家職業標準

1.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砌築工。1.2 職業定義 使用砂漿或其他黏合材料,將磚 石 砌塊砌成各種形狀的砌體和屋面掛瓦的人員。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 初級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階 國家職業資格 技師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4 職業環境 室內,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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