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登出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檔案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
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簽字日期: 代表:
見證律師: 簽字日期:
見證日期:
簽字地點:
本協議一式份。
抵押協議書
抵押人 借款人 位址 抵押權人 貸款人 交通銀行分行 位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年月日雙方簽訂的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以下稱 貸款合同 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 以下稱 協議書 一 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釋義 期房 指尚在建造...
債務抵押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乙方現有一輛輛奧迪q5車,車架號 lfv3b28r5a3011400車牌號 蒙klh797車主劉慧。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信的原則,因乙方出現資金周轉不利不能按期歸還甲方,現甲 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現欠甲方人民幣 600,000.00元 大寫陸拾萬元整 其...
個人車輛抵押協議書
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合同簽訂地 江門蓬江區 今有抵押人身份證號將車抵押給經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一致,特制定以下抵押協議 抵押人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 抵押人將車 車牌號碼抵押給發動機號車架號顏色 1 抵押人將抵押汽車的原件證件 購車發票 登記證 行駛證 購置附加稅證 本 保險單 車船稅 進口車輛的關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