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公證與律師制度試題

2021-05-24 14:32:04 字數 1700 閱讀 6870

c.訴訟發生在我國領域內

d.第三人只能是我國公民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1.公證具有下列效力

a.一切法律行為必須經過公證才具有證據效力

b.公證協議書與法院調解書具有同等效力

c.公證可賦予某些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

d.凡經過公證的債權文書都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e.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具有證據效力

2.建立公證的法律責任制度的意義表現在

a.能夠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b.有利於加強公證人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c.有利於提高公證的質量和效益 d.有利於提高公證機構在群眾中的聲譽

e.有利於提高公證機構的經濟效益

3.不予授予律師資格的情形有

a.受過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的除外) b.年齡未滿65周歲的

c.被開除公職的 d.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e.偽造證明材料申請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

4.律師執業的一般原則包括

a.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b.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c.主權原則 d.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的原則

e.保密原則

5.律師接受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委託之前,應審查的內容有

a.刑事訴訟是否已經提起

b.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是否適格

c.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是否正確

d.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否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引起

e.是否有明確的訴訟請求,有無事實和證據

三、名詞解釋(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4分,共20分)

1.公證員協會

2.出證

3.法律行為公證

4.律師的權利

5.行政附帶民事訴訟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6分,共18分)

1.簡述自願公證與法定公證相結合的原則。

2.簡述公證員不得私自**的義務。

3.簡述律師協會的職責。

五、論述題(本大題12分)

論述刑事辯護律師的主要責任。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1.李某,女,70周歲,體弱多病,膝下有一子,名趙強。趙強自成家後,不但對李某不管不理,不盡贍養義務,而且多次打罵李某,情節十分惡劣。多年來,李某一直依靠鄰居和其他親友照顧。

2023年5月2日,李某因病去世。死後留下樓房一套。趙強為取得其母親留下的遺產,於2023年5月10日向公證處提出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

問:(1)公證處應當要求當事人提供哪些證明材料?(2)本案所述情形,公證處應如何處理?

2.李某因故意殺人,經a地檢察機關批准,由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在偵查機關告知李某所享有的權利後,犯罪嫌疑人李某委託天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某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在辦理委託手續的過程中,張某宣傳自己和法院院長是好朋友,並承諾如果讓其擔任辯護人,定可以減輕刑罰,但要私下額外收取5萬元費用。

李某表示同意。在為李某提供法律幫助的過程中,張某多次替犯罪嫌疑人李某傳遞信件和財物,並向其透露案件的有關資訊。2023年2月13日,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李某提出公訴。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由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律師張某認為再辯護也無濟於事,便拒絕繼續為李某辯護。2023年4月10日,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問:律師張某在執業過程中違反了哪些執業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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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 考試結束前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塗 寫在答題紙上。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 姓名 准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2.每小題選出答案後,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塗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乾淨後,再選塗其他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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