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科工作職責

2021-03-04 00:01:42 字數 3408 閱讀 7622

一、裝置科是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全院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儀器裝置的計畫、購買、管理及維修工作。

二、依據臨床、醫技等科(室)的需求。有計畫購置引導、更新。補充儀器裝置及材料,並做好倉庫儲備和儀器裝置分配排程。安裝除錯工作。

三、嚴把儀器裝置、醫用材料、化學試劑,各類氣體的出、入庫手續,堅決履行危險品保管,發放制度。做好倉庫通風、防潮、排列整潔,防止損壞和丟失。

四、加強裝置的使用管理,抓好裝置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有權調撥使用不當或使用率長期很低的儀器裝置,以使儀器裝置的效益能得以充分的發揮。

五、購置或調入的國內、外貴重精密儀器裝置。應有院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驗收,做好入庫、立帳、建卡、發放手續,建立儀器裝置技術檔案並訂立使用管理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聯絡,按規定進行處理(包括退貨和索賠)。

六、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定期到各科巡迴檢查儀器裝置的完好和使用保管(養)情況,做到維修及時、快速、保養經常主動。

七、指導和檢查儀器裝置使用科室,健全裝置管理制度,做到貴重儀器裝置有專人保管、有操作規程和使用登記。

八、計量管理工作人員應按國家《計量法》,領導和督促臨床、醫技科室對國家規定進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定期檢定和修後檢定。建立健全有關計量管理制度,把好計量器具關。

九、財產會計應按有關法規。嚴格履行職責。作好月、季、年度的財產盤查及對帳工作。

十、失去效能的各種儀器裝置及器械,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由本科審核、簽定後送院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十一、科長對科內的工作全面負責,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副科長協助科長負責相應的工作。

裝置科科長職責

一、在院長和分管院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本科各項工作。

二、負責組織全院醫療儀器裝置、器械、衛生材料的採購、**、管理、維修工作,保證醫院教學、科研、預防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審查各科室提出的醫療儀器、器械的請購計畫。組織有關人員彙編,制定採購計畫,報請院長審批後實施。

四、了解、檢查各科室對醫療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況。做好合理**和調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組織有關人員對購入、調入的國內、外貴重儀器裝置進行驗收、論證鑑定工作,組織建立貴重儀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揮儀器的應有效能。

六、負責本科業務訓練。掌握本科人員的工作、思想情況,做好思想工作。並向院長提出晉公升、獎懲意見。副科長協助科長負責相應的工作。

旗人民醫院醫療裝置科成立之初工作計畫

一、裝置科應根據醫院的發展計畫和經濟條件,制定添置和更新的年度和長期計畫。計畫要兼顧全院各專業、各學科發展的平衡。同時還要考慮各年度財政支出的平衡。

並報院領導及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確定。每年的最後乙個季度,根據各科報來有科主任簽字的各科裝置申購計畫,編制醫院下年度裝置計畫提交院領導及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確定。

二、一般裝置及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的申請,臨床科室需提前乙個月填報申請表,送裝置部門彙總,經審批後交採購員執行。

三、大型醫療裝置(萬元以上)的申購,須有申請科室填寫大型裝置購置申請表,經辦人和科主任要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再交裝置管理部門履行下一步審批手續。

四、根據衛生部醫療裝置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

a、年度裝置計畫和大批量裝置計畫由裝置部門、主管院長共同研究彙總,報院裝置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

b、對於急用的單台醫療器械裝置,本著急用急辦原則上可簡化審批手續,但應履行必須的審批手續,其審批許可權如下:單價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經申請科室負責人、裝置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及可購買。

單價一千元以上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除申請科室負責人與裝置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外,還需主管院長簽字同意方可購買。

萬元以上固定資產、除以上規定外交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低值易耗、衛生材料及維修需配件,可由計畫人員按臨床科室申請,按月制定採購計畫,經裝置管理負責人簽字同意後購買。

醫用儀器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用好、管好醫療儀器裝置,保證醫療、科研、教學的正常開展,人身的安全,現將有關儀器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新購進、調進儀器裝置的科室,在使用之前應由裝置科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安裝、除錯、驗收並在裝置科建卡、掛牌和建立技術資料檔案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單位對操作人員應進行培訓,了解儀器結構、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之後,方可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儀器操作說明書,操作儀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害儀器者,應給予追究責任。

三、安裝儀器裝置時,供電電源的電壓、電流及頻率要符合儀器裝置的要求。

四、儀器接通電源前,應檢查儀器地線是否接觸良好、牢固。特別是手術室、急救室、監護室(icu、)、復甦室等科室嚴禁儀器無接地線開機工作,同時要做到乙個房間只能有乙個公共接地點(即這個房間內,所有儀器裝置的地線都應接在這個接地點上)。

五、使用乾電池的儀器,正負電極不得接反。交流電源使用的三芯插座,應遵守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火線的使用原則。

六、正在執行的儀器,不要讓病人接觸到儀器外殼以防觸電。乙個病人身上同時使用多台儀器時,要隨時分析,以免造成錯誤診斷,要認真觀察,注意安全。

七、遇有臨時停電,應即關閉儀器電源,並將所有功能開關復原到開機前的正常位置,待來電電壓穩定後,再繼續開啟使用。

八、儀器在執行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要隨時觀察儀器執行狀況,如果發現儀器有異常,應先關閉電源,報告裝置科,裝置科接到報告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前往協助處理,待異常排除後,方可繼續開機工作。

九、儀器出現故障需要修理時,應填好修理申請單,送裝置科(計算機報計算機中心)維修組統一安排,不要自己隨便擺弄或拆卸儀器。

十、儀器在常溫、常壓、乾燥、避陽光直射的室內工作,部分儀器要求恆溫、恆濕、無塵條件下工作。

十一、儀器使用完畢,應關閉電源,將各附件整齊放回原處,並用軟乾布將儀器擦淨加罩,下班後關好門、窗、水龍頭等。

十二、使用儀器裝置單位,應有專人管理。對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保管,萬元以上醫療裝置(含計算機和醫療配套裝置)應按等級醫院要求做好儀器裝置執行的各種記錄。

十三、儀器裝置(包括主機、附件、技術資料、說明書等)在裝置科保管,使用科室因工作需要可向裝置科借用,但不得丟失,不得他用。如有破損、失靈部件未經裝置科驗明,亦不得任意丟棄。

十四、所有使用儀器科室,必須對使用的儀器裝置進行日常保養,清潔衛生,儀器(含計算機、印表機)上不得有灰塵、油跡、汙垢,如使用科室沒有按日常保養清潔衛生,經檢查核實視裝置價值作出相應的處罰(每次處罰如下:萬元以下每台100元、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每台150元、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每台200元、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每台500元、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每台800元、100萬元以上每台1000元)。

十五、對儀器使用、保養良好科室及人員視情況給予適當獎勵。十

六、院內網計算機不得擅自連線院外網路及外接裝置,不得安裝遊戲及其他與醫療工作無關軟體,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十七、儀器損失或人為造成故障,應如實反映情況,查明原因報告裝置科。儀器發生故障,不得擅自帶往外地修理。確需外修者應經裝置科驗明並報院領導批准後,方可外送修配。

十八、本院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要經保管單位同意,報分管院領導批准,裝置科備案,才能外借,收回時由保管單位檢查完好後,方可收回。

醫院裝置科工作職責

二 制定醫院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規劃,組織編制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年度購置計畫並具體負責落實。三 建立全院儀器裝置管理網,主持裝置購置的可行性論證 包括技術評估 編制採購計畫,簽定合同,驗收安裝,除錯培訓,維修保養,院內調配發放,裝置的存檔 建帳 建卡,裝置的報廢及事故處理等工作。四 實施醫療器械及...

裝置科職責

一 在院長 分管院長領導下,根據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規,制定本部門的醫療裝置管理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並組織實施。二 積極收集國內外有關醫療裝置 醫用衛生耗材使用更新的醫學資訊和動態,做好臨床 醫技物資 諮詢服務及物資下送等工作。及時總結後勤服務工作經驗,不斷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三 收集彙總各科室裝置 特...

安全裝置科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 生產方針 政策 法律 法規 制度等,協助建立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好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 管理 檢查等工作。2.具體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建築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依據年初制定的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完成全年控制目標。3.抓好意外傷害保險辦理等工作,完善內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