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人員監理工作要點

2021-03-03 23:58:37 字數 3494 閱讀 7702

為加強對監理人員施工監理活動的管理,保證監理工作質量、提高專案管理水平、提高監理人員素質,滿足規範和施工要求,編制以下監理工作要點,

監理員主要職責:

監理員主要職責:

1 核實進場原材料質量檢驗報告和施工測量成果報告等原始資料。

2 檢查承包人用於工程建設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裝置使用情況,並做好現場記錄,認真填寫《監理日記》和《旁站監理(值班)記錄》。

3 檢查並記錄現場施工程式、施工工法等實施過程情況。

4。核實工程計量結果。

5 核查關鍵崗位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監督工程現場的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6 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誌和試驗記錄。

7 核實承包人質量評定的相關原始記錄。

主要工作方法:

1 現場記錄。現場監理要認真、完整記錄每日施工現場的人員、裝置和材料、天氣、施工環境以及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情況。

2 旁站監理。現場監理要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在施工現場對工程專案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的施工,實施連續性的全過程檢查、監督與管理。

3 跟蹤檢測。在承包人進行試樣檢測前,對其檢測人員、儀器裝置以及擬訂的檢測程式和方法進行審核;在承包人對試樣進行檢測時,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確認其程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檢測結果的可信性,並對該結果確認。

4 平行檢測。現場監理在承包人對試樣自行檢測的同時,還需見證取樣進行抽檢,核驗承包人的檢測結果。

5 協調解決。現場監理對參加工程建設各方之間的關係以及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進行調解。

主要工作制度:

1原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檢驗制度。進場的原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應有出廠合格證明和技術說明書,經承包人自檢合格後,方可報監理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應指示在規定時限內運離工地或進行相應處理。

2工程質量檢驗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乙個單元工程,都應經過自檢。合格後方可報現場監理進行複核檢驗。

上道工序或上一單元工程未經複核檢驗或複核檢驗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單元工程施工。

3 工程計量簽證制度。所有申請付款的工程量均應進行計量並經現場監理確認。未經現場監理簽證的付款申請,發包人不應支付。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完成情況

1. 承包人派駐現場的主要管理、技術人員數量及資格是否與施工合同檔案一致。如有變化,應重新審查並報發包人認定。

2. 承包人進場施工裝置的數量和規格、效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檔案要求。

3. 進場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規格、效能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技術條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儲存量是否滿足工程開工及隨後施工的需要。

4.原材料、中間產品的檢測試驗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檔案和相關規範的規定。需提供本工程使用的土料、石料、碎石、砂、水泥、鋼材等原材料及中間產品的檢測試驗報告。

5. 督促承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進行複核,

6. 砼攪拌和系統以及場內道路、供水、供電、供風等施工輔助設施的準備。

7. 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完善。

8. 施工安全、環境保護措施及規章制度的制定及關鍵崗位施工人員的資格。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①督促承包人對工程所有部位和工程使用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的質量進行自檢,並按規定提交相關資料。

②及時對承包人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施工工法以及各種違章作業行為發出調整、制止、整頓直至暫停施工的指示。

③嚴格旁站監理工作,特別注重對易引起滲漏、沖刷、汽蝕等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的質量控制。認真填寫《旁站監理(值班)記錄》

④單元工程(或工序)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不得開始下一單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渠道工程主要是土方工程整理要經過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砼澆築。

⑤發現由於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裝置以及施工裝置或其他原因可能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造成質量事故時,及時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採取措施糾正。必要時,責令其停工整改。

⑥發現施工環境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時,指示承包人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⑦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及其處理措施或遺留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和拍照,儲存好相片或錄影帶等相關資料。認真填寫《監理日記》或《監理日誌》。

工程質量檢驗

現場監理的重點是單元工程或工序的質量評定

①複核、簽認承包人自檢資料。未經承包人自檢或自檢不合格、自檢資料不完善的單元工程(或工序),現場監理有權拒絕檢驗。

②見證取樣、抽檢覆核工程質量。

③需覆蓋的隱蔽工程、工程的隱蔽部位應經現場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

④在工程裝置安裝完成後,督促承包人按規定進行裝置效能試驗,並提交裝置操作和維修手冊。

⑤ 監督承包人真實、齊全、完善、規範地填寫質量評定表。

嚴格工程計量:

①按規範要求嚴格控制可支付的工程量

②按有關規定及施工合同檔案約定的計量方法和計量單位進行計量。

③按規範要求嚴格控制工程計量的程式

④核實該項目的最終計量工程量。

施工安全:

(1)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公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的警示標誌。

(2)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專人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路桿。危險地段,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標誌牌,夜間設紅燈警示。

(3)爆破作業,必須統一指揮,統一訊號,劃定安全警戒區,並明確安全警戒人員。在裝藥、聯線開始前,無關人員一律退出作業區。在點燃開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員一律退到安全地點隱蔽。

爆破後,須經炮工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其他人員方能進入現場。對暗挖石方爆破尚須經過通風,恢復照明、安全處理後,方可進行其它工作。

(4)施工人員安全的規定:

①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口品和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工作(特殊規定者除外)。

②凡經醫生診斷,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適於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③高處作業下面或附近有煤氣、煙塵及其它有害氣體必須採取排除或隔離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④在陡坡、懸崖、桿塔、吊橋腳手架及其它危險邊沿進行懸空作業時,臨空一面必須搭設安全網或防護攔杆。

⑤在帶電體附近進行高處作業時,距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必須滿足有關規範的規定。

⑥高處作業人員使用電梯、吊欄、公升降機等裝置垂直上下時,必須裝有靈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裝置。

(5)施工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照明裝置必須採取防爆措施。

②電源線路不得破損、裸露線芯、接觸潮濕地面,以及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件上。

③嚴禁將電源線芯彎成裸鉤掛在電源線路開關上通電使用。

④保險絲不得超過荷載容量的規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⑤照明裝置拆除後,不得留有帶電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時,則應切斷電源,線頭包以絕緣,固定於地面2.5m以上的適當處。

⑥臨時建築物的照明線路,應固定在絕緣子上,且距建築物不得小於2.5m,穿過牆壁時,應套絕緣管。

(6) 施工防火安全的要求:

①用火作業區距所建的建築物和其它區域不得小於25m,距生活區不小於15m。

②倉庫區、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場距修建的建築物和其它區域不小於20m。

③易燃廢品集中站距離所建的建築物和其它區域不小於30m。防火間距中,不應堆放易燃和可燃物質。

監理人員安全監理職責

1 服從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代表 的安排,直接對工地進行安全監理。2 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照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及相關法規進行安全施工管理。具體負責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實。3 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經常巡視工地安全情況,包括 文明施工 安全防護 施工用電 排柵吊籠和模板支撐等方面,發現問題及...

監理人員職責

監理工作人員 十不准 1 不准向承包單位透露應保密的專案資訊。2 不准向業主和承包單位分組 推薦施工單位。3 不准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 推薦建築材料。4 不准對承包吃 拿 卡 要,參與宴請,損害監理形象。5 不准接受承包單位的資金 獎品 禮品及各種津貼。6 不准參加承包單位組織的旅遊 休假和娛樂活動...

監理人員職責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主持編制監理計畫。2.主持召開監理交底會 第一次工地會議。3.按合同要求監理中心試驗室。4.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及總體施工進度計畫 重要工程材料及配合比。5.簽發支付證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