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方法

2021-03-04 09:52:06 字數 4938 閱讀 5396

(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加有效的了解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意向,加強對青年志願者的管理,確保青年志願服務行動健康有序的開展,使得青年志願服務向著科學化、規範化、規矩化的方向發展,進而推動我校青年志願服務體系建設,更好的倡導志願服務精神,弘揚社會時代新風,根據《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的規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範圍為河西學院註冊志願者。

第二章註冊志願者

第三條·志願者是指不為物質報酬,基於良知、信念和責任,自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註冊志願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式在志願者組織註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願者。

第四條·河西學院註冊青年志願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必須是在我校正式註冊登記的學生或在編教師、行政幹部或校友;

(二) 根據自身願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乙個志願服務隊,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

(三) 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四) 具有奉獻精神;

(五) 具備與所參加的志願服務專案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

(六) 遵守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章程制度

第三章註冊方法及程式、志願者證

第五條·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註冊應遵循以下步驟:

(一) 志願者本人憑學生證向所在青年志願者組織提出申請並加入某一志願服務隊填寫註冊登記表。

(二) 各基層青年志願者協會按照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者進行審核;

(三) 各基層青年志願者協會彙總登記表,填寫彙總表;

(四) 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向審核合格的志願者頒發標明註冊號等內容的 《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註冊服務證》(工本費自付)

第六條·志願者證是河西學院註冊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的登記憑證,內容包括志願者基本資訊、註冊時間、地點、單位、註冊號、志願者服務等級、志願服務記錄和時間累積等。此證由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由志願者本人儲存。

第四章註冊志願者權利及義務

第七條·河西學院註冊青年志願者擁有以下權利:

(一) 享有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權利。

(二) 享有接受相關的志願服務培訓的權利。

(三) 享有要求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的權利,

(四) 享有優先獲得學校各級青年志願者組織、其他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其他志願者提供的服務的權利。

(五) 享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所賦予的權利。

(六) 志願者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理念,奉獻社會,無私助人,享有受到社會和他人尊重的權利。

(七) 志願者本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參加志願服務,有要求與被服務物件有利害關係的人協作的權利。

(八) 享有參與志願者活動並對志願者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九) 註冊志願者對其所屬志願服務組織決定和其他事宜有嚴重異議,可以向所在志願者組織提供正式書面的申訴材料。

(一十) 參加基層志願者組織的志願服務評選表彰活動及推薦參加上級組織的志願服務評選表彰活動。

第八條·河西學院註冊青年志願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學校的規章制度以及所在志願者組織的相關規定,以自身的行動,不斷努力學習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實踐志願者精神,把愛心奉獻給社會和需要幫助的人。

(二) 每名註冊志願者每年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不少於48小時。

(三) 履行志願服務承諾,傳播志願服務理念。

(四) 自覺維護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以及學校的形象。

(五) 自覺維護服務物件的合法權益。

(六)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務物件的錢物,自覺抵制任何以志願者身份從事的營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或行為。

(七) 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志願者組織規定的其它義務。

(八) 安置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務和專案,不斷提高服務技能和服務質量,給人服務時應真誠熱情。

(九) 致力於維護志願服務事業,團結協作,嚴於律己,維護志願者的整體形象,未經准假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崗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服務崗位的,須經批准。

第五章註冊志願者的服務及管理

第九條·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分會、各志願者服務隊應立足本院系實際需求,結合自身優勢或根據專業服務方向,積極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行動,實施不同領域的志願服務專案,向註冊志願者提供志願服務崗位。也可推薦各志願者組織的優秀註冊青年志願者參與其它公益部門和機構開展的志願服務。

此外,鼓勵註冊青年志願者自行聯絡服務崗位,經所屬的志願者組織認可、批准後參加志願服務行動。未經正式註冊的志願者也有權利參加相應的志願服務活動。

第十條·臨時大型活動以招募志願者為主,主辦方發布招募公告,同時,在學校內張貼相關公告。有意參加的志願者,可直接或通過所在院系志願者組織與校青協取得聯絡,經過選拔、考核後,公布名單。

第十一條·註冊志願者可向所屬院系志願者組織、志願者服務隊、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申請志願服務專案。經志願者組織考察可行後,可開展志願服務。

第十二條·每次志願服務活動結束後,由活動負責人和參加活動志願者所屬志願者組織共同對參加活動的志願者進行登記認證。包括志願者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等,並定期彙總上交青協備案。個人志願行為,由服務物件提供志願服務時間、服務內容證明,志願者所屬志願者組織予以認證最終在其《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註冊服務證》中註明。

第六章註冊志願者的表彰和權益保障

第十三條·各基層志願者組織、各志願者服務隊、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以青年志願者的服務業績為依據,參考志願服務時間,定期開展評選表彰活動,進行星級評定,授予優秀志願者榮譽稱號,原則上評選表彰活動安排在每年中國青年志願者服務日(3月5日)或國際志願服務日(12月5日)前後進行。

第十四條·河西學院學生會常務委員會對全校註冊青年志願者工作進行指導和監察,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負責全校註冊青年志願者工作的規劃和引導。院系青年志願者組織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本院系志願者服務隊,安排本院系註冊志願者在組織指導下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各志願服務類專業社團應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同時各類志願者組織應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志願者服務隊隊伍建設。

附則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變更、解釋權最終歸屬於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時間儲蓄方法

(草案)

為進一步提高志願者參與志願活動的積極性和社會對青年志願者的認同度,按照團**和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關於建立志願者服務時間儲蓄制度的相關精神,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特制定青年志願者服務時間儲蓄方法,細則如下:

一、服務時間認證

1、我校青協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或志願者個人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時,須填寫《青年志願者志願服務登記表》,由各基層志願者組織定期彙總填寫彙總表上交校青協,校青協依據提供的服務記錄進行蓋章認證,並在志願者證上進行記錄。

2、我校青協對《青年志願者志願服務登記彙總表》進行整理、核對後,一式兩份分別由校青協及志願者所在各學院存檔。

3、志願者參加志願活動,以小時為單位,,按每次活動時間進行登記註冊。從志願服務開始至服務結束分別記錄時間,取志願服務的時間進行記錄,不足半小時的活動不予註冊。如果活動地點較遠,乘車時間可以考慮在活動時間內,但必須由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確認批准。

4、志願者進行志願服務活動後,每月青協組織統一記錄各位志願者的服務總時間,每學期彙總,未蓋章認證的活動一律不予填寫和認證。

二、服務時間儲蓄

1、志願者原則上每年度參加志願服務時間不得低於40小時。

三、檔案管理及相關說明

1、青協須認真做好志願者的志願服務檔案管理工作,檔案主要包括《註冊登記表》、《服務登記表》等有關志願者志願服務的相關資料。

2、只有在志願者脫離本組織即畢業時,才可將其個人志願服務檔案交由志願者本人保管。

3、青協每學期期末進行志願服務總結,並統一備案管理。

4、志願者畢業離校時,志願者證和《志願者志願服務登記表》的紀錄進入檔案,成為志願者大學期間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的憑證。

附則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績效考評辦法

(草案)

總則第一條宗旨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青年志願者活動的開展,弘揚時代新風,提高青年志願者素質,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願者精神,青年志願者協會制定以下服務績效考核辦法。

第二條管理機構

考核工作由青年志願者協會推進、考核結果須經校團委審批通過。

第三條適用物件

本辦法適用於河西學院所有註冊志願者。

第四條考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為原則,個人參評材料須實事求是。

第一章考核辦法

第五條註冊志願者參評條件

註冊志願者參與榮譽評選應具備以下條件:積極參加志願服務工作,在活動中表現優異,為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做出了突出貢獻;服務時間每年必須超過40個小時。在社會實踐、社會服務等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者;積極組織愛心奉獻成效顯著的志願者,見義勇為在重大事件中表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第六條考核依據

河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對志願服務活動的認證、對志願者的表彰、獎勵和懲罰主要依據註冊志願者證和服務登記表的記錄、事蹟材料等,結合各院分會推薦意見。

第七條考核程式

1、志願者在每次志願服務活動結束後,由所在志願者組織統一填寫《服務登記表》,並按時交至校青協秘書處,經校青協加蓋公章認證留作考核依據。

2、校青協在評優前夕發放考核通知,由各院分會根據志願者服務記錄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級別。

第八條服務成績突出者推薦參加校青協「河西學院優秀青年志願者」評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已達到處分限度的按註冊志願者處分辦法予以相應處分。

第二章獎勵與懲罰

第九條註冊志願者獎勵辦法

註冊志願者在志願服務工作中表現突出者由校青協授予「河西學院優秀青年志願者」榮譽稱號,參加「五四」表彰。參評志願者由所在志願服務組織彙總材料向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報送,經審查、批准,決定表彰前予以公示。

第十條註冊志願者處分辦法

對不履行青年志願者義務,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青年志願者,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進行除名。

註冊志願者如做出有損團隊名譽或連續半年不參加志願者活動,連續2次通知參加活動,卻在未向負責人請假的情況下不參加者,或請假3次者給予退會除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青年志願者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退出服務的,必須遞交申請,由所在青年志願者組織審議決定並報校青協備案。

許昌學院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

一 根據 中國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 的相關精神以及我校團委的有關規定,特制定許昌院中國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二 註冊程式 1.申請人提出註冊申請,填寫全國統一格式的註冊登記表和服務專案登記表。2 團組織 志願者組織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3.審核合格 申請人參加團組織 志願者組織開展的志願服務活動專案...

青年志願者登錄檔

1 中國志願者註冊登記表樣式 中國青年志願者 註冊登記表 序號產生器構 註冊號登記表編號 志願者誓詞 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我承若 盡已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 平等友愛 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申請人簽字日期 註冊志願者個人資料 姓名...

皖西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十八屆理事會

第一次理事大會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 主持人致歡迎詞 歡迎大家加入青協,被選為理事,成為18屆理事會的乙份子。依次介紹會長,常委和各部門部長及副部 黑板上留下所有 青協官方扣扣 理事群群號。通知加各部門部長飛信 二 會長致辭 宣布第十八屆第一次理事大會正式開始 三 常委發言 主持人注意介紹各常委的分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