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週期: 。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證明,並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用工單位留存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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