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械裝置租賃合同標準法律

2021-03-04 09:46:00 字數 1505 閱讀 1790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守公平、誠信和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 工程名稱

二、 租賃物:

三、 出租方工作:

1、 出租方配給操作證操作人員服務應隨叫隨到,工作時間為白天正常作休時間8個小時或與工地工作時間同步。

2、 出租方必須提供事先承諾的裝置,並且必須是該裝置的產權所有者,裝置在租賃期間不得抵押或轉讓,並提供合法**的有效證明資料。

3、 出租方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遵守承租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但有權拒絕承租方違章指揮。

四、 承租方工作:

1、 承租方提供食宿~燃油(要求中化柴油)費用,承租方應在租賃物進場前1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出租方詳細的進場時間地點和其他具體細節。

2、 承租方指定同志負責簽單。

3、 承租方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 在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租賃裝置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變賣或作抵押品;更不得將租賃裝置駛出簽約地點以外的工地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因果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如果包月沒到乙個月都是按乙個月計算,超出乙個月按天數計算。

五、 安全責任劃分:

1、 安全工作,出租方機械裝置進入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出租方裝置在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及吊鉤以下的施工安全,並向出租方作安全交底。出租方負責機械裝置吊鉤以上的安全及對操作指揮人員的一切指令等工作行為負責,雙方必須遵守安全操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出租方有權拒絕承租方提出的違章操作要求。

2、 由於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及裝置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出租方必須按起重機安全規範要求進行起重作業,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機械裝置或人身傷害事故由出租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乙個月租金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⑴、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⑵、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裝置,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 維修與保養責任:

承租方每月需有2天作為出租方的裝置維修保養,裝置的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出租方日常空閒要做好裝置保養工作,確保裝置正常施工。若由於出租方造成的專案延誤,應由出租方賠償承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 付款方式:每月付清當月租金,以現金或轉帳結算。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以及補充協議確定。

一十、 在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本著相互尊重、相互諒解的原則,現場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一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正式生效,履行完畢款項付清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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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馬聖維 乙方 趙洪康 因甲方在達州市宣漢縣 鎮承建達陝高速d12合同段工程,需租賃乙方神光sk250型挖掘機 以下簡稱機械裝置 壹台。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時間 暫定五個月 即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8月5日止 如果租賃期滿,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還需租用,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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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操作員在保證自身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若因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不當,造成的事故或機械損傷均由甲方承擔。2 由於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沒有對乙方操作手進行現場技術交底或交底不明確所造成的 如 挖斷光纜 電纜 管道 高壓線 通訊線等 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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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第一條 租用裝置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租費單價等。租賃裝置起運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所租裝置的技術狀況及備品 附件等進行檢查,填寫機械裝置交接記錄,雙方簽字確認,作為合同附件儲存,以備計費和退租時核查。第二條 所租裝置只限於工程專案使用,租用地點為乙方不得將裝置擅自轉移或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