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分銷**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位址: 代表人: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位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在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分銷 (以下簡稱該專案)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銷**專案概況
二、**期限、範圍、內容及工作標準
1、乙方分銷**期限、範圍及內容:
1)、乙方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銷**本
專案。合同到期前15天內,乙方有優先續簽後期樓盤銷售**的權利。
2)、甲方授權乙方為 (專案名稱)在 (區域) 獨家分銷
商。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為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附件一),乙方應將授權委託書
懸掛在乙方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乙方的業務範圍及**許可權僅限授權委託書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範圍。
2、乙方所**工作的標準
1)、專案分銷渠道由乙方根據專案狀況進行深入市場調查研究,並根據甲方專案程序
組織異地購房團隊參觀選房。
2)、乙方分銷渠道工作對甲方規劃設計、工程管理和房屋銷售尤其商業物業的銷售、
招商工作起到引導作用。
3)、建立雙方溝通機制,並制定《客戶購房確認單》(附件2)。
4)、乙方所實施的分銷渠道工作,能為甲方專案銷售上解決慢銷或滯銷問題。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
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專案相關資料。如售樓書,銷講資料,
宣傳單頁及《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
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等相關專案資料影印件。
3、甲方有義務保證本專案對外公開的**與提供給乙方購房者的**一致,若有折扣
優惠亦應一致,甲方應將該項目的**明細表提交給乙方,該**表經甲方簽字並
蓋章生效。如甲方對**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專案必要的專業培訓,培訓方式可通過書面、**或直接至
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有義務將工作中需告知乙方的主要情況告知乙方,並安排專職人員每天與乙方相關人員對接。
6、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購房團在甲方專案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式,並
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在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
情況,客戶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7、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
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8、乙方日常的推廣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但大型的推廣活動(如房展會、酒店推廣會
等)可由乙方提出方案,經甲方批准後,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合作方式由雙方商
議後簽訂補充協議確認。
9、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並按
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分銷**費。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等相關檔案影印件,
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
2、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檔案,乙方不得超越
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不得誇
大、隱瞞或虛構專案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4、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
道推薦活動,並承擔日常的推廣費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5、乙方應當保證專業人員的服務質量,所有專業人員必須是經嚴格考核並合格的工作
人員。6、乙方在分銷渠道銷售活動中,應當維護和提公升甲方的企業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實
施有損甲方企業形象的行為。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
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洩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有權介紹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加盟聯席**,均為乙方的二級**,乙方
二級**通過乙方與甲方成交的均算乙方的客戶,佣金全部結算給乙方,由乙方另行按雙方約定分配給二級**。二級**公司由乙方統一管理,並只對乙方負責,如二級**公司出現任何違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應對乙方推薦的客戶即時進行統計,若甲方欺騙或隱瞞乙方已成
交客戶與回款,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五、 銷售業績歸屬界定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誠信、公平公正的原則,來明確雙方合作業績歸屬問題。乙方
應在客戶到訪甲方專案銷售現場前以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需包含以下資訊:客戶姓名身份證號、區域、意向**、乙方陪同人員資訊等),並在到訪時請甲方現場經理簽署《客戶到訪確認書》確認客戶到訪情況,待乙方客戶成交後甲方給乙方出具《客戶購房確認單》,雙方憑甲方出具的《客戶購房確認單》結算乙方**佣金。
2、如乙方客戶未隨乙方組團到訪甲方銷售現場的,乙方需在接待客戶當日將客戶來訪
記錄傳真給甲方(需包含以下資訊:客戶姓名身份證號、區域、意向**等),甲方在收到傳真確認後於當日18:00簽字回傳給乙方作為客戶確認憑證,經甲方確認客戶成交的,計入乙方成交業績。
六、分銷**佣金、結算標準
1、**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甲方向乙方支付分銷**佣金為
乙方客戶成交房屋交易**總金額的 %
2、已成交的乙方購房者,甲方支付給購房者人民幣元/套看房費用,該費用在該
套房購房合同中直接減除房款人民幣元。(針對異地看房)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佣金比例按乙方推薦成交客戶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
同》中的合**款計算。
4、銀行按揭付款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交完首付款,並提供齊全有效的按揭
資料前往銀行簽訂有效貸款合同後,甲方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全額佣金。
5、一次性付款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
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全額佣金。分期付款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首期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全額佣金。
6、分銷**佣金按月支付,乙方每月25日前將當月達到收佣條件的結傭明細向甲方遞交書面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請款報告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對並確認回傳給乙方,並在確認回傳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上月應支付的佣金。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因非乙方原因擅自解除合同,需向乙
方賠償分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若乙方因非甲方原因擅自解除合同,需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之相關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
方賠償經濟損失和承擔由於違約所造成的其它責任。
3、甲方逾期支付分銷**佣金超過15天,應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
應付分銷**佣金總金額的20%。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經雙方共同確認的相關會議紀要均可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作期間,若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15
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討論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 **: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附件一授權委託書
委託方:
法定代表:
受託方:
法定代表:
茲授權公司為我公司銷售**商,僅授權在以下許可權內開展業務。
受託許可權:
1、**樓盤:
2、委託**區域:3、**業務範圍:在委託**區域內對外宣傳、推介**樓盤,尋找意向客戶並促成其成交,嚴格按我公司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填寫,並協助委託方辦理貸款及交接房工作。
4、受託方的所有對外宣傳及承諾均以委託方蓋章或簽字確認的檔案資料為有效。
5、委託**期間,受託方僅以自己公司的名義實施銷售**行為,可以進行分銷拓展,但不得自行整體轉委託**。
6、委託**期限:月日至月樓盤提前銷售完畢或合同終止,該授權自行終止)。
7、本授權委託書經委託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同時委託方對此授權保持更正權。
分銷商協議
編號甲方經銷商 乙方分銷商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 法規規定,在共同發展原則下,甲 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互惠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銷售區域 渠道 品類 1 甲方授權乙方經營區域市縣甲方授權乙方經營渠道 甲方授權乙方經營品牌 經營產品目錄明細如...
分銷商協議細則
新漢成分銷商 協議 我新漢成分銷商服務條款 下面簡稱服務條款 分銷商是指在網路申請成為我新漢成分銷權並獲得分銷權的使用者。一 服務條款的確認與接納 我新漢成分銷商服務的運作權和解釋權歸我新漢成唯一所有。分銷商接受我新漢成提供分銷商服務時必須完全 嚴格遵守本服務條款。並可享受我新漢成所規定的服務內容。...
分銷商合作協議
經銷協議書 合同號 omen 甲方乙方 傳真傳真 e maile mail 位址位址 經甲 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上就甲方 xx 品牌系列產品經銷合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授權界定 1 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 xx 品牌系列產品的地區經銷商,並負責該品牌的產品展示及銷售。2 乙方不得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