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期間學校安全維穩工作預案

2021-03-03 21:43:02 字數 2604 閱讀 4493

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和會議精神,為確保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學校穩定,特制定楊家樓初級中學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維護學校穩定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切實做好「兩會」期間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等通知精神,加強「兩會」期間我校安全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的穩定,為「兩會」召開營造乙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校園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維護校園穩定的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各種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對工作,確保學校及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和社會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力以赴,確保穩定」的原則,按照工作領導機構的部署,實行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努力做好學校安全防範和維護校園穩定的各項工作。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時;要保持清醒頭腦,克服麻痺思想,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保證發現、報告、處理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機構、人員、物資三落實,並積極爭取各職能部門的支援,保證對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為確保臨陣不亂,快速果斷地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成立專門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對學校安全事故與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具體實施。

職責: (1) 領導、 組織、 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和涉穩事件的疏導處理工作; (2)負責制定事項的應急決策; (3)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及涉穩事件時,接受上級應急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相應的預案組織應急處理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應急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4)組織落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應急處理步驟

1、應急準備與預防

(1)學校要切實承擔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政治責任,根據上級通知精神, 在「兩會」召開前,學校要對教師隊伍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排查調處工作, 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發現和就地消除不穩定因素。

(2)要在師生中廣泛開展師德和思德教育,讓廣大師生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高度警惕並自覺抵制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嚴密防範和堅決打擊「**功」等邪教組織的滲入校園進行搗亂破壞活動,打擊利用宗教名義進行的非法活動,維護社會和諧安定。

(3)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全面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和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工作,對教室、辦公室、圖書室、儀器室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體育設施、 各室電路進行認真、細緻地排查安全隱患,做到檢查徹底,不留死角。加強對校外小賣部的衛生管理和常見病、流行病的預防工作,加強與工商、綜治辦等部門的相互協調,加大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嚴禁在校園周邊亂擺攤設點,防止發生學生中毒和流行病事故,為全校師生創造安全的學習氣氛。

(4)加強網路管理和監控工作,預防有人利用網路腐蝕師生的思想甚至煽動師生參與一些不利於社會穩定的活動。

(5)應急領導小組收到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風險資訊後,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鎮中心校和縣教育局,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啟動預案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校長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報告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件進行了解查實,提出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涉穩事件的處理方案

(1)報告制度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5-10 分鐘) 向校長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

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校長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 2 小時內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式: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校長—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5)報警**:火警:119

六、善後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處置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並寫出書面報告。在加強正面引導的同時利用事故(件)的經驗教訓對師生進行教育,迅速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認真檢查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工作,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

七、建立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處理完畢後,有關單位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鎮中心校和縣教育局。

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1、隱瞞、緩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的;

2、未按規定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從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的;

4、在處理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的。 報警:110 急救**:120

天津市薊縣別山鎮楊家樓初級中學

2012.3.1

天津市薊縣別山鎮楊家樓初級中學

2012.3.1

全國兩會期間學校安全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張永波

副組長: 劉春許寶祥

成員:吳景祿張海新吳桂臣張雪芹劉華吉朱向東及班主任

天津市薊縣別山鎮楊家樓初級中學

2012.3.1

兩會期間學校維穩工作預案

3 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全面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和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工作,對教室 辦公室 圖書室 儀器室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體育設施 各室電路進行認真 細緻地排查安全隱患,做到檢查徹底,不留死角。4 加強網路管理和監控工作,預防有人利用網路腐蝕師生的思想甚至煽動師生參與一些不利於社會穩定的活動。二...

全國兩會期間維穩安保工作實施方案

金絲峽鎮初級中學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 兩會 期間維穩安保工作,確保學校大局持續穩定,為全國 兩會 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金絲峽鎮黨委 2013 25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一 總體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鎮決策部署,紮實做好全國 兩會 期間學校維穩安保工作,堅決防止發生危害師...

兩會期間學校安全排查及穩控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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