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管理1x

2021-03-04 09:43:16 字數 4659 閱讀 4539

目錄1、 目的

2、 適用範圍

3、 引用標準

4、 定義

5、 職責

6、 總體要求

7、 消除墜落危害

8、 墜落預防

9、 高處作業的實施

10、 個人防護裝置檢查和維護

11、 其它安全要求

12、 高處作業許可證管理要求

13、 附則

武漢市東方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

《高空作業許可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了貫徹****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使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意識到不同型別的高處作業環境,採取必要的防墜落裝置及安全保護措施以避免高處墜落,根據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q/sy1236-2009《高處作業許可管理規範》制訂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武漢市東方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所負責實施的所有工程專案。

3. 引用標準

《高處作業分級》gb/t3608—1993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q/sy1236-2009

4. 定義

4.1 高處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以上(含2公尺)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4.1.1 作業高度在2公尺至5公尺時,稱為**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3公尺。

4.1.2作業高度在5公尺至15公尺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4公尺。

4.1.3作業高度在15公尺至30公尺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5公尺。

4.1.4作業高度在30公尺以上為特級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6公尺。

4.2 100%繫掛:高處作業的所有人員必須始終繫掛安全帶(包括行走過程),

系掛點應牢固、安全可靠。

4.3 個人防墜落系統:用於防止人員從作業面上墜落的系統。它有錨固件、

聯結器、全身性安全帶組成,也可以包括吊繩、減速裝置、救生索或這

些器具的適當組合。

4.4 墜落高度基準面:可能墜落範圍內最低處的水平面。

4.5 生命線: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繩,固定到乙個錨固點上或兩個錨固點之

間,可以在其上面掛系索或安全帶。

4.6 個人墜落保護系統:用於阻止從工作高度墜落的一種系統。個人墜落

保護系統包括有錨固點、聯結器、全身安全帶,還可能包括帶有自鎖鉤

的系索、減速裝置、生命線或它們的組合。

4.7 錨固點:用於其上固定生命線、引入線或系索的固定點。

4.8 系索:用於將人員和錨固點或生命線連線在一起的短繩或細帶。

4.9 錨固點聯結器:把墜落保護設施固定到錨固點上的乙個部件或裝置。

4.10 減速裝置:能吸收墜落工程中產生的能量的裝置,例如抓繩器、可撕

縫合系索、特殊編制的系索、撕開或變形系索、自動收縮生命線等,

4.11 三點雙掛大鉤式安全帶:能夠繫住人的軀幹,把墜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護裝備,包括用於掛在錨固點或生命線上的兩根系索。

4.12 定位系索:用來固定人員站立位置,讓作業人員騰出雙手工作不至於導致墜落的繫帶。

4.13 自動收縮式救生索:一種墜落保護裝備,作業人員可以在沒有束縛的情況下自由行進,但當墜落發生時會立即鎖住。

4.14 臨邊:地板、甲板或柵格板的邊緣,當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塊時,它會改變位置。

5 職責

5.1 我公司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制定高處作業許可管理規定,並負責監督及檢查高處作業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5.2 我公司負責審核和審批高空作業許可證並對其檢查。

5.3 監理單位負責作業許可的全面貫徹實施,負責對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審核和檢查,並跟蹤驗證問題的整改。

5.4 施工單位負責相關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填寫和辦理,負責制定和落實高處作業的hse措施。

6 總體要求

6.1 通過改進施工工藝和採用先進技術,盡可能減少高處作業。任何時候工作人員在2公尺或以上高處作業時,都需要有防墜落措施。

6.2 高處用火作業必須在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同時,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6.3 當有6級及以上大風、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天氣時,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在惡劣天氣,如暴風雪雨之後,復工前必須對高處作業相關的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6.4 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工種專業技術和操作規程,並按相關要求定期進行由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體檢。

6.5 墜落防護應通過採取消除墜落危害、墜落預防和墜落控制等措施來實現。墜落防護措施的優先選擇順序如下:

—— 盡量選擇在地面作業,避免高處作業;

設定固定的樓梯、護欄、屏障和限制系統;

使用工作平台,如腳手架或帶公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使用邊緣限位系索,以避免作業人員的身體靠近高處作業的邊緣;

使用墜落保護裝備,如配備緩衝裝置的三點雙掛大鉤式安全帶和系索;

如果以上防範措施無法實施,不得開始作業,並向作業負責人報告。

6.6 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專業培訓並有相關資格證明書。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嚴重關節炎、手腳殘廢、飲酒或服用嗜睡、興奮等藥物的人員及其它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6.7 一般高處作業許可證應有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檢查,我公司工程技術部及安全檢查部審核簽字,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特殊高處作業許可證還應由我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核簽字,安全檢查部加—負責批准。

7 消除墜落危害

7.1 在作業專案的設計和計畫階段,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高處墜落的可能性,制定設計方案,選擇安全可靠的工程技術措施和作業方式,避免高處作業。

7.2 在設計階段應考慮減少或消除攀爬臨時梯子的風險,確定提供永久性樓梯和護欄,在安裝永久性護欄系統時,應盡可能在地面進行。

7.3 專案設計人員與負責人應能夠識別墜落危害,熟悉墜落預防技術、墜落保護裝置的結構和操作規程。安全專業人員應在專案規劃的早期階段,推薦合適的墜落保護措施與裝置。

8 墜落預防

8.1 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墜落危害,應通過改善工作場所的作業環境來預防墜落,如安裝樓梯、護欄、屏障、行程限制系統、逃生裝置等。

8.2 應避免臨邊作業,盡可能在地面預製好裝設纜繩、護欄等設施的固定點,避免在高處進行作業。

8.3 應預先在地面預製錨固點和生命線,提供固定安全帶的位置。

8.4 盡可能採用腳手架、操作平台和公升降級等作為安全作業平台。

8.5 禁止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禁止在平台、孔洞邊緣、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蓋板或圍欄。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檀條、挑架、挑樑、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

8.6 梯子使用前應檢查結構是否牢固,踏步間距不得大於400mm;人字梯應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跨度的拉鍊,禁止踏在梯子的頂端工作,用靠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於四步,用人字梯時不得少於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過6公尺,應該在中間設支撐加固。

8.7 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應採取端部套、綁防滑膠皮等措施,直梯應放置平穩,與地面夾角60°—70°為宜,在容易滑偏的構件上靠梯時,梯子上端應用繩子綁在上方牢固構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設梯子。

9 高處作業的實施

9.1 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指定專門的高處作業監護人在現場監護。

9.2 高處作業區地面要根據墜落半徑劃出禁區,並進行隔離維護,掛上「閒人免進」、「禁止通行」等警示牌。禁止他人在工作地點下面通行或逗留。

9.3 高處作業必須落實許可證規定的各項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

9.4 作業人員攀登作業時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

9.5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散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

9.6 高處焊接、切割作業時,必須事先清除火星飛濺範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或採取必要的防火星飛濺措施。

9.7 使用吊籃、腳手架、高處作業平台和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時還要執行對應的管理規定。

10 個人防護裝置檢查和維護

10.1 所有安全帶、吊繩、彈簧鉤和其它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10.2 作業人員只能使用經校準的墜落防護裝置並且按製造商指示的方法穿戴。

10.3 必須儲存所全身性安全帶、吊繩和合格證書直至安全帶、吊繩報廢。

10.4 每次使用前,每個員工必須按照製造商的指示檢查個人防墜落系統部件是否有磨損、損壞和其它損耗。

10.5 有缺陷的防墜落系統部件必須標明「禁用」,並立即退出東方燃氣公司管理的施工專案現場

11 其它安全要求

11.1 作業人員應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靈便,禁止穿帶釘易滑得鞋。

11.2 高處作業應使用符合標準規範的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圍欄和擋腳板等,作業前,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平台是否牢固、牢靠。

11.3 高處作業應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間距。

11.4 高處作業禁止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工具應有防掉繩,並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應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應設安全警示區,應有明顯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

11.5 禁止上下垂直進行高處作業,如需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30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絡應設有相應的通訊裝置。

11.6 禁止多人在同一架梯子上工作,不准帶人移動梯子。外用電梯、罐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作業人員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杆攀爬。

12 高處作業許可證管理要求

12.1 作業負責人應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辦理前應準備以下資料:

—— 高處作業內容詳細說明;

— 工作安全分析說明;

— 墜落保護計畫;

— 相關安全培訓證明和會議記錄;

— 其它。

1高空作業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範作業現場安全行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2範圍 適用於登高作業。3定義 高空作業 距地面2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於45 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應視為高空作業。4內容4.1年滿18歲,經體檢合格後方可從事高...

整理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x

1 凡在離地面兩公尺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於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麼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 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均應執行本制度。2 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 心臟病 癲癇症 恐高症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准從事高空作業。3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

高空作業制度

1.0 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0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員工及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範圍內進行的所有高處作業。3.0 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人事行政部門監管,各部門單位負責技術驗證和現場指揮。4.0工作程式 4.1 高處作業分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