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馬基雅維利君主論讀後感

2021-03-04 09:40:00 字數 3448 閱讀 2521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試析馬基雅維利在《君主論》第二十五章中體現出的命運論

「命運之神是乙個女子,你要想壓倒她,就必須打她,衝擊她。人們可以看到,她寧願讓那樣行動的人們征服她,勝過那些冷冰冰的進行工作的人們。」

引自《君主論》第二十五章

古今中外,命運之學從不乏關注的目光。「盡人事,知天命。」「各安天命。

」「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天命之說,層出不窮。在《君主論》第二十五章中,馬基雅維利給出了他關於命運的闡述—即命運一半是定的,一半在於人為。

這種部分命定論,符合馬基雅維利的人生經歷,也昭示了他對於新君主的要求。

《君主論》的內容主要有四部分。第一部分(前面十一章)**了君主國的種類、獲得方法以及如何保有和統治的問題。第二部分(第十二章——第十四章)作者論述了關於軍隊的問題以及進攻和防守之道。

最後一部分(第十五章——第二十五章)是關於君主在統治過程中應該怎麼做的具體建議。而在這三部分,馬基雅維利都間或少許有提到關於命運論的內容。比如論證君主國如何獲得時有提到或者是世襲的或者是依靠武力、幸運或能力獲得的。

在論證義大利的君主們為何喪失了他們的國家時也提到「這些君主們不應咒罵命運而應該咒罵自己的庸碌無能。」來到二十五章,馬基雅維利便開始系統闡述「命運在人世事務上有多大力量和怎樣對抗。

《君主論》中,馬基雅維利曾這樣談到:「乙個謹小慎微的人,到了該當機立斷的時候卻優柔寡斷,結果只有毀滅。但是如果他能夠根據時間和事態的發展審時度勢,及時的改變自己,那麼他的命運就不會變的很糟糕。

」句中的「時間」和「事態」這兩個詞究竟指代或是隱喻著什麼?在此做乙個簡單的**。

個人認為,「時間」和「事態」都屬於人類不可以完全把握的情況。人類可以選擇處理事務時的當機立斷、在環節中節省時間的消耗,達到變相延長時間的目的,但是,無論怎樣,時間的齒輪始終以它固有的速度在運轉著;而我們在談到「事態」時,無疑人類只能主觀的**即將到來的事件和該事件所可能產生的影響,而作為個人,以一己之力希冀改變 「事態」無疑是十分無力的。然而個人力量的不足不是不作為的理由,不能夠完全把握換言之也就是可以把握部分,既然還是有部分的力量掌握在自己手中,既然還是有機會展示這些也許並不強大的力量,那我們何不選擇把這力量發揮到極致。

這也許就是馬基雅維利所想要表達的天命觀,這與「盡人事,知天命」的觀點確有部分的相似。

毫無疑問,馬基雅維利思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完全是基於對現實的考慮,歸根蒂底也就是如何統一義大利(或者說,如何在義大利半島上建立乙個強有力的政權),並且他不是一名**徒,這在當時的義大利佛羅倫斯並不多見。換言之,並非**教徒的馬基雅維利所受到的**教思想制約相對也較少。因而「上帝」、「命運」之類的觀念在馬基雅維利的思考中,成為乙個十分玄妙的概念,馬基雅維利生命中所經歷的「莫名其妙的世事的重大變動」使他無所適從,難以解釋,只能不由自主的倒向「部分命定論」這種觀念,但是,又出於其個人的因素,宗教、神、命運等都被他轉化成能於現實中存在並影響現實的力量,而這種轉化也確實影響了馬基雅維利對於命運的觀點。

在馬基雅維里的時代,高出人法的東西往往以命運概念呈現出來。人文主義者所經常使用的命運概念其基本內涵是:人們假定存在著像理念、神之類絕對美好的理想世界和抽象的力量。

在政治學和法學中絕對美好的世界就是自然法,它們永遠是人們追求的最終目標。但人們能否最終達到這些目標則是乙個謎。不過人們還是以生命為代價、以種種現實可能的手段去接近這些目標。

馬基雅維里也將命運當作一種無形的力量,非常贊成與命運之間的協調。他說:「我認為,正確的是:

命運是我們半個行動的主宰,但是它留下其餘一半或者幾乎一半歸我們支配。『因此我得出的結論是:當命運正在變化之中而人們仍然頑強地堅持自己的方法時,如果人們同命運密切地協調,他們就成功了;而如果不協調,他們就不成功。

」 但馬基雅維里始終給命運概念注人現實的因素,強調不能脫離人的具體行動來談命運。最典型的就是教會君主國。馬基雅維里認為「這種國家是依靠人類智力所不能達到的更高的力量支援的,是由上帝所樹立與維護的」,因此它有許多優越的地方。

然而,教會君主國也是現實中的國家。如欲使其強大也必須依賴人力的因素。從這一角度講,人們完全可以將其當作世俗權力機構看待。

教皇同樣要使用現實的政治手段來維持這個世俗權力機構。馬基雅維里舉了教皇亞歷山卓六世和朱利奧二世如何使用現實的政治權術強化教皇國的事例。不過馬基雅維里對教皇國的前途並不抱樂觀的態度。

『第ll章』特別是教皇像任何君主一樣也會受到個人能力、品質與綜合政治權力系統之間矛盾的制約。正如馬基雅維里所言,這個系統中的要素有:法律、軍隊、外交、道德等等。

而在馬基雅維里的考慮中「法律」終是首要的因素。此法律的核心是與公民社會相應的「民法」。可見,即使像教會之類貼近命運的政治實體,其主導的力量還是現實的因素。

所以在馬基雅維里的命運觀中,真正起主宰作用的是現實的人的力量。他一再強調人應當堅定地執行自己的想法。而每每人堅定地執行自己的意志的時候,命運就向堅定者這一邊靠攏。

所以命運在馬基雅維里的社會歷史觀中只起十分有限的作用。

很多時候,命運會帶來很多永遠無法癒合的創傷,乙個生命的歷程會分成前後兩截,經歷了這一斷裂的人發現,從某一天起他們就不再提及以前的自己,他們所經歷的痛苦,是命運女神的玩笑也好、恩賜也罷,都使他們在自己的身上發現此前從未知曉的能力,於是他們開始以一種新的冷眼來看到這個世界和人類。

巨大的不幸猶如狂風席捲一切,卷走一切有關生命的細枝末節,除非那陣風能夠使人的生命徹底枯萎。因為在狂風之後,有些人仍能強顏歡笑,即使他們已經失去了曾經珍視的一切。

馬基雅維利就是這樣在經歷命運狂風之後還能保持微笑的人,他讚美忍耐並身體力行,正如他自己所言「命運之神是乙個女子。」因為他始終相信人的力量,《君主論》中在論述命運如何影響世事並如何與之抗爭時提出的:「命運偏愛勇敢的人」正是這一理論最好的印證。

可以說,馬基雅維利是乙個並不被「命運女神」偏袒的人,然而,在表達命運這個概念的時候,馬基雅維利以洪水作為比喻,洪水的爆發固然可怕,但是這並不意味這我們在天晴的時候不能修築堤壩以避免或減少洪水侵襲帶來的災難。「我們的自由意志決不能泯滅。我認為命運至多能影響我們一半的行為,還有一半就要靠我們自己去主宰了。

」最後,援引《君主論》中的乙個段落。其實,這個段落幾乎囊括了馬基雅維利個人全部對於命運的觀點—

「因此,我推出這樣的結論:命運是不斷變化的,而人的處事方式卻總是處於固定不變的狀態,所以當兩者同步協調的時候人們就會成功,反之,當兩者背道而馳的時候,則會失敗。我認為,敢作敢當要勝過畏首畏尾,因為命運就好像是乙個女人,如果想讓她對你言聽計從,就必須採用非常手段控制住她。

在我們看來,比起乙個智慧型平庸、舉止冷靜的人,她更願意被乙個行事果敢的人征服。因此,命運像女人一樣偏好有朝氣的年輕人,年輕人雖然少了乙份冷靜,卻多了乙份熱情,他能更大膽、更有利的征服她。」

時勢出英雄,英雄造時勢。英雄史觀與唯物史觀從來便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一切事件的發生都有其主客觀因素以及內因外因。

馬基雅維利在《君主論》中清晰地告訴了我們這一點。命運之說或是時勢之論在乙個新君主的形成過程中作為乙個大背景而存在,而最終目的仍需靠君主個人能力的修繕才可達成。我認為,正是基於這種命運觀,馬基雅維利才會有《君主論》中關於如何成為乙個新君主的種種觀點。

正所謂是—得之也好,失志也罷,都是運與力的雙重作用下的結果。命運與實力,正如矛盾雙方,事物發展,缺一不可。真正的新君主,不是上天的寵兒,而是有能力且能順應天命的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