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802019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範

2021-03-04 09:33:17 字數 4758 閱讀 6187

目次1 總則1

2 基本規定2

3 三通一平3

4 機械裝置5

5 土石方爆破9

6 基坑工程16

7 邊坡工程19

8 挖填方工程21

條文說明28

1 總則

1.0.1 為了在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作業中,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可靠和經濟合理,堅持「以人為本」,預防事故發生,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及一般構築物土石方工程施工時的安全生產作業。

1.0.3 建築工程土石方施工的安全技術要求,除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標準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0.1 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由具有相應資質及安全作業許可證的企業承擔。

2.0.2 建築工程土石方施工前應做好設計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並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進行施工作業。

2.0.3 建築工程土石方施工專案,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無專職安全員禁止進行施工作業。

2.0.4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0.5 土石方施工的機械裝置應有產品編號、製造單位及合格證書。

裝置在施工前必須加以檢查,確認完好方能投入使用,並定期進行安檢。施工中發現有問題或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經排除確認安全後,方可恢復生產。

2.0.6 土石方施工作業人員應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

2.0.7 土石方施工中遇有地下文物時,應作好保護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3 三通一平

3.1 一般規定

3.1.1 土石方施工前應作好有安全保障的通電通水通路和平整場地工作。

3.1.2 土石方施工區域應在行車行人可能經過的路線點處設定明顯的警示標牌。

有爆破、塌方、滑坡、深坑、觸電等危險區域應設定能有效防止人畜進入的施工防護欄柵或隔離帶,並設定明顯標誌。

3.1.3 在城郊野外或市區大規模土石方施工現場應設定簡易外傷緊急醫療處置點。

3.2 通電

3.2.1 施工用電和生活用電應分別設定有防雷擊的專用配電箱或介面閘並設定一對一的漏電保護裝置,配電箱、介面閘必須防雨、防塵,其周圍應設防護欄。

3.2.2 施工區域內的電線必須採用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絕緣線直徑和防護膠厚度應符合施工用電要求,無規定時直徑不得小於2.5公釐;防護膠皮厚度不得小於2.0公釐。

3.2.3 施工區域外的施工用電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架空線距地面最小淨距離不低於4公尺。

3.2.4 嚴禁超負荷和線路額定負荷用電。

3.2.5 埋設地下暗線時,暗線應覆蓋有效保護層,地面應有暗線標識。

3.2.6 所有施工機具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

3.3 通水

3.3.1 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宜分開供水,如自然條件受限,以生活用水水質為供水標準。

3.3.2供水管線應埋設在安全區域,防止管線破裂或損壞。管線橫跨道路時應有可靠的防振防壓措施。

3.3.3供水管線應具備有效防止供水滲漏的防滲措施,避免滲漏影響施工和場地條件。

3.3.4 施工區域應有防洪排澇設施,並按區域面積設計洩排量。

3.3.5施工區域不得有超過施工場地面積15%或1000平方公尺的積水坑。當積水坑深度有可能超過400公釐時,必須作有效的安全防護欄,以避免發生人畜落水事故。

3.4 通路

3.4.1 施工場地修整的道路應保證載重量不低於20噸施工用車的正常行駛。

3.4.2 道路寬度應根據車流量進行設計且不宜少於雙車道,坡度不得大(陡)於1:3.5。

3.4.3 路面高於施工場地時,應設定明顯可見的路險警示牌,路面高差超過1公尺時應設定堅固耐用的安全防護欄。

3.4.4 進出場地路口應設定車輛清潔段和清洗裝置。

3.4.5 有道路交叉且場地面積超過10000平方公尺或車流量超過300車次/日時,宜在交叉路口設定交通指示燈或指揮崗。

3.5 場地平整

3.5.1 場地的平整應保證行人和施工機具安全。

3.5.2 場地內有窪坑或暗溝時,應在平整時填埋壓實。可保留的,必須設定行人和車輛能明顯見到的警示標誌。

3.5.3 平整後的場地應對普通施工機具的正常作業有安全保障。有特殊安全要求時,場地平整應符合其要求。

3.5.4 有爆破施工的場地必須保證人員的安全撤離,同時必須設定庇護場所。

4 機械裝置

4.1 一般規定

4.1.1 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4.1.2 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疲勞作業,嚴禁機械帶故障作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

4.1.3 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機械有關保養規定。機械連續作業時,應建立交**制度;**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4.1.4 機械進入現場前,必須查明行使路線上空有無障礙及其高度;查明行使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

4.1.5 作業前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施工現場。

不宜在距現場電力、通訊電纜、煤氣管道等周圍2公尺以內進行機械作業。必須作業時,應探明其準確位置並採取措施保證其安全。

4.1.6 機械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4.1.7 配合機械作業人員,必須在機械迴轉半徑以外作業。如必須在迴轉半徑內作業時,機上和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有效聯絡。

4.1.8 在機械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雜訊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和三廢處理裝置;在暗道、沉井基礎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規定的限度內。

4.1.9 作業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

1 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坍塌可能

2 發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暴發等情況時

3 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 地面湧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

5 工作面淨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

6 地下設施未探明時。

7 出現其它不能保證作業和執行安全的情況

4.1.10新購、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應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測試和試運轉。機械在寒冷季節使用,應遵守有關規定。

4.1.11機械執行時,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在修理裝置時,應使其降到最低位置,並應在懸空部位進行安全支撐。

4.1.12當機械發生重大事故時,企業領導必須及時上報、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並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4.1.13 汽車及自行輪胎式機械裝置在進入市區或公路行駛時,必須遵守有關交通規定。

4.1.14 機械發動前應對各部位進行檢查,確認完好,方可啟動。工作結束後,應將機械停到安全地帶。

4.1.15 夜間工作時,現場必須有足夠照明,機械照明裝置應齊全完好。

4.2 土方開挖裝置

(ⅰ) 挖掘機

4.2.1 在拉鏟或反鏟作業時,挖掘機履帶到工作面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1.5公尺。

4.2.2挖土前應破碎障礙物。裝車作業時,應待運輸車停穩後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迴轉時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

4.2.3 挖掘前,駕駛員應發出訊號,使其他工作人員離開,並在確定後方可施工。

4.2.4 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時,要採取防護措施。作業面不得留有傘沿狀及鬆動的大塊石,如發現有塌方危險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4.2.5 在行駛或作業中,挖掘機除駕駛室外任何地方均嚴禁乘座或站人。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ⅱ) 推土機

4.2.6 啟動時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無安全隱患時方可行駛。

4.2.7 推土機上下坡應用低速檔行駛,上坡不得換檔,下坡不得脫檔滑行。

應正車上坡,倒車下坡。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超過25,下坡坡度不得超過35。機身橫向傾斜不得超過10。

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並倒車行駛。

4.2.8 在淺水地帶行駛或作業時,必須查明水深。

4.2.9 推土機向溝槽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出邊緣,可以採用一鏟頂一鏟的推土方法。

4.2.10 在電桿附近推土時,應保留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可根據電桿結構、土質、埋入深度等情況確定。

4.2.11 兩台以上推土機在同一地區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時,兩機前後距離宜大於8公尺,平行時左右距離宜大於1.5公尺。

4.2.12 施工現場如有爆破工程,每次爆破後機械進入現場前,現場爆破施工安全員要向施工人員和作業司機交底(如有無瞎炮、大石塊等)。

(ⅲ) 鏟運機

4.2.13 作業前將行車道整修好,路面要比機身寬2公尺。單行道寬度不應小於5.5公尺。

4.2.14 鏟運機不宜在乾燥粉塵大以及潮濕粘土地帶進行作業。

4.2.15 多台鏟運機同時作業時,拖式鏟運機前後距離不宜少於10公尺,自行式鏟運機不宜少於20公尺。平行作業兩機間距不宜少於2公尺。不得強行超車。

4.2.16 雙胎鏟運機應注意輪胎中間是否有夾帶石頭。

4.2.17 出現陷車時,應有專人指揮,經採取措施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拖。

4.2.18 自行式鏟運機沿溝邊或填方邊坡作業時,輪胎離路肩不得小於0.7公尺,並應放低鏟斗,降速緩行。

(ⅳ) 裝載機

4.2.19 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擋。嚴禁鏟斗載人。

4.2.20 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工作,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2.21 在向汽車上裝料時,鏟斗不得在汽車駕駛室上方越過。如汽車駕駛室頂無防護板,裝料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彙總表表3.0.1 企業名稱經濟型別資質等級 年月日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表3.0.2 注 1.每項最多扣減分數不大於該項應得分數。2.保證專案有一項不得分或保證專案小計得分不足40分,檢查評分表計零分。3.該錶換算到 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彙總表 表3.0.1 後得分 10 該錶檢查專案...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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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9 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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