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牆砌體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2021-03-04 09:33:17 字數 4768 閱讀 5857

6.1 總則

6.1.1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採用普通磚、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等砌築填充牆砌體工程。

6.1.2 參考標準與規範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

(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3—2002;

(3)《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gb l3545—92;

(4)《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t 11968—1997;

(5)《輕集料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塊》gb/t 15229—2002;

(6)《建築施工手冊》(第四版);

(7)《建築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第二版)。

6.2 術語、符號

6.2.1 術語

1)燒結空心磚(fired hollow brick)

由黏土、頁岩、煤矸石為主要原料,經過焙燒而成的空心且主要用於非承重部位的外形尺寸符合規定的磚。

(2)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1ight material concrete minitype air block)

以浮石、火山渣、煤渣、自然煤矸石、陶粒為粗骨料製作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簡稱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6.2.2 符號

(1)mu—表示砌築塊材的強度等級。

(2)m—表示砌築砂漿的強度等級。

(3)mb—表示混凝土砌塊砌築砂漿的強度等級。

6.3 基本規定

6.3.1 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複驗。檢驗批應以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編號為一批。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日期超過 3 個月(快硬矽酸鹽水泥超過乙個月)時,應複查試驗,並應按試驗結果使用。 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6.3.2 水泥應按品種、強度等級、出廠日期分別堆放,並保持乾燥。

6.3.3 砂中不得含有有害雜物。砂的含泥量應滿足下列要求:

(1)對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不小於 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 5%;

(2)對強度等級小於 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 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細砂,應經試配滿足砌築砂漿技術條件要求。

6.3.4 拌製砂漿用水宜採用飲用水。當採用其它**水時,水質必須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 的規定。

6.3.5 凡在砂漿中摻入有機塑化劑、早強劑、緩凝劑、防凍劑等,應經檢驗和試配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有機塑化劑應有砌體強度型式檢驗報告。

6.4 普通磚牆填充砌體工程

6.4.1 施工準備

6.4.1.1 技術準備

(1)普通磚牆填充砌體施工前,應認真熟悉圖紙,核實門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確預埋、預留位置,算出窗台及過梁頂部標高,熟悉相關構造及材料要求。

(2)外牆飾面為塊料面層時,應對窗間牆尺寸進行預排磚核算,經技術核定可適當調整窗間牆的砌築寬度(高度)使飾面磚達到整磚鑲貼的裝飾效果。

(3)根據設計圖紙及規範要求,確定填充牆體構造柱位置及牆樑標高尺寸。

(4)使用經過校驗合格的監視和測量工具。

(5)填充牆砌體施工前,工程技術人員應結合設計圖紙及實際情況,編制出專項施工技術交底。

(6)制定該分項工程的質量目標、檢查驗收制度等保證工程質量的措施。

6.4.1.2 材料要求

(1)普通磚:品種、規格、強度等級必須符合圖紙設計要求。規格尺寸應一致,質量等級應符合標準要求。進場時,應有出廠合格證。

(2)水泥:一般採用 32.5 級礦渣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或復合矽酸鹽水泥,應有出廠質量證明。

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強度、安定性進行複檢。如遇水泥強度等級不明或出廠時間超過 3 個月(快硬矽酸鹽水泥超過乙個月)時,應進行複查試驗,並按試驗結果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

1)一般用中砂,過 5mm孔徑篩子,並不應含有雜物。

2)砂含泥量,對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 5%;對強度等級3)人工砂、山砂及特細砂,應經試配能滿足砌築砂漿技術條件要求。

(4)摻合料:選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細生石灰粉等。

1)水泥混合漿,不得採用脫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生石灰熟化時不得少於 7d。

2)摻入有機塑化劑、早強劑、緩凝劑、防凍劑等,應經檢驗和試配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有機塑化劑應有砌體強度的型式檢驗報告。

(5)水:拌製砂漿用水,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 的規定。

(6)其它材料:

1)牆體拉結鋼筋,預埋於構造柱內的拉結鋼筋要事先下料,放置於作業面隨砌隨用。框架拉結鋼筋要事先預埋在結構牆柱中,砌築前焊接接長。如果採用後置式與結構錨固,要進行拉拔強度試驗。

2)門、窗洞口木磚事先製作,並進行防腐處理。

3)門、窗及洞口預製鋼筋混凝土過梁,按設計要求專人預製,按規格、尺寸堆放。

6.4.1.3 主要機具

(1)機械裝置:砂漿攪拌機,電子秤或磅秤、手推車或翻斗車、吊斗、磚籠等。

(2)工具:膠皮管、篩子、鐵鍬、半截灰桶、噴水壺、託線板、線墜、水平尺、小白線、瓦刀、砂漿試模、百格網、鋼尺、皮數杆、砂漿稠度儀等。

6.4.1.4 作業條件

(1)基礎、主體結構等相關部分施工完畢,已經有關部門驗收認可。

(2)彈出樓層軸線或主要控制線,經複核,辦理相關手續。

(3)根據統一標高控制線及窗台、窗頂標高,預排出磚砌塊的皮數線,皮數線可划在框架柱上,並標明拉結筋、圈樑、過梁、牆樑的尺寸、標高,皮數線經技術質檢部門複核,辦理相關手續。

(4)根據最下面第一皮磚的標高,拉通線檢查,如水平灰縫厚度超過 20mm,先用 c15 以上細石混凝土找平。嚴禁用砂漿或砂漿包碎磚找平,更不允許採用兩側砌磚,中間填芯找平。

(5)構造柱鋼筋綁紮,隱檢驗收完畢。

(6)砌築砂漿配合比經有資質的試驗部門試配確定,有書面配合比試配單。在施工現場根據砌體方量準備好取樣砂漿試模。

(7)框架外牆施工時,外防護腳手架應隨著樓層搭設完畢,牆體距外架間的間隙應水平防護,防止高空墜物。內牆已準備好工具式腳手架。

6.4.1.5 施工組織及人員準備

(1)砌體工程施工前配備專業的施工工長(分項工程主要責任人)負責砌體工程的施工任務的劃分、人員的安排、現場安全文明管理。

(2)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進行質量旁站監督檢查,進行質量驗收,對滿足質量要求的部位進行標識。

(3)班組砌築工人要求中、高階工不少於 70%。

6.4.2 質量、安全與環境保護控制要點

6.4.2.1 材料的關鍵要求

(1)普通磚抗壓強度應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尺寸一致,並確保尺寸相近的塊材砌築在同一牆面,保證牆體稜角分明、觀感一致。

(2)填充牆砌體施工時,塊材的濕潤程度應符合規範及施工要求。

(3)砌築砂漿配製要符合《砌築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cj 98—2000,砂漿的抗壓強度應符合評定標準。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用於砌築砂漿中。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時,應用孔徑不大於3mm×3mm的網過濾,熟化時間不得少於 7d。磨細生石灰的熟化時間不得少於 2d。

(5)砌築砂漿中摻入的砂漿外加劑,應具有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該產品的砌體強度型式檢驗報告,並經砂漿效能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6.4.2.2 技術關鍵要求

(1)砌築砂漿的配合比設計必須符合《砌築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98—2000 行業標準。

(2)牆體必須設定皮數杆,帶線作業。並進行嚴格的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3)填充牆體和框架柱間有可靠的拉結,磚牆與混凝土連線處砂漿應嵌填密實,防止通縫,使外牆產生滲水。

(4)磚砌築到框架梁或板底時,要留一定空隙,停止 7d 施工,使牆體砂漿達到一定強度、沉降穩定後,再施工斜砌磚。補砌砂漿要擠壓飽滿。防止牆體產生裂縫。

(5)砌築構造柱時,馬牙槎按規範留設。拉結筋應按規範要求埋設於牆體灰縫中,拉結筋在構造柱中按設計要求確保可靠的錨固長度。構造柱混凝土應澆築密實。

6.4.2.3 質量關鍵要求

(1)原材料必須逐車過磅,計量準確,攪拌時間要達到規定的要求,砂漿試塊應有專人負責製作與養護。

(2)排磚時必須把立縫排勻,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兩皮磚在丁磚立楞處用託線板吊直彈線,二步架往上繼續吊直彈粉線,由底往上所有七分頭的長度應保持一致,留設上層視窗必須同下層視窗保持垂直。

(3)立皮數杆要保持標高一致,盤角時灰縫要掌握均勻,砌磚時準線要拉緊,防止一層線松,一層線緊。

(4)排磚時,為了使窗間牆、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間或不明顯位置,在砌過梁上第一行磚時,不得隨意變活。

(5)舌頭灰刮盡,保持牆面整潔;正確排磚,半頭磚分開使用,避免造成通縫;準確標高及平直度,防止牆背面偏差過大,水平灰縫不平直、不均勻。

(6)構造柱磚牆應砌成大馬牙槎,設定好拉結筋,從柱腳開始兩側都應先退後進,當鑿深12cm時,宜上口一皮進 6cm,再上一皮進 12cm,以保證混凝土澆築時上角密實,構造柱內的落地灰、磚渣雜物必須清理乾淨,防止混凝土內夾渣。

6.4.2.4 職業健康安全關鍵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無損,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後才可施工。

(2)腳手架應經檢查方能使用。砌築時不准隨意拆除和改動腳手架,樓層屋蓋上的蓋板防護欄杆不得隨意挪動拆除。

(3)在架子上砍磚時,操作人員應向裡把碎磚打在架板上,嚴禁把磚頭打向架外。掛線用的墜磚,應綁紮牢固,以免墜落傷人。

(4)腳手架上堆磚不得超過 3 層(側放)。採用磚籠吊磚時,磚在架子或樓板上要均勻分布,不應集中堆放。灰桶、灰鬥應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暢通。

(5)採用內腳手架砌牆時,不得站在牆上勾縫或在牆頂上行走。

(6)起吊磚籠和砂漿料斗時,磚和砂漿不能過滿。吊臂工作範圍內不得有人停留。

(7)操作人員應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時應掛好安全網。

填充牆砌體工程工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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