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醫療裝置報廢制度

2021-03-04 09:28:22 字數 687 閱讀 9329

3.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儀器裝置應予以報廢:

3.1.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3.1.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經修理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3.1.3技術嚴重落後,耗能過高(超過國家標準20%以上),效率甚低者;

3.1.4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又年久失修者;

3.1.5機型已淘汰,效能低劣且不能降級使用者;

3.1.6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3.1.7維修費用過高(一次大修超原值50%以上),經濟上不合算者;

3.1.8嚴重汙染環境,不能安全運轉,無改造價值者;

3.1.9計量檢測不合格,強制報廢者。

3.2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裝置報廢審批表」,裝置科會同有關技術部門、財務部門聯合做出技術鑑定,提出報廢意見。報院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3.3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裝置報廢,按國有資產管理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理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程式申報。

3.4凡減免稅進口的裝置,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5待報廢裝置在未批覆前應妥善保管,已批准報廢的裝置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作為配件合理使用。

3.6經批准報廢的裝置,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裝置科統一處理,處理所得費用上繳財務入帳,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並嚴肅處理。

3.7批准報廢的裝置在實際處理後,應及時辦理財務銷帳手續。

電教裝置報廢制度

為加強對電教裝置的規範管理,提高現有裝置的利用率,特制定電教裝置 電教教材報廢制度。一 報廢的原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下之一的裝置 器材,可申請報廢。1.使用期限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在正常情況下喪失效能者。2.裝置存在嚴重缺陷,不能繼續使用 出現故障,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者。3...

6 裝置封存 報廢制度

一 裝置閒置封存管理 閒置二個月以上的裝置可以封存,封存之日起停止折舊。封存裝置必須完好,啟封時即可使用。封存裝置由各二級使用提出申請報告,附封存裝置明細表 封存日期 存放地點 報物資裝備部批准。啟封存要有啟封報告,經批准方可啟封,啟封後計提折舊。封存裝置由公司統一集中管理 登記造冊 專人保管。封存...

裝置報廢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為規範公司對裝置報廢的管理,防止公司資產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報廢裝置的管理 二 裝置報廢的審批 審批程式如下 1.裝置主管將裝置報廢報告交財務部審批 2.財務部對報廢裝置審完其經濟性後轉呈主管副總進行審批 3.主管副總審核後轉呈總經理進行最後簽批。三 報廢的相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