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情況通報制度

2021-03-04 09:19:10 字數 559 閱讀 1952

為了調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加強黨內監督的積極性。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制定本制度:

一、通報主體及物件

黨內情況通報主體是辦黨組和機關黨支部,通報的物件是全體黨員。

二、通報內容

1、黨務工作通報的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的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機關黨支部決議事項、年度工作計畫、重要黨務、政治活動進展和完成情況;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情況;人事任免、黨員幹部的獎勵和懲誡、黨組織調整選舉、發展黨員、民主評議黨員及黨費收繳、使用、管理等情況。

2、與黨員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通報的主要內容包括:改革和發展的重大部署情況;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專案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等。

3、其它應通報的有關情況。

三、通報的形式及程式

通報採取召開專門會議和發文、公示等形式進行。黨內情況一般每半年通報一次,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進行通報。通報和報告的具體工作由黨組織負責。

屬於黨內秘密,涉及個人隱私,不宜立即公開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大案件等免予通報。

黨務黨內情況通報制度

一 通報主體及物件 1 黨內情況通報的主體為各級黨組織 2 黨內情況通報的物件為本級黨委 黨組 總支 支部 委員 下級黨組織 黨代表直至全體黨員。二 通報的主要內容 1 貫徹落實上級及本級組織重大決策 重要工作部署 重要會議精神情況 2 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情況和黨的思想建設 組織建設 作風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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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即 黨內上情下達制度 是 上級 黨組織向 下級 黨組織和黨員通報黨內情況的制度。堅持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可以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 參與權 建議權 批評權 監督權,調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 加強黨內監督的積極性。1 通報主體及物件。黨內情況通報主體是黨員大會和本級黨支部委員會,當年情況的...

黨務公開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制度

黨支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 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即 黨內上情下達制度 是 上級 黨組織向 下級 黨組織和黨員通報黨內情況的制度。堅持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可以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 參與權 建議權 批評權 監督權,調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 加強黨內監督的積極性。1 通報主體及物件。黨內情況通報主體是黨員大會和本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