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心得

2021-03-04 09:17:16 字數 1693 閱讀 3365

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於打擊失信行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離不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場經濟既是法治經濟,也是信用經濟。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沒有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場經濟。沒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場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

根據國際經驗,經濟發達程度與信用交易成熟程度呈正相關,即經濟越發達對信用交易的依賴程度就越大,而信用交易又反過來促進經濟的發展。而且,適應新的形勢,促使企業「走出去」,也要大力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些部門和地區相繼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全社會對信用體系的認識進一步提高。

面對新的形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任務艱鉅,時間緊迫,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加強協調,確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一、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組織領導

完備的法律法規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保障。資訊公開是信用資訊服務業即徵信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可按照資訊共享,公平競爭,有利於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資訊保安的要求,完善有關法律法規。

在這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四個關係:一是規範與發展的關係。既要規範信用機構和徵信行為,還要適應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需要,促進信用業健康發展。

二是徵信與保護隱私的關係。發展徵信業務必須建立在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的基礎上,注意平衡資訊披露和資訊保護的關係。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在隱私保護、信用徵集等許多方面要區別對待,各有側重。

三是信用活動與其監管的關係。必須明確哪些機構或行為需要監管、誰來監管以及如何監管等問題。四是注意銜接配套,注意與現行法律法規相互銜接配套。

二、培育現代信用服務體系,加快信用服務行業國家標準化建設,形成完整、科學的信用標準體系

信用服務業具有智力密集、技術密集、專業化程度高、市場集中度高的特點,承擔著信用資訊收集、加工、處理和傳遞的功能,在防範信用風險、促進信用交易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要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要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範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援信用服務市場發展。

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資訊,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三、完善行業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行業信用記錄納入信貸徵信體系,有利於促進行業信用管理。要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借鑑國際經驗,進一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要依託「金稅」、「金關」等管理系統,完善納稅人信用資料庫,建立健全企業、個人偷逃騙稅記錄。

要實行合同履約備案和重大合同鑑證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約信用記錄,依法打擊合同欺詐行為。要推動企業產品質量記錄電子化,定期發布產品質量資訊,加強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管理。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和**信用建設。

要發揮商會、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信用建設和行業守信自律。此外,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建立信用資訊共享制度,逐步建設和完善資訊共享平台體系,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

四、加快信貸徵信體系建設

要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健全**業、保險業及外匯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統,加強金融部門的協調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促進金融業信用資訊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金融業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支援信貸徵信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充分利用其信用資訊資源,加強信用建設和管理。

做好「雙公示」工作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自今年1月收到上級部門關於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工作等檔案 粵發改發電 2015 150 號 佛府辦函 2016 82 號 以來,區信用辦在上級 實施方案 未成文的情況下,根據上級要求的主要精神和相關指引,立即下發 關於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工作的通知 抓緊制訂我區的 實...

對完善我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建議

發布時間 2008 06 25作者 宣傳資訊處 南京市政協委員 建鄴區政協主席楊書禮反映,我國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 社會救助法律法規滯後。社會救助專案的立法層次還停留在條例 辦法 決定和通知的水平上,全國還沒有出台統一的社會救助法,與...

我國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 社會信用體系的概念 我們知道 乙個人或單位做了失信的事,將同時受到兩種懲罰,一是法律懲罰,即國家機關依據法律 法規對失信者做出的民事 行政或刑事制裁 二是社會懲罰,就是當人們都知道這個人或單位不講信用時,都不願意和他再打交道,他只能是寸步難行了。乙個國家或地區的誠信度,就取決於上述兩個懲罰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