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統46簽認標準

2021-03-04 05:15:49 字數 2463 閱讀 9541

各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

登記、聯絡要點及裝置加封登記簽認標準

一、《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的設定和管理

1、 集中聯鎖的車站、非集中聯鎖的車站應在訊號樓或行車室設定。

2、 《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由車站負責配備,當班值班員負責保管。

3、 《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應設綜合本,並在封面註明。使用前應分頁編號,註明啟用時間和車站,用完後及時更換並註明停止使用時間。從停止使用時起儲存一年。

二、《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的使用

1、有關人員填寫《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時,必須字跡工整,按行填記,做到登記、消記左右相對應,填寫錯誤時,應將原內容上面加蓋「作廢」章,在下面另起一行重新登記不得有塗改的內容。

2、對填記的內容,車站值班員在簽認前應核對無誤,需有排程命令的作業還應確認排程命令,登記人和簽認人都必須有本人簽名,不得代簽或加蓋名章。

3、電務的有關內容、工務的有關內容、水電、通訊的有關內容及車站組織的聯合檢查裝置內容、工、電配合施工、工務施工、電務施工均在綜合本內登記和消記,配合單位在施工單位簽認的下方簽認。

三、要求

1、有計畫的施工:施工單位根據月度施工計畫(包括施工電報),於施工前一日10點前另起一頁將次日施工專案、批准文電號、施工地段、時間、速度限制及影響範圍等,在《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內單獨登記,施工前車站值班員要檢查施工計畫(包括施工電報)施工事項與施工登記,「施工安全控制卡」一致後,向排程所請求排程命令。

2、 電務日常檢修,巡視、測試中利用列車間隔進行訊號、聯鎖、閉塞、電線路、電力、電源與行車有關的裝置進行要點檢修試驗、時間不超過20分鐘時,車站值班員根據施工登記的內容,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可不請求排程命令,籤認給點作業,工務作業按《技規》286條規定執行。

3、工電車聯整道岔施工,由於工作的特殊性,由電務駐站人員在《電務》簿內登記、消記,但登記時必須有「工電聯整------」的字樣。

4、行車裝置發生故障,車站值班員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在相應的《行車裝置檢修登記簿》內登記,工務、電務人員到達行車室後,應確認故障現象,並在車站值班員登記的下方進行簽認,在自動閉塞區段發生軌道電路故障,車站值班員應同時通知電務、工務、水電部門出動共同處理,電化區段還應通知供電部門出動。

5、行車室鉛封、計數器,訊號工區所在地的車站電務人員每天檢查兩次(7:30——8:30;19:30——20:30),未設訊號工區的車站每月檢查兩次,車務人員應保證其完整。

6、凡啟封使用裝置時,啟封前車站應將啟封原因在《電務》簿內登記,使用完後及時通知電務人員加封,消記時註明「鉛封完整」(有計數器的還應將號碼記入)。

7、水電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到行車室登記,車站值班員要對施工內容進行確認後,進行簽認。需要排程命令時,必須按規定請求排程命令,接到並確認排程命令後,方可簽認。雙迴路的車站和區間,一路電源停電施工時,可不登記,但施工單位必須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倒閘,施工前確認無誤後,方可停電。

8、接觸網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到行車室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登記時間、作業起止時間、消記時間、施工地點、影響範圍,還應註明梯車作業,還是作業車作業及限制機動執行條件。車站值班員要確認施工內容與排程命令一致後,方可簽認。

四、本標準中未盡事項,仍按《技規》、《行規》及有關文電執行。

附件:《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登記標準

附件:《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登記標準

電務部分:

(一)鉛封及計數器的登記辦法

凡破封使用加封裝置時,車站值班員必須先登記後破封,並通知電務人員補封,電務人員在得到車站值班員通知後,應及時對破封按鈕及鑰匙進行補封。

1、破封使用事故按鈕時的登記辦法:

注:登記計數器方向時,應按相鄰車站名進行登記。

2、上午檢查鉛封、計數器的登記一律在右頁,並需車站值班員簽認。

3、晚上檢查鉛封、計數器及室內裝置巡檢一道進行,登記在左頁,消點在右頁,並需車站值班員簽認

4、訊號維修人員破封使用事故按鈕及鑰匙,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執行登記要點、消點制度,並需車站值班員簽認。

5、破封使用總人工解鎖及區段人工解鎖、引導、引導總鎖閉按扭、手搖把的登記。

(二) 電務人員日常一般檢修、巡視、測試、試驗登記要點辦法

1、日常檢修、巡視登記消點辦法:

2、檢修中需要「死點」的登記,必須寫明裝置名稱、需要時間、並應口頭向車站值班員說明影響範圍,車站值班員選定列車間隔同意給點,將起止時分記明並簽認

3、要「死點」檢修中遇特殊情況下不能及時恢復使用時,電務人員必須提前通知車站值班員,並登記延長時分,得到車站值班員簽認同意後,

才能繼續工作;延時續點檢修完後,在要點登記相對應右頁一同消點

(三)裝置發生故障時登記、消點辦法

1、訊號裝置發生故障時,車站值班員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部門,並分別在相應或其他《裝置檢查登記簿》上及時進行登記,同時在

「**通知欄」記明通知方式及被通知者姓名。訊號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到行車室(訊號樓)確認故障現象,並在車站值班員登

記故障現象下一行「簽認」,同時在右頁寫明到達時間。故障處理完畢,經雙方共同試驗良好,將故障原因、開通時間登入檢查登記簿

內,雙方共同簽認:不能立即處理時,應及時停用訊號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