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制度

2021-03-04 04:52:21 字數 2995 閱讀 4129

一、村務公開的內容:

1、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

2、村財務收支情況,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

3、村土地、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經營和租賃情況;

4、徵用土地各項補償費分配和使用情況;

5、宅基地的使用審批情況;

6、村民承擔費用和勞務情況;

7、優撫、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

8、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執**況;

9、村幹部年度工作目標執**況和村幹部報酬與補貼情況;

10、村公共設施建設專案的投資和承發包情況;

11、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

1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情況;

13、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和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主要包括財務計畫及實施情況、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資專案的收入和使用等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二、村務公開的形式:

1、在固定的村務公開欄,將公開事項逐條予以公布,並設定意見箱;

2、通過廣播,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聽證會,發放公開簿或明白卡等形式進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開欄。

三、村務公開的時間:

1、一般每年定期四次。每季度的前乙個月公布。

2、下列事項要定期公開:

(1)、村幹部任期目標、年度工作目標年初公布,完成結果在年底公布;

(2)、村財務常規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專項收支在專案完成後半月內公布;

(3)、計畫生育相關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開,生育審批結果和實際生育結果及計畫外生育情況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審批,上報審批前和審批結果各公布一次;

3、下列事項要隨時公開:

(1)、經濟專案承包;

(2)、優撫費、救災款物的發放;

(3)、國家補貼農民、資助村集體的政策落實情況;

(4)、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四、村務公開的程式:

1、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依照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要求提出村務公開的具體方案;

2、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後,提交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確定;

3、村民委員會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及時公布;

4、建立村務公開檔案備查。

每次村務公開後,應聽取村民反映和意見,及時予以解釋和答覆。絕大多數村民不贊成的事,應堅決予以糾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

一、全面建立賬務、資金委託鄉鎮「三資」**服務中心管理機制,加強日常審計監督,嚴格管理,從機制上杜絕新增債務。

二、各村應按照「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的規定,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村級對預算收入應結合歷年實際制定;預算支出根據村級當年預計可用財力編制,一律不得搞赤字預、決算。

三、村級發包收入要以合同形式確定下來,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按上年基數擬訂明細計畫,報鎮財政所存查,杜絕收入不入賬和漏收的情況發生。

四、各項支出實行定項限額,控制開支專案和標準,要把化解村級債務納入預算,予以安排。

五、要充分考慮集體經濟的承受能力和農民群眾的意願,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村集體一律不准舉債辦企業和公益事業。

六、年初各村財務預算方案要及時張榜公布,並報鎮財政所備案。

七、鎮財政所依據各村財務預算方案實施監督管理。

八、年終鎮財政所指導各村根據收支實際情況編制村級年度財務決算方案,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並予以公布,對未通過的決算方案,要查明原因,分別情況,追究相關責任。當年的財務決算方案和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方案可合併編制。

村級財務公開制度

一、村級財務公開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監督下進行。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經村民會議在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村幹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

二、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包括:村級財務預決算方案,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得收益使用情況,村幹部報酬、享受村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數額,村集體債權、債務、土地徵用補償費及分配,財政轉移支付、救災、扶貧、助殘、撥款、損贈等款物的接收、發放,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退耕還林款物及其補貼。

三、村級財務公開以固定公開牆為主,同時可利用廣播、會議等形式公開。

四、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農民關心的經濟事項要及時公開,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按季度公開。

五、村委會根據中心按季度提供的會計核算資料,結合村實際,提出公開方案,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後,提交村黨組織和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確定;村委會通過財務公開牆等形式及時公布。

六、村民對公布內容有疑問的,可口頭或書面向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投訴,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農民反映的問題應及時調查,確有內容遺漏或不真實的,應督促村委會重新公布。村民也可直接向村黨組織、村委會詢問,村委會應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覆。

七、村委會應對財務公開資料進行整理歸檔並妥善保管。

民主理財管理制度

一、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推選產生。

二、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三、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畫和各項財務制度,有權檢查、審核財務帳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

四、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後,蓋上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章,經村委會負責人審批後,報中心審核、記賬。

五、村級資金賬務移交鄉鎮「三資」**服務中心後,實行報帳制和日常開支備用金制,所有村級實現收入必須在七天內報服務中心入帳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所有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後,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簽字(蓋章),由村報帳會計彙總後,報鄉鎮「三資」**服務中心**會計審核記賬。

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被確定為不合理的開支,由有關責任人承擔。當事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民會議接受群眾監督。

六、財務流程完成後,按照財務公開的程式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七、村民有權對本村集體的財務帳目提出質疑,有權委託民主理財小組查閱、審核財務賬目,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財務問題作出解釋。

村務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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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村務公開的內容 一 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 二 村財務收支情況,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 三 村土地 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 經營和租賃情況 四 徵用土地各項補償費分配和使用情況 五 宅基地的使用審批情況 六 村民承擔費用和勞務情況 七 水 電等費用的收繳情況 八 優撫 救災救濟...

村務公開制度

一 公開的內容 村民會議 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及實施情況 財務收支詳細情況 國家投入的扶貧 農業綜合開發 以工代賑等資金使用情況 村土地 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 租賃情況 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情況情況 宅基地審批情況 計畫生育指標安排及計畫外生育物件的處罰情況 優撫 救災救濟 移民補償 農業稅減免 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