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

2021-03-04 04:41:22 字數 1847 閱讀 2056

合同編號: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預售)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版

1.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受人可要求出賣人出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檔案,並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諮詢。

2.為體現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依照約定對本示範文字條款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買賣雙方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本房地產專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不得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3.本合同文字中所留空格填寫出賣人既定的告知性內容或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內容。斜線「/」前後文字應在□中劃「√」做出單項選擇。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4.本合同需手寫填寫的空格,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買賣雙方應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補充協議)、附圖中簽字或蓋章。

5.本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經買賣雙方共同簽署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賣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在簽訂時雙方應當認真核對,以確保本合同各份內容相同。

7.本合同題頭當事人各為4個,多於4個的買、出賣人的基本情況分別由系統自動新增列出。

8、本合同專有術語解釋如下:

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時,應付給對方當事人的由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一定數額的貨幣。

定金:合同當事人為了證明合同成立及確保合同的旅行,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後、履行前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

出賣人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委託**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通訊位址郵政編碼

委託**機構

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出賣人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委託**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通訊位址郵政編碼

委託**機構

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出賣人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委託**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通訊位址郵政編碼

委託**機構

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出賣人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委託**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通訊位址郵政編碼

委託**機構

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買受人國家或地區

□身份證/□護照/□其他證件號碼**

通訊位址郵政編碼

所佔份額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

深房預買字第 號 賣方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護照號碼 委託 人國籍 身份證 護照號碼 位址郵政編碼 委託 機構 註冊位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護照號碼 買方國籍 身份證 護照號碼 位址郵政編碼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註冊位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護照號碼 委託...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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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方可要求賣方出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檔案,並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 補充性 填充性 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諮詢。2 為體現雙方平等 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