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工程石材供貨
合同需方:
供方2023年5月29日
合同編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石材**達成如下協議。供需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範圍
本工程範圍為工程的石材**,合同總額暫定為人民幣大寫)。訂貨數量和規格按甲方提供或確認的材料訂購單為準。
第二條石材供貨
1.甲方委託乙方供貨的品項、規格、數量(暫定)、單價、金額如下:
注:表中單價為:含石材材料費(包裝)、運輸、配合設計、卸貨、售後服務等費用,包業主及相關部門驗收,包相應倒角、磨邊、現場修補、六面防護等。
工程加工費單邊5元/m,雙邊10元/m,洗手台挖孔粘盆40元/個,仿古面5元/m,加鋼筋5元/m。以上單價不含稅金。
2.石材供貨時間:
①:依據甲方已確定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乙方在收到預付款及訂貨單後 7 天內按供貨通知註明的規格和數量貨到現場。若是分批次供貨的,第二批貨起每批貨依據甲方的書面通知需求或原先的供貨計畫, 7 天內貨到現場。
②:待貨到後,如甲方發現產品質量、規格、尺寸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和甲方提供的加工圖紙,乙方需派人員到現場確認,確認無誤後乙方無償為甲方負責更換產品。
③: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供貨。乙方不能按時供貨的,應當不遲於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五天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供貨的理由。
甲方應當在接到延期供貨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要求,供貨期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的,供貨期不順延。
3. 鑑於工程的工期要求及施工的特殊情況,乙方允許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調整供貨計畫(數量、地點、時間),但應給乙方合理的備貨時間(不少於上述條款約定的每批次供貨週期),屆時由甲方以函件、傳真或其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此合同通知作為合同的附件。
4.交貨地點為:本合同所運石材運抵甲方現場相應樓層後(由甲方指定卸貨點至相應樓層、搬運費由乙方負責)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石材外包裝完好無損,但開箱時才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開箱檢驗時無破損,以後的破損均由甲方負責,若數量不多,乙方應配合無償修補。驗收不合格部分在下一批次貨物中補齊。
甲方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聯絡**
乙方送貨單位(或負責人): ,聯絡**
第三條承接要求及服務事項
1.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所購石材設計方案的技術要求。
2. 正常情況下,施工損耗在0.8%內的由乙方承擔。
3. 若施工損耗超過0.8%,是因為乙方石材色差、規格、平整度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若是因為甲方野蠻施工、野蠻運輸裝卸等造成的則由甲方承擔。
4. 乙方依甲方需求指派專案負責人配合本石材工程的深化設計、排版、安裝指導、並提供所供石材的技術資料,乙方應為自己的車和司機及工人買保險,若在工地範圍內及運輸途中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在交貨前1日內,以**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畫(內容包括合同號、石材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
6. 提供相關石材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
7. 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8. 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圖紙時,乙方得以將交貨日期順延。
第四條質量要求
1、如有樣品提供的,乙方所供產品與雙方確認簽字(封存)的樣品一致。但樣品不是合同質量的唯一標準。質量還需符合本條第2款約定。
2、產品達到國家標準《天然大理石建築板材gb/t19766—2005》和行業標準,並符合甲方所要求的該項物理指標。
3、乙方所**的石材規格尺寸、平整度、角度、外觀質量等要求應符合材料加工清單要求與甲方的標準,乙方所**的石材大板按安裝區位分色調配,以保證同一區位顏色基本一致。
4、如果採購物品出現現場技術問題,乙方收到甲方技術支援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需要解決的,乙方在48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第五條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自辦運輸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支付,該保險受益人為乙方,出險由乙方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
2.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乙方負責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所供石材無外包裝的甲方可以不予接受,開具驗收單前如發現破損或質量問題,乙方應依甲方要求無條件予以更換。但對符合包裝要求的石材在現場倒運中造成的破損、丟失等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驗收
1.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下單圖及要求完成石材排版的工作,並在石材背面或者側面編號。
2. 驗收的標準依合同中的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執行。甲方若對石材質量存在爭議的,應在鋪貼前提出,一經鋪貼即視為乙方所供石材質量合格,但若色差原因業主拒收需更換的,石材由乙方無償提供。
3.乙方貨到交付地點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驗收單為本合同附件。貨到現場兩個工作日甲方要安排人員驗收,若超過十天後甲方不派專人配合驗收的,視為所供石材數量、品種、規格、質量同訂單一致。
4. 乙方所供產品若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將無條件予以更換、補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但甲方應當在驗收七日內通知乙方。如果在此七天內甲方沒對貨物質量提出異議,將被視為已經確認和認可貨物質量無瑕疵。
5.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貨到指定現場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七條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5 %作為石材預付款,計人民幣174015,壹拾柒萬肆仟零壹拾伍元整 (大寫),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 在貨款中按5%扣除 。
2.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為:
a.按50萬結算一次,每次按80%支付。
b.當所有的採購石材都通過甲方、業主及相關部門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按實際下料單結算,在結算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15%貨款,留5%質保金在滿保修期(一年)後15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0.3%支付。
3.因甲方原因(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等)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遲延交付部分貨款的0.3 %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0.3 %支付。
5.其它違約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
在執行合同期限內,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提供國家或地方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在取得有關機構的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為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 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3.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石材供貨合同
工程名稱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工程的石材供貨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現定如下條款共同執行。一 分項名稱及單價 二 供貨時間 月日之前全部運到 三 工程總價 1 石材工程量暫定為 m2 元元合計3 結算按實際供貨量計算 四 付款方式 預付 貨款,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石材供貨合同
鹽城新灘工業鄰里中心景觀工程 石材購銷合同 甲方 鹽城新灘工業鄰里中心景觀工程專案部 乙方 山東蒙陰兆豐石材 甲乙雙方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遵循誠實 平等 信用 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定購石材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乙方提供給甲方石材樣品,經業主確認後按樣品供貨。工程總價款約 250萬 ...
石材供貨合同樣本
甲方乙方 工程名稱 簽訂日期 工程供貨合同書 甲方乙方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石材的生產 一 現甲方將工程的石材生產供貨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現定如下條款共同執行 二 工程供貨面積及總價 概算 三 付款方式 預付 貨款,供貨當中按供貨數量進度付款,供貨結束後,付清剩餘貨款。四 質量要求 石材質量達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