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2021-03-04 02:40:54 字數 2608 閱讀 3276

第一條目的為了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 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第三條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管理規定。

第四條專業與術語

(一)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第五條職業健康級別:一般職業危害

第六條應急指揮機構

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及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第七條成立應急辦公室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安質部,安質部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事故發生時,以領導小組為基礎,總經理任總指揮,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安質部。

備註:總經理任總指揮,總經理不在時,副總經理任總指揮。

第八條職責

(一) 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公司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實施和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部:

4、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5、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6、向上級匯報、向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二)指揮部人員分工

1、總指揮職責:組織指揮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職責:

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資訊。

排程室主任:負責處置事故發生時生產系統起、停排程工作。

保障部職責: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

保衛組主管:負責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工程部、業務部部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救的現場任務。

第九條救援專業小組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負有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小組,是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

(一)通訊聯絡小組:由安質部、排程室、保障部組成。每部門出1人。

通訊聯絡隊負責人:運營保障部部長。

職責: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絡通訊任務,確保資訊暢通。

(二)治安小組:由後勤保衛部負責組成。

治安小組負責人:保衛組主管。

職責: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三)救援應急小組:工程部、業務部、貨運部共同組成,共12人。

救援應急小組負責人:工程部部長。

職責:查明物質性質,提出應對現場職業危害事故的補救措施;協助搶救傷員,指導群眾疏散。

(四)搶險、搶修小組:卸船隊,包括電氣焊、電工、管工等。

搶險、搶修小組額責任:卸船部隊長

職責:擔負具體搶險、搶修組織工作。

(五)醫療救護小組:由安質部、綜合部共同組成。

小組負責人:綜合部部長

職責:負則搶救傷員和中毒人員的工作。

(六)物資**小組:運營保障部負責組成,共3人。

物資**小組負責人:運營保障部部長

職責: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工作。

(七)運輸隊:由物流中心流機司機負責。

職責:擔負物資運送任務。

第十條工作要求

(一) 培訓

安質部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二)應急救援

1、 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

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優先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三)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部門應及時上報公司職業健康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公司職業健康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式,進行上報。

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並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第十一條監督與處罰

(一)安質部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未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對責任部門(協作公司)進行500元以下處罰。

(二)安質部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對責任部門(協作公司)進行1000元、責任人200元以下處罰。

(三)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1000元以下罰款或行政處分。

第十一條附件 《職業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方案》

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2.適用範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 以及國家 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1.目的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2.適用範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 以及國家 集團等相關管理規定。...

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參照 一 目的 為增強本單位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最大限度保障勞動者權益,特制定此制度。二 適用範圍 在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三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編制導則 以及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