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諮詢合同

2021-03-04 02:26:41 字數 1570 閱讀 5055

委託方(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託方(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專案的技術諮詢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專案名稱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背景資料及技術資料

2.向乙方支付報酬共元。分期支付,具體方式如下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年月日前完成諮詢報告或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

2.保證提出諮詢報告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條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本合同期滿後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式條款

對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按以下標準驗收

具體驗收方式如下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背景資料和技術資料的,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乙方工作速度和質量的,甲方應當如數支付報酬,並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2個月不提供或者補充有關背景資料、技術資料和資料,導致乙方無法開展工作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報酬,甲方還應當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3.甲方遲延支付報酬,除支付應當支付的報酬外,還應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甲方不支付報酬,應當退還諮詢報告和意見,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2.乙方提交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乙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明顯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返還甲方報酬,並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3.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交的背景資料、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超過2個月不進行調查論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報酬,還應當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第八條有關技術成果歸屬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背景資料、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乙方;甲方利用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甲方。對新的技術成果享有所有權(或者持有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該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如獲得獎金、獎章、榮譽證書的權利)、經濟權利(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權,使用權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條諮詢報告的實施風險責任條款

甲方實施乙方提供的經過驗收合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後果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約定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技術諮詢合同》之簽署頁)

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簽字時間

(重慶精韜律師擬訂)

技術諮詢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監製 填寫說明 技術諮詢合同書 鑑於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描述的技術諮諮詢內容 工作條件 費用支付 驗收標準 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和法律問題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 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屬守。第...

技術諮詢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監製 填寫說明 一 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字,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字使用。二 本合同文字適用技術諮詢合同。三 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四 合同條款中帶 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 中打 或...

技術諮詢合同

合同編號 專案名稱 委託方 甲方 受託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填寫說明 一 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諮詢合同示範文字,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二 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 受託方 為另一方 委託方 就特定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