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種測量儀器應定期檢驗,由專人進行測量。
2 主體施工階段,為控制好主體結構垂直度,六層及以上建築,結構工程至多每隔三層應用經緯儀或垂準儀,從底層控制點通過預留孔向上投測出樓面控制點,不得採用逐層吊線方法,以免產生垂直累積誤差。樓層控制點的最大間距不得大於30m,控制點連成的矩形應閉合。
3 每層樓面應根據樓面控制點,彈出軸線,每層樓面應測一次平水,並據此進行上層樓面施工,嚴格控制上層混凝土樓面的標高。
4 砌體施工時,必須設皮數杆控制標高,砌築前每層樓面應用水平測一次平水,存在高差,應用砂漿或細石混凝土找平。
5 嚴格按照設計牆、柱軸線位置及幾何尺寸產模,牆、柱模板的產模限位,應優先採用焊接鋼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樓面的牆、柱縱筋外側,按彈線位置,點焊鋼筋頭,以控制牆、柱產模的幾何尺寸。
6 嚴格控制現澆板厚度,在混凝土澆築前,應做好現澆板厚度的控制標識,每1~1.5m2的範圍內宜設定一處。
7 有防水要求的樓面與室內其它樓面標高有高差處,現澆樓板面層鋼筋應分離式配置,以確保設計標高的準確。
8 裝修階段嚴格按所彈出的標高和軸線控制線施工,做好灰餅、標筋和護角,發現超標時及時處理。牆體抹灰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當厚度大於30mm時,應採取加強措施。
9 嚴格按檢驗批進行建築物室內標高、軸線、垂直度、樓板厚度的測量。
10 室內標高、軸線位置、垂直度的檢測數量,每檢驗批按10%的房間數且不少於5間進行抽查。
11 樓板厚度的檢測數量,每檢驗批按10%樓板數且不少於5塊進行抽查。
12 監理應對室內標高和幾何尺寸不定期進行平行檢驗,並及時抽驗施工單位測量紀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