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2021-03-04 01:43:03 字數 756 閱讀 6074

1、嚴格按《規程》規定選擇井筒及工業廣場,井口和工業廣場內建築物的高程必須高於當地歷年的最高洪水方位,若井口及工業廣場內建築物的高程低於當地歷年最高洪水水位時,必須修築堤壩、溝渠或採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2、防治地表滲水,井田範圍內的河流,溝渠等地表水,可以通過裂隙滲透到煤礦井下造成水害。

3、防治地面積水,對井田開採範圍內的地面低窪處,塌陷區等易於積水區,應設法填平,防止積水,積水量大時,要用水幫浦排出。

4、對可能引起漏水的地表裂隙、塌陷、廢棄鑽孔等,應及時用粘土充填或用水泥堵塞。

5、加強防洪、防汛工作,在每年的雨季來臨之前和雨季期間,要加強對礦區內防洪工程的檢查和防汛搶險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各級領導必須提高思想認識,樹立超前管理意識,制定超前防範措施,杜絕透水事故。

7、井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本公司制定的《作業規程》《探放水作業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8、公司、部門、主要領導必須經常檢查各採掘工作面水患區情況,坑口由開採專門負責此項工作,加強現場管理,堅持跟班作業,嚴格把關,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9、井下所有採掘區必須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有採必探,先探後採」的原則,樹立超前管理意識,採區超前防範措施。

10、每次降下雨後,礦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附近地面有無裂隙、老窯、陷落和採空區,塌陷等,發現漏水情況,排程室組織及時處理。

11、探水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技術部制定的《探水作業規程》及下達的探水計畫通知認真執行。

盂縣石店煤業****

二0一二年元月

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一 地質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1 在技術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質技術工作。2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煤礦 處技術管理規範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全礦水文地質技術或管理工作。3 協助技術礦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 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

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曲靖市麒麟區小地彎煤礦 曲靖市麒麟區小地彎煤礦 二0一二年編制 一 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 在礦長的領導下,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2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定,組織技術部門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3 編制防治水年 季 月的工作計畫,並付諸實施。4 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湧水動態和變...

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根據 煤礦防治水規定 第六條規定,結合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實際,現將地測防治水各崗位人員崗位責任制明確如下。地質測量部部長防治水崗位責任制 1 在礦領導的領導下積極進行防治水管理和指導工作。2 負責落實地測防治水方面技術政策及有關要求。3 負責礦井重大防治水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及監督落實情況。4 負責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