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無權處分其女所有的房屋案

2023-01-17 15:09:03 字數 742 閱讀 3584

參見陳展:《父親無權賣掉女兒房房屋買賣合同被判無效》,載中國法院網:http:

//www. chinacourt. org/html/article/200801/28/284951.

shtml。

2023年1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該合同無效。

2023年4月,被告李某與原告俞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乙份,作為女兒的法定**人,李某將登記在其女兒名下的房屋以25萬元的**賣給了原告俞某。原告當場支付了10萬元作為定金,後又將剩餘房款15萬元付清。合同約定交房期限滿後,被告並未交付房屋,原告遂將被告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所涉房屋系未成年人所有。被告李某作為監護人對該財產進行處置,應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即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而被告出賣房屋所得款項,係為借與朋友所用,並非為其女兒的利益,因此該合同當歸於無效。

由於合同無效,原告遭受了一定的損失,故被告除歸還已得房款25萬元外,還應承擔相應的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原告5萬元。

分析:一物一權原則,是指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時存在數個所有權或者數個內容上相互矛盾衝突的他物權。它是大陸法系國家物權法特有的原則。我國《物權法》中並沒有對一物一權原則明確加以規定。

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乙個所有權。所有權具有產權界定、定分止爭的功能,因而,一物之上不能同時並存多項所有權,否則難於確定財產權的歸屬,容易引發產權糾紛。本案中,房屋所有權屬於李某之女,李某對房屋的處分屬於無權處分,雖然有買賣合同存在,但是,也不能成立另外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