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

2023-01-13 06:00:04 字數 1179 閱讀 8576

【法規類別】經濟統計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公告第82號

【發布部門】昆明市**

【發布日期】2014.03.25

【實施日期】2014.04.25

【時效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地方規範性檔案

昆明市人民**公告

(第82號)

《昆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已經昆明市人民**第6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4月25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

2023年3月25日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市居民家庭申請社會救助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救助制度,切實提高**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民政部《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和《雲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會救助的本市居民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對工作。

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核對的居民及其家庭,統稱為核對物件。

第三條核對工作堅持真實客觀、及時高效、公平公正、保護核對物件隱私和商業秘密的原則。

第四條市、縣(市)區**應當加強對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並將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門是申請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負責全市核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網路核對資訊平台的建設,承擔跨縣(市)區資訊的核對工作。

縣(市)區民政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內申請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負責轄區內居民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對工作,並接受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住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稅務、工商、公積金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接入核對機構的網路核對資訊平台,並及時向核對機構提供下列核對資訊:

(一)住建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提供房產登記、交易等資訊;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提供繳納、領取社會保險金和領取生活補助費等資訊;

(三)公安機關負責提供戶籍和機動車登記等資訊;

(四)稅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個人、個體工商戶及企業納稅等資訊;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個體工商戶及企業註冊登記等資訊;

(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提供住房公積金交納和使用等資訊;

(七)其他相關部門應當

蘇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流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確保申請社會救助物件準確高效認定,有效實施社會救助制度,根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649號令 關於印發政務資訊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發 2016 51號 江蘇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 蘇民發 2009 8號 蘇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

北京市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分析

作者 靳鷗 經濟研究導刊 2012年第06期 摘要 以居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為研究物件,了住房支付能力的影響因素 評價指標及判斷標準,並運用月房產支出收入比 月房產消費結餘和月租房消費結餘等指標衡量北京市城鎮居民各收入階層的住房支付能力。關鍵詞 北京市 城鎮居民 住房支付能力 中圖分類號 f293.3...

某市居民家庭飲食消費狀況調查報告

為了深入了解本市居民家庭在酒類市場及餐飲類市場的消費情況,特進行此次調查。調查由本市某大學承擔,調查時間是xx年7月至8月,調查方式為問卷式訪問調查,本次調查選取的樣本總數是xx戶。各項調查工作結束後,該大學將調查內容予以總結,其調查報告如下 一 調查物件的基本情況 一 樣品類屬情況。在有效樣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