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2023-01-01 21:36:04 字數 4013 閱讀 4737

1目的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電氣安全技術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發生觸電及各種違章用電事故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各基層單位施工作業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及各種機械裝置等的臨時用電管理。

3引用檔案

3.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3.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

4管理內容

4.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求和管理

4.1.1 臨時用電裝置在5台及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上的工程,應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編制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水措施。

4.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內容如下:

(1)現場勘測,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臺)、配電箱位置及線路走向;

(2)負荷計算、變壓器選型、確定線截面規格;

(3)繪製電氣裝置布置平面圖和供電系統圖。

4.1.3 要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4.1.4 專案技術負責人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具體組織、指導和審核工作。

4.1.5 公司總工辦、安全部負責與《施工組織設計》同步實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工作。

4.1.5 公司安全部負責對基層單位臨時用電的貫徹情況實施與監督檢查。

4.2 電氣專業人員管理

4.2.1 從事電氣作業的電氣技工、技術人員必須持有地方主管部門簽發的與本崗位相符合的安全技術操作許可證,方可上崗作業。

4.2.2 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持證電氣技術人員完成。

4.2.3 從事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熟悉電氣裝置效能和安全執行、維護知識;

(2)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各條款;

(3)電氣作業所用工具、儀表、儀器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並定期進行校核監測;

(4)拉閘停電或合閘送電嚴禁口頭約定,必須書面通知施工現場負責人,並遵守掛標誌牌制度。

4.2.4 電氣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穿戴相應勞動防護用品;

(2)負責維護裝置的負荷線、電源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使之處於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人員;

(3)嚴禁帶電移動用電裝置或用電設施(手持式電動工具、小型可移動式工具除外);

(4)電氣裝置用畢必須拉閘斷電,工作結束鎖好閘箱門(開關箱)。

4.3 臨時用電技術防護措施

4.3.1 新開工程施工現場採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配電線路中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1)保護零線(pe)由變壓器的工作零線或總配電箱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測零線引出後,形成三項五線;

(2)自總配電箱胡重複接地後,該供配電系統內保護零線(pe)及工作零線(n)應嚴格分開,禁止混用;

(3)保護零線(pe)在總配電箱、線路中端及末端做重複性接地不應少於3處,其每處接地電阻r≤10ω;

(4)保護零線(pe)截面不能小於工作零線(n)截面,且要採用滿足機械強度要求的多股銅芯線材;

(5)在統一供配系統內嚴禁一部分用電裝置採用接零保護,另一部分裝置採用接地保護;

(6)保護零線(pe)一律採用黃綠雙色線。禁止用黃綠雙色線作負荷線。

4.3.2配電箱、開關箱的製作、配置、接線、作用和維修保養。

(1)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厚度應大於1.5㎜,箱內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安裝板上;

(2)按**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施工現場應設定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其箱內電器配置、接線應符合規範要求。

a.總配電箱內必須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電熔開關)。若實行第一級保護應裝設總漏電保護器或分路漏電保護器。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別接至專用端子板上再輸出。

動力與照明配電應分別設定。

b.分配電箱內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如總配電箱內裝有漏電保護器,則分配電箱內可不裝漏電保護器。

c.開關箱是每台用電裝置必須設定的專用設定,其內部電氣配置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3)配電箱的使用與維護。

a.施工現場中使用的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面與地面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面與地面垂直距離大於0.6m,小於1.5m。

b.配電箱、開關箱應統一編號,箱內有接線系統圖,分錄標記,所控用電裝置名稱。

c.配電箱、開關箱內外保持整潔、乾燥且防雨,嚴禁放置雜物,箱門應配鎖,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d.配電箱、開關箱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底部,進出線應有防護措施,箱內電器、線路嚴禁帶電部位裸露。

e.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體,必須有可靠的接零保護,並置於明顯易查部位。其箱內金屬安裝板、電器金屬外殼應與箱體作可靠電氣連線。

4.3.3 配電性、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選擇。

(1)總配電箱內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根據線路長短、裝置多少進行計算後,可選100~300ma,動作時間≤0.1s的的靈敏度延時型漏電保護器。或對幹、支路測定後的漏電電流,合理選擇漏電保護器。

(2)分配電箱內各路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可根據實測選擇50~75ma,動作時間≤0.1s。

(3)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屬末級保護,其漏電動作電流應≤30ma,動作時間≤0.1s。

4.3.4 電焊機:

(1)電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電焊機二次側電纜長度應不大於30m,且進出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2)電焊機外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3)電焊機一次側應裝漏電保護器,二次側應裝降壓保護器或安裝弧焊機觸電保護器(一次和二次側均能保護)。

4.3.5 臨時照明:

(1)施工現場照明燈具高度距地面不得小於2.5m,其金屬結構部分必須作接零保護,並在照明迴路中安裝漏電保護器。

(2)用於區域性照明的工作燈,必須根據使用場所選擇不同等級的安全電壓。其變電器必須使用雙繞組隔離變壓器。

(3)每條照明線路的燈具(插座)室內不多於20只,室外不多於10只。

(4)照明線路上的開關應能同時切斷相線和零線,不得使用單級開關。

(5)照明開關應有明顯的開閉位置,即上開、下閉。相鄰開關插座相位應為左孔零線、右孔相線、上部孔為(pe)保護零線。

(6)照明線路的熔體額定電流應為正常額定電流的1~1.5倍,不應超過20a。

4.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的管理

4.4.1 施工現場臨時變壓器必須設有安全圍欄並有明顯的警示標牌。

4.4.2 電線或電纜敷設時在有可能受外力損傷的部位,應加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防護措施。

4.4.3 幾個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其共用的電氣線路、配電箱要有明顯的責任分工。

4.4.4 施工現場禁止私接亂接電線和電纜,室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並用瓷瓶、瓷夾等敷設。

4.4.5 臨時用電設施維護作業,必須設定「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

4.5漏電保護器的管理

4.5.1 為確保漏電保護器的安全執行,購置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6829-86),並經上級有關部門認證,到指定或定點廠商購買。

4.5.2 漏電保護器投入執行後,使用單位應建立執行記錄,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4.5.3 漏電保護器投入執行後,由電氣技工每月需在通電狀態下,按動試驗按鈕,檢查其動作是否可靠,並將檢查情況記入執行記錄,雨季應增加試驗次數。

4.5.4 為檢驗漏電保護器在執行中的動作特性,每半年應定期進行動作特性實驗。特性試驗專案如下:

(1)測試漏電動作電流值;

(2)測試試驗不動作電流值;

(3)測試分斷時間。

4.5.5 漏電保護器須經專門培訓的電氣技工按使用要求進行安裝。

4.5.6 發現有問題的漏電保護器不得隨意拆檢,應送交生產廠家或培訓認可的技術人員進行檢修。

4.6檢查與考核

4.6.1 電氣技工每週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進行一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4.6.2 專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4.6.3 公司組織安全檢查或電氣專業檢查按「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內容進行檢查考核。

4.6.4 公司組織安全檢查對該規定的執**況及有關檢查記錄進行考核。

5附則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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