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礦權申請辦理

2022-12-15 18:33:05 字數 3711 閱讀 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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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發布日期: 2011-1-9

一、新辦採礦權申請登記

(一)劃定礦區範圍申報材料

1、劃定礦區範圍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1)申請開辦礦山理由及簡要論證;(2)地質工作概況;(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內容:擬申請開採的礦產資源範圍、起止深度、礦種、位置;擬申請開採礦產資源儲量、質量及其可靠程度;擬建礦山生產規模、服務年限、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方案;(4)礦山建設投資安排及資金**;(5)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2、採礦權申請人營業執照影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明與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未設立企業的礦山,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通知書;3、礦山地理位置圖;4、以地形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範圍圖(附國家直角座標標定的拐點座標)及毗鄰礦山企業相對位置關係示意圖;

5、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地質報告。礦山企業應提交有資格的地勘單位編制並經評審機構評審通過的地質報告及儲量評審、備案證明檔案。開採零星分散礦產資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磚瓦粘土的應提交相應的地質資料。

6、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查明礦產資資源儲量登記書;(二)採礦權新立申報材料1、採礦權申請登記書;

2、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影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明與原件一致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3、礦區範圍批復檔案;

4、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範圍圖(比例一般1:2000,礦區範圍的各拐點按順序編號標定,並附國家3度帶直角座標和礦區面積)。5、有設計資格的單位編制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專家審查意見的認定檔案;

6、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及專家審查意見的認定檔案;

7、具有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裝置條件的證明材料;

8、申請由國家出資勘查並已探明可供開採的礦產地、採礦權滅失的礦產地,探礦權滅失的可供開採的礦產地,主管部門規定無需勘查即可直接開呆的礦產地等採礦權的,還應提交採礦權評估報告和評估結果確認書;9、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礦山占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10、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審批檔案;二、採礦權延續申報材料

1、採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年度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繳納、礦山年檢、礦山年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環境保護、礦業權糾紛等情況)及依法開採並履行法定義務的相關材料及證明檔案;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說明書(包括礦山占用資源儲量檢測核查情況、附礦山開採現狀圖或井上下對照圖);

4、礦山占用礦產資源儲量年度檢測報告核查意見批復檔案及其備案證明;

5、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力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的認定檔案;6、採礦權評估結果確認檔案和採礦權價款繳納憑證;

7、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明與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煤礦還需提供煤炭生產許可證影印件。8、採礦許可證正本及加蓋縣(市)國土資源局年檢專用章的採礦許可證副本。

三、採礦權變更申請登記

(一)變更礦區範圍申報材料1、採礦權變更申請登記書;

2、變更後的礦區範圍圖(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比例一般1:2000),礦區範圍的各拐點按順序編號,以國家3度帶直角座標標定);3、變更礦區範圍後的地質報告及儲量評審、備案證明檔案(開採零星分散礦產資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磚瓦砂石、粘士的,提交相應的地質資料);4、變更礦區範圍後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礦山占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5、採礦許可證正本及加蓋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年檢專用章的採礦許可證副本。6、縣(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對變更礦區範圍礦業權設定情況及採礦權人是否依法開採並履行法定義務的調查意見;

7、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影印件,煤礦還需提供煤炭生產許可證影印件;

8、變更礦區範圍後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專家審查意見的認定檔案;

9、變更礦區範圍後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及專家審查意見的認定檔案;

10、變更礦區範圍後新增礦產資源儲量的採礦權評估報告和採礦權評估結果確認書;

11、變更礦區範圍後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准檔案;(二)變更開採礦種、開採方式或生產規模申報材料l、採礦權變更申請登記書;

2、擬變更主要開採礦種的地質報告及儲量評審備案證明檔案(開採零裡分散礦產資薄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磚瓦砂石.粘土的,提供相應的地質

資料);3、變更主要開採礦種後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礦山占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

4、由有資質單位編制的變更主要開採礦種、開採方式或生產規模後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及具有相應礦種採礦權審批許可權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專家審查意見的認定檔案;

5、具有與變更內容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裝置條件的證明材料;6、變更後的採礦權評估報告、確認書及價款處置有關證明檔案;7、採礦許可證正本及加蓋縣(市)國土資源局年檢專用章的採礦許可證副本;

8、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煤礦還需提供煤炭生產許可證影印件。

(三)變更礦山企業名稱申報材料l、採礦權變更申請登記書;

2、採礦權變更申請報告及變更原因的證明材料;

3、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明與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4、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煤礦還需提供煤炭生產許可證影印件;5、採礦許可證正本及加蓋縣(市)國土資源局年檢專用章的採礦許可證副本;

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投資主體及股權未發生變化的證明檔案,個體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法人名稱,應辦理依法轉讓批准;7、經依法批准轉讓的,還應提供採礦權轉讓批准檔案。四、採礦權登出申報材料1、採礦權登出申請登記書

2、礦產資源開發情況年度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礦山年檢、礦山年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環境保護、礦業權糾紛等情況)及依法開採並履行法定義務的相關材料及證明檔案;

3、有關礦山採掘工程分布、不安全隱患、土地復墾利用、環境保護等資料;4.因資源枯竭關閉礦山的應提交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及儲量評審備案證明檔案(開採零星分散礦產資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磚瓦砂石、粘上的,提交相應的閉坑地質資料);

5、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關閉礦山殘留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6、政策性關閉礦山的有關檔案;7、採礦許可證正本及加蓋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都門年檢專用章的採礦許可證副本。

五、採礦權轉讓申報材料1、採礦權轉讓申請書;

2、轉讓申請報告(說明轉讓原因、稅費繳納情況和礦山現狀);

3、轉讓申請人和受讓人簽訂的採礦權轉讓合同(採礦權批准轉讓後生效);

4、轉讓申請人已按有關規定繳納採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和資源稅的證明材料,包括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付款收據影印件;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憑證影印件及收費機關出具的繳費證明;完稅證明。採礦權價款屬分期繳納且未繳清的,應在轉讓合同中明確剩餘採礦權價款的處置情況;

6、國有礦山企業轉讓採礦權的,應當附主管部門同意轉讓的檔案;7、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告(包括礦山占用資源儲量檢測核查情況);8、受讓人與開採該轉讓礦山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裝置條件的證明材料;9受讓人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明與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通知書;

10、轉讓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煤礦還需提供煤炭生產許可證影印件;

11、轉讓人採礦許可證正本及加蓋縣(市)國土資源局年檢專用章的採礦許可證副本;

12、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礦產地的採礦權,轉讓申請人頒提交評估結果確認機關的評估結果確認書,轉讓的採礦權屬非國家出資的,須由轉讓申請人提交有關的出資證明;

l3、轉讓的採礦權為再次轉讓的,須提交上一次轉讓批准檔案的影印件。

注:在採礦權新立、延續、轉讓、變更過程中應在繳納完當年臨時用地使用費、採挖用地管理費等費用。同時,以上所有資料除註明為影印件的外,均為原件,一式四份。

採礦權延續申請

布林津縣國土資源局 布林津縣城東四號砂石料礦位於布林津縣城450方向直線距離7公里處,礦區中心點地理座標為東經86o 54 49 北緯47o 41 07 東經86o 54 34 北緯47o 41 19 東經86o 54 32 北緯47o 41 17 東經86o 54 46 北緯47o 41 05 隸...

採礦權申請範圍核查表

填表說明 一 採礦權申請人 礦山名稱 要與申請資料中相應的名稱一致,並加蓋採礦權申請人公章。二 礦區範圍座標 為申請人提交的採用1980西安座標系的拐點座標。三 測量單位意見 由具有測繪資質的測量單位 部 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登記的採礦權需乙級以上資質 進行現場實測後,填寫並加蓋公章。同時,...

採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簽章 填表時間填表人礦山名稱 採礦權申請人 採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原採礦許可證號 填寫申請延續時礦山保有的各級地質儲量資料。保有儲量 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具體填寫申請延續的理由。延續理由 原採礦權有效期限 填寫自 年 月至 年 月。礦山名稱 採礦權人為開採礦產資源所開辦礦山的名稱。礦山名稱前應冠以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