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

2022-12-15 10:21:03 字數 1589 閱讀 4828

近日,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問:被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答:在《辦法》中已明確被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將在**採購、國家重大工程採購等財政性資金採購中優先購買,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相關產業化政策中給予重點支援。目前財政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在**採購中對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的具體優惠措施,比如對列入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的產品,在**採購招、投標評審中給予適當加分等。

問: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國家自主創新產品主要體現「國家」、「自主創新」和「產品」三個要點,應具備七個方面的條件,包括:產品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產品具有自主智財權;產品具有自主品牌;產品創新程度高;產品技術先進,在同類產品中處於國際領先水平;產品質量可靠,須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檢測;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或能替代進口。

只有符合以上全部條件,才能被認定為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同時,《辦法》還對一些概念,比如什麼叫產品具有自主智財權、怎樣反映產品的創新程度等作了說明。

問:哪些單位可以申請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

答: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遵循自願申請的原則,凡是在中國境內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均可申請認定。問:如何申請和認定國家自主創新產品?

答:主要需經過四個步驟:一是申請單位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提出申請。

二是科技廳(委、局)會同本級經(貿)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對本地區的申報產品進行彙總和初步審查,並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產品擇優向科技部推薦。三是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委託相關機構,在國家層面上,按照統一的認定條件開展產品的認定評價

工作。科技部對認定評價結果進行審定,形成《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初步意見,並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形成正式《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頒發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證書。

四是發布產品目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將通過中國**網「執法監管」專欄(科技部**(和《科技**》向社會公布。

經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證書有效期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分為兩年、三年或四年。有效期滿,有關單位可再次申請認定,但應在有效期截止前三個月提出。如果產品狀況在有效期間發生變化,有關單位應及時向科技部報告。

對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產品,將取消其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資格,並收回認定證書。相對於認定工作,《辦法》只是對認定的程式、標準等提出了比較原則的規定和要求,科技部目前正在抓緊研究編寫《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及相關規範,將在今年啟動第一批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問:

申請單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請單位需要提交以下六方面材料:一是統一的申報**。

二是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若屬中外合資,應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股權結構。三是關於產品智財權權益狀況和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檔案。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許可權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四是產品檢測報告或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五是產品採用標準證明。六是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環保達標證明以及產品創新程度與生產規模等方面的有效證明。

江蘇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三章申報和認定程式 第八條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每年初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當年申報產品的受理截止時間。第九條凡申請認定自主創新產品的企業,按要求向縣 市 區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 江蘇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申請表 並附所需材料 省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按本辦法第六條 第七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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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調研提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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