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防火間距表

2022-12-11 15:06:04 字數 934 閱讀 6754

表5.0.13-1站內設施的防火間距 (m)

注:1 分子為lpg儲罐無固定噴淋裝置的距離,分母為lpg儲罐設有固定噴淋裝置的距離。d為lpg地上罐相鄰較大罐的直徑。

2 括號內數值為儲氣井與儲氣井、柴油加油機與自用有燃煤或燃氣(油)裝置的房間的距離。

3 橇裝式加油裝置的油罐與站內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汽油罐、柴油罐增加30%。

4 當卸油採用油氣**系統時,汽油通氣管管口與站區圍牆的距離不應小於2.0 m。

5 lpg儲罐放散管管口與lpg儲罐距離不限,與站內其他設施的防火間距可按相應級別的lpg埋地儲罐確定。

6 lpg幫浦和壓縮機、天然氣壓縮機、調壓器和天然氣脫硫和脫水裝置露天布置或布置在開敞的建築物內時,起算點應為裝置外緣;lpg幫浦和壓縮機、天然氣壓縮機、天然氣調壓器設定在非開敞的室內時,起算點應為該類裝置所在建築物的門窗等洞口。

7 容量小於或等於10m3的地上lpg儲罐的整體裝配式加氣站,其儲罐與站內其他設施的防火間距,不應低於本表**站的地上儲罐防火間距的80%。

8 cng加氣站的橇裝裝置與站內其他設施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相應裝置的防火間距確定。

9 站房、有燃煤或燃氣(油)等明火裝置的房間的起算點應為門窗等洞口。站房內設定有變配電間時,變配電間的布置應符合本規範第5.0.8條的規定。

10 表中

一、二、**站包括lpg加氣站、加油與lpg加氣合建站。

11 表中「—」表示無防火間距要求,「×」表示該類設施不應合建。

表5.0.13-2站內設施的防火間距 (m)

注:1站房、有燃氣(油)等明火裝置的房間的起算點應為門窗等洞口。

2 表中

一、二、**站包括lng加氣站,lng與其他加油加氣的合建站。

2 表中「—」表示無防火間距要求。2 括號內數值為柴油加油機與自用有燃煤或燃氣(油)裝置的房間的距離。

3 「*」表示應符合表5.0.13-1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