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關係證明書範本

2022-12-06 13:42:05 字數 2109 閱讀 2796

編號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的用處

1、辦理退工手續;

2、辦理失業金核定手續;

3、辦理社保停繳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年_______月參加工作,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為_______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年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三、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編號 我單位於年月日與身份證號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合同期限為的勞動合同,茲根據 勞動法 及 勞動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 解除 終止 一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關係 二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樣本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存根第號 本單位與同志簽訂的勞動合同 依據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經辦人年 月 日 相關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