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用電工程

2022-11-27 08:57:06 字數 4677 閱讀 1075

1.1 一般規定

1.1.1 電工作業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證明,方准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

1.1.2 電工接受施工現場暫設電氣安裝任務後,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規定進行,凡臨時用電使用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應按正式線路架設。

改變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必須經原審批單位領導同意簽字,未經同意不得改變。

1.1.3 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後不准操作。

1.1.4 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線。保護線pe必須採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不得混用。

1.1.5 電氣裝置的設定、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88)(以下簡稱《規範》)的要求。

1.1.6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

1.1.7 電氣裝置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台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

1.1.8 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裝置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並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1.1.9 建築工程竣工後,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先斷電源,後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1.2 **配電兩級保護

1.2.1 **配電,配電箱根據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

1.總配電箱(又稱固定式配電箱)。總配電箱用符號「a」表示。

總配電箱是控制施工現場全部供電的集中點,應設定在靠近電源地區。電源由施工現場用電變壓器低壓側引出的電纜線接入,並裝設電流互感器、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錶、電壓表及總開關、分開關。總配電箱內的開關均應採用自動空氣開關(或漏電保護開關)。

引入、引出線應穿管並有防水彎。

2.分配電箱(又稱移動式配電箱)。分配電箱用符號「b」表示。

其中1、2、3表示序號。分配電箱是總配電箱的乙個分支,控制施工現場某個範圍的用電集中點,應設在用電裝置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箱內應設總開關和分開關。

總開關應採用自動空氣開關,分開關可採用漏電開關或刀閘開關並配備熔斷器。

3.開關箱。直接控制用電裝置。

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4.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築物或構築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

3m,小於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

6m,小於1.5m。

5.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線。

6.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並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並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7.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紮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裝置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裝置的熔絲大小應一致。

三個及其以上迴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迴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

配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有鎖,並用紅色油漆噴上警示標語和危險標誌,噴寫配電箱分類編號。箱內應設有線路圖。

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鎖好箱門。

8.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

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9.每台用電裝置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乙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

4.2.2 兩級漏電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施工現場的漏電保護開關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50~100ma,保護該線路;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

漏電保護開關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換零部件,以免改變原有技術引數。並應經常檢查試驗,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嚴禁帶病使用。

1.3 施工照明

1.3.1 施工現場照明應採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區域性照明,對於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採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碘鎢燈,燈頭與易燃物的淨距離不小於0.3m。流動性碘鎢燈採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於0.

2m的絕緣材料隔離。

1.3.2 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採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於3m。

工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線燈數不得超過10盞,若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1.3.3 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於15a,並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1.3.4 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

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迴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1.3.5 現場區域性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1.3.6 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

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1.3.7 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1.3.8 施工現場的照明燈具應採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1.4 施工用電線路

施工用電線路從結構形式上可分為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兩大型別。

1,4.1 架空線路:

1.施工現場運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紮牢固,防止滾動。人抬時,前後要響應,協調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2.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鍊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

地錨釺子要牢固可靠,溜繩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杆迴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3.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後,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後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4.電桿的梢徑不小於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扭曲等現象。

(1)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2)登桿腳扣規格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護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繫好安全帶,並栓在安全可靠處,扣環扣牢,嚴禁將安全帶拴在瓷瓶或橫擔上。

(3)桿上作業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後,要離開電桿3m以外。

5.架空線路的幹線架設(380/220v)應採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於35m,線間距離不小於0.3m。

(1)架空線路必須採用絕緣導線。架空絕緣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於10mm2,架空絕緣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於16mm2,在跨越鐵路、管道的檔距內,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於16mm2,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於35mm2。導線不得有接頭。

(2)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於4m,過路線的最下一層不低於6m。多層排列時,上、下層的間距不小於0.6m。高壓線在上方,低壓線在中間,廣播線、**線在下方。

(3)幹線的架空零線應不小於相線截面的1/2。導線截面積在10mm2以下時,零線和相線截面積相同。支線零線是指幹線到閘箱的零線,應採用與相線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見表4.4.1.5):

表4.4.1.5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m)

(5)架空線路擺動最大時與各種設施的最小距離(m):外側邊線與建築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1m,1~10kv時,為1.5m。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4m;1~10kv時為6m。

6.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作業。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

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桿綁紮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7.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線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定臨時拉線。

8.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

1.4.2 電纜線路:

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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