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

2022-09-07 06:15:04 字數 4543 閱讀 443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落實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規範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設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規定和檔案要求,結合江西省電力公司的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光釺通訊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必須按照「全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要求,依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原則,在工程開工之前進行全面策劃,落實參建各方責任,制定工程建設各階段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保證具備良好綜合素質的工程隊伍現場施工作業,實現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無死角、工序交接無縫隙、投產移交無缺陷」的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內容,是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六化」管理(即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現場布置條理化、機料擺放定置化、作業行為規範化、環境影響最小化),爭取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無違章、零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五條光釺通訊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不發生一般機械和裝置事故;

(三)不發生火災事故;

(四)不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五)不發生環境汙染和水土流失事件;

(六)不發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電力系統停電事故。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於江西省電力公司管理建設的輸變電工程專案及其所有的參建單位。

第二章建設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建設管理部門應對公司系統的建設工程專案安全文明施工制定明確的工作目標,檢查、督促各建設單位(**建設單位,以下統稱為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落實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要求。

第八條建設管理部門在安排工程建設計畫時應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確定合理工期,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並按有關檔案規定單列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和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九條建設管理部門在組織審查光釺通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檢查建設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並將此方案納入工程開工必備條件之一。

第十條建設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提供工程專案的相關檔案,組織對影響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問題的協調。

第十一條建設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地抽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督促、指導建設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對工程管理成績突出或問題較多的工程專案進行獎勵或處罰。

第三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職責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負責落實建設管理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要求,對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和日常工作制度,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對其它參建方的文明施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負責光釺通訊工程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審批工作,審批情況報上一級建設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各參建單位的資質、安全業績和安全監督人員的資質及資格進行審查,確保工程建設的專業化管理要求。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在明確光釺通訊建設專案管理及初設審批後的30日內提出場地平整施工安全文明實施方案,經工程監理審核後開始實施。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參建各方對光釺通訊工程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總體策劃。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進行認真審查後,由建設單位納入工程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總體策劃,並於正式開工前7天報建設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和毗鄰區域可能影響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九條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進行審核,確保方案的針對性和可行性,於正式開工前15天報建設單位,並負責督促和檢查現場的實施。

第二十條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補助費和文明施工措施費有效使用。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應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關鍵節點(如開工、土建交付安裝、安裝交付除錯以及整套啟動、移交執行等),對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應協調解決各施工承包商間交叉作業和工序交接中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的問題,並進行跟蹤控制。

第二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為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有利條件,要按合同要求和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所需的圖紙。確保施工圖紙質量,避免出現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的設計變更。

第二十四條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檔案中註明,並對防範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二十五條設計單位應對工程棄土堆放、避免水土流失、處置施工廢棄物等提出合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設計單位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或特殊結構的工程時,應在設計檔案中提出保障人員安全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建議。

第四章施工單位職責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是工程專案安全文明施工的主體,應按建設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實施方案,在工程開工前20天提交監理審核,經建設單位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資金的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補助費用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案費用清單。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宣貫安全文明施工理念及要求,加強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確保實施方案中的各項管理措施有效實施。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應始終保持和維護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圍,保證施工現場乾淨、整潔,管理有序。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倡導綠色施工,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認真開展危險點辨識及預控活動,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措施(方案)的有效實施。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嚴格工程分包、勞務分包的安全管理,將農民工等臨時作業人員的管理納入正式員工管理範疇。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應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為一線作業人員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場所和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關心長期野外工作人員的生活、休息和健康。

第五章安全管理制度化要求

第三十五條工程開工前應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設工期超過於180天或工地施工人員總數(含臨時工)大於100人的工程專案,應建立以建設單位任組長,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任副組長,各參建單位為成員的工程建設專案安全管理委員會。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同期管理數個工期或施工人員數少於上一條規定的工程專案,由建設單位安委會對所承建的專案工程的安全進行統一管理,並在各單項工程中成立安全監督小組,明確參建各方的管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專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網路體系,包括消防保證體系、機械安全保證體系,要覆蓋到各專項施工和作業班組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目標及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針對工程建設專案的特點分別制定各級人員的安全環境健康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第三十九條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督促施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效執行,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第四十條施工單位應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定》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分包商和臨時工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獎懲制度、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安全統計制度、安全施工作業票等各項管理制度。

第六章安全設施標準化要求

第四十一條施工單位應按照本專案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和作業區設定各類安全標示牌、圍欄等安全設施進行規範製作(設施標準尺寸比例及顏色標識參見國網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

第四十二條施工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標準、規範的安全防護用品,包括水平安全繩、安全自鎖器(含配套纜繩)、速差自控器、防靜電服、施工接地線、絕緣安全網、絕緣繩、低壓配電箱、可攜式捲線電源盤、下線爬梯、全方位防衝擊安全帶、高處作業平台。

第四十三條施工現場的裝置型設施、大型標誌牌、大門、機具、工具房、施工用電設施、照明設施、消防設施、易燃易爆品、綠化、飲水點等設施及建築物構建和布置必須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的要求。

第四十四條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布置和投入情況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改正落實。

第七章現場布置條理化要求

第四十五條光釺通訊工程的改造,施工單位應按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對施工現場按功能劃分進行模組化管理,各模組區由現場環形混凝土道路、塑鋼網板、鐵藝欄杆、鋼管欄杆等分隔而成。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對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裝置材料堆放區的布置進行條理化管理。

第四十六條施工場地應自始至終保持平整,裝置材料堆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地面無積水。混凝土攪拌站、砂石堆放場、庫房、材料加工場等地面以及停車場應全部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坑、孔、洞應鋪設蓋板或設定可靠的圍欄及警告標誌,懸崖、陡坎、深坑、高壓帶電區等危險場所應設防護設施及警告標誌。

第四十七條施工現場的臨時建築物、裝置型設施、安全設施、標誌、標識牌等應按標準化的要求設定,達到現場視覺形象統

一、整潔、醒目、美觀的整體效果。

第四十八條施工現場應按區域劃分進行分割槽管理,懸掛區域管理責任牌,明確管理職責及責任人。

第八章機料擺放定置化要求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按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方案中總平面定置圖的要求擺放各種機械裝置、機料。

第五十條進入現場的裝置、土方、材料應按要求擺放在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齊,懸掛標示牌,註明材料的名稱、品種及規格,並要求符合防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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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附件

附件 工程 施工單位 章 年 月 日 批准年 月 日 安全審核年 月 日 質量審核年 月 日 可選 技術審核年 月 日 可選 編寫年 月 日 目錄1 概述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工程簡述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2.1 安全管理目標 2.2 環境保護目標 2.3 文明施工目標...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5 在高處操作 不管有意無意掉下物件 沒有造成後果的,罰款200元 次 情節嚴重的 將追究全部責任,並給予班組2000 5000元不等的罰款。6 在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 偷盜財物,發現一例 將給予責任人不低於罰款500元,同時給予班組不低於1000元 2000元不等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 交與當地執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