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防公路2 12m框架橋道路封閉施工方案

2022-09-05 14:57:05 字數 3659 閱讀 9308

目錄1、編制依據及範圍 1

2、工程概況 1

3、總體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 2

4、施工保通方案 10

5、安全防護方案及保證措施 11

6、應急預案 16

(1)現行的國家有關方針政策,以及國家和鐵路總公司有關法律、規範、驗標、施工指南和鐵路總公司最新規章制度等;

(2)勘察設計資料;

(3)中鐵上海設計院集團****、中鐵電氣化勘察設計研究院相關設計檔案;

《海通復電施(橋)-208-03》;

(4)現場調查資料報告、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及工作成果;

(5)我單位現有機械裝置情況、施工技術與管理水平以及多年來工程實踐中積累的施工及管理經驗。

(6)《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 jtg h30-2004

1.2、編制範圍

適用於新建跨海防路框構橋施工。

為確保寧啟複線電化工程年底開通,本工程為寧啟複線電化改造工程寧啟下行貨線跨海防公路新建2-12m框構中橋,里程為l3dk6+744.06,新建框架縱長為80.90m,淨空為6.

4m,基坑開挖深度為1.5m-4m,施工平面布置圖見附圖。工程位於江蘇省海安縣海防路與新長鐵路、既有寧啟鐵路及正元港務鐵路貨線交匯處的東側,橋址距曉星大道距離80多公尺。

新建框架橋中心線與寧啟下行貨線法線夾角為65.406°,與新建海安縣站牽出2線法線交角65.5269°,設計框架洞口邊線與海防公路中心線夾角為40°。

橋內路面縱坡設計為1.04%,施工完成後框構橋出入口兩側按相應坡度順接即可。

2.2、工程特點與難點

車流量多,安全壓力大。

海防公路為海安縣交通主幹道,是沿海高速與海安城區連線的重要通道,施工中應以確保安全為第一要素,必須採取妥善的施工方法來確保公路安全通行。先行防護後方可進行施工。

2.3、工期目標

3.1、總體施工方案

總體施工方案以確保公路行車安全和施工人員安全為關鍵控制點,以「統籌規劃、科學組織、重點先行、均衡生產、標準化作業、「先防護、後施工」為原則展開施工。施工總體方案如下:

(1)、根據現場踏勘,本框構橋為2-12m框構橋,既有道路為雙向四車道,考慮到海防路交通流量大,可只對海防公路進行半封閉施工(詳見道路封鎖道路平面圖),在另一幅路面留有兩個機動車道,只供小型機動車輛行駛,大型貨車輛可繞行328國道(具體繞行途徑見附圖)。

(2)、隔離通道寬為9.1m,保證兩個機動車道。隔離通道兩側採取搭設扣件式鋼管架結合彩鋼瓦進行防護。

(3)、本工程先施工南側一孔框構,故先防護北側再進行施工,南側施工完成恢復通行後再封鎖北側道路進行施工並防護南側道路。確保封鎖期間保證海防公路正常通行。

(4)、框架橋施工時既有道路排水溝臨時拆除,施工期為少雨季節,積水較少,施工時可設集水溝和集水槽對明水進行匯水後經水幫浦排除,施工完畢,排水溝及道路路面結構按原標準恢復,新建框構橋與兩端既有道路順接。

3.2、施工流程

根據專案的內容和總體要求,施工分階段進行,綜合考慮各階段工程量的均衡和資源的配置合理性,施工按如下程式進行:

3.3、道路封閉方案

(1)、道路封鎖準備。

道路封鎖批覆下達後立即在封鎖段道路兩端距離200公尺處封鎖提醒公示書進行封鎖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七天。在施工地點兩側用彩鋼板進行封鎖,固定圍蔽採用底部寬30cm,高50cm的磚砌護腳,每5公尺預埋一根鋼管,彩鋼板固定在預埋鋼管上,彩鋼板上貼反光條,並設定警示燈和警示標誌,以保證全天行車和施工安全。海防公路封鎖期間在道路封鎖部位兩端五十公尺處設立封路標示牌,道路封鎖部位兩端即各個繞行地點設定繞行標誌及繞行路線指示牌。

(2)、繞行路線

1、繞行路線① 海防路東路口經210鄉道進入k204+130框架涵,沿著道路方向前行進入海防路西。k204+130框架涵寬2.5公尺,限高2.

1m。適合自行車、電動車繞行。繞行全程800m。

2、繞行路線 ②海防路西路口經210鄉道進入k203+662框架涵,沿著道路方向前行進入s221省道。k203+662框架涵寬3公尺,限高1.9m。

適合自行車、電動車、小轎車等小型車輛繞行。繞行全程1.9km。

3、繞行路線③ 海防路東行右轉進入g328國道向西行駛,右轉到達g204國道。適合所有車輛繞行,繞行全程2.5km。

4、繞行路線④海防路東行右轉進入g328國道向西行駛,走輔道進入立發路,經立發中學,前行右轉到達火車站。適合所有車輛繞行,繞行全程4.0km。

5、繞行路線⑤由海防路沿210鄉道北行,左轉向西進入221省道。道路寬闊,適合所有車輛繞行,繞行全程5.3km。

4.1、總體保通方法

框架橋施工採用分階段施工,先施工南側一孔再施工北側另一孔,故需對公路各幅部分車道分別進行封道施工並組織交通分流。

4.2、交通組織方案

4.2.1、總體施工影響區域及時間

總體施工影響區域為施工地段海防公路。

施工時間: 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30日。

4.2.2、南半幅框構橋施工期間交通組織

封閉公路(行車方向為海安郊區方向)右半幅道路時,在施工地點右幅處海安郊區方向前方1000m、500m、300m設定前方施工標誌、向左改道、道路封閉、車輛慢行、反光防撞桶及砂袋、夜間施工警示燈等標誌一套;在施工地段前方50m開始利用錐形標對車道進行渠化,逐漸封閉右幅行車道。在渠化內設定:減速慢行,限高標誌,向左改道、道路施工、限速標誌、禁止超車等施工標誌。

行車流通過1000m後,解除禁止超車、限速標誌等。

4.2.3、北半幅框構橋施工期間交通組織:

封閉公路(行車方向為海安城區方向)右幅左幅橋時,在高速公路橋頭左幅處上海方向前方1000m、500m、300m設定前方施工標誌、向右改道、道路封閉、車輛慢行、反光防撞桶及砂袋、夜間施工警示燈等標誌一套;在施工地段前方50m開始利用錐形標對車道進行渠化,逐漸封閉左幅行車道。在渠化內設定:減速慢行,限高標誌,向左改道、道路施工、限速標誌、禁止超車等施工標誌。

行車流通過沿海高速公路南京方向橋頭後,解除禁止超車、限速標誌等。

4.3、交通指示標、交通指示牌、錐型交通標等數量一覽表

5.1安全施工防護目標

海防路(s211)承擔著繁重的運輸任務。大流量的交通現狀要求該路段以「邊通車,邊施工」的方式施工框架橋,施工中既要確保公路營運的安全暢通,又要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安全。

5.2、方法

5.2.1、施工現場實施全封閉施工,除安全維護人員、施工人員及施工車輛外,其餘人員車輛未經允許不能進入公路路面進行作業。

經允許進入的公路路面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並只能在安全區域內作業,不得橫穿公路。

5.2.2、所有施工安全防護設施,包括:標誌、標牌、錐形標、警示燈具、防撞桶、減速標誌等已準備充分,以保證受損失後能及時恢復。

5.2.3、制定詳細的施工組織計畫,報監理工程師批准,分段分批合理施工,並嚴格按照各階段施工交通組織示意圖實施,保證交通安全。

5.2.4、所有施工裝置和機具設定明顯的施工作業標誌,在使用前均必須由專職人員負責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狀況良好。堅決避免因施工機械操作不慎而造成對公路的破壞。

5.2.5、夜間施工配有良好的照明裝置,公路施工段設立醒目標誌,配備足夠的交通值勤人員,防止人員和裝置進入公路。

5.2.6、抓好現場管理,堅持文明施工,提高現場工作人員的素質,杜絕人為對公路的破壞,禁止將施工垃圾堆放、丟棄在公路上。

根據公路相應的交通管理標準,備置各類施工標誌牌、警示樁及警示燈具和施工現場照明設施,並由專業安全人員完成設定和收取。

各項交通標誌設定位置圖見附圖,各種交通標誌見下圖

錐型交通標

移動性施工標誌

向左行駛向右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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