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房租比兩百比一的道理

2022-05-10 10:32:25 字數 1887 閱讀 3058

按照國際慣例,也就是世界銀行的建議,房價房租比應為200:1左右為宜,房價收入比應為5:1左右為宜。

可是,很多人並不明白這其中的道理。昨天,一位網友來我家,也諮詢了這個問題。所以,在這裡,我簡單闡述一下其中的道理。

首先,我們假定一套房子的房價房租比是200:1,月租金為2000元,則該套房子的價值應為2000元x200倍=40萬元,年租金24000元÷40萬=6%,也就是說,房價房租比200:1,相當於年收益6%,比買保險的年收益(5%左右)還略高一些,這樣的房子,當然比較適合去買。

而如果房價房租比超過200:1,達到250:1,則年收益只有4.

8%,已經低於買保險的年收益,而同時也沒有保險的意外賠付功能,自然已經不適宜投資。

同理,我們可以計算得到以下結果:

房價房租比80:1時,相當於年收益15%;

房價房租比100:1時,相當於年收益12%;

房價房租比120:1時,相當於年收益10%;

房價房租比150:1時,相當於年收益8%;

房價房租比200:1時,相當於年收益6%;

房價房租比250:1時,相當於年收益4.8%;

房價房租比300:1時,相當於年收益4%;

房價房租比400:1時,相當於年收益3%;

這裡要注意,計算房價房租比,是靜態計算,即在購得房產同時,用該套房產取得成本,除以該套房產當時可以成交的月租金。既不考慮房產價值的未來波動,也不考慮房租的未來波動。主要是為準備買房的人們提供乙個**是否合理的參照。

通常來說,房價房租比超過200:1的房子,已經不推薦購買,而房價房租比超過250:1的房子,則一定不要購買,否則會有很高的投資風險(即很可能貶值)。

而房價房租比低於200:1的房子,則推薦購買,在房價房租比低於150:1時,則一定是購買,而不建議租賃。

這都是非常經典的理財知識。希望所有準備買房的朋友們都能了解並遵循這一道理。

在這裡,還要說的就是房價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比。

房價收入比,是用一套房子的**,除以準備購房家庭的年收入,通常而言,房價收入比應在5:1左右,不建議購買房價收入比6:1以上的房產。

也就是說,如果想購買一套總價90萬的住宅,家庭年收入應該達到18萬,至少也應該達到15萬,否則購買這樣的房產,就會有太大的壓力,或者說會使購房人成為房奴。

房租收入比,則是針對租住房屋的家庭,每個月所負擔房租與家庭收入的比例。通常應不高於20%,也就是說,對於月收入5000元的家庭(單身者自己就算乙個家庭),可以承受的月租金應該是1000元,如果家庭月收入8000元,則可以承受的房租則是1600元。當然,在北京,有很多人承受著遠高於這一比例的房租負擔,但即便是北京這樣的超級大城市,外來人口比例畸高,房租負擔極重的情況,人們也無法承受超過30%的房租收入比,也就是說,租房居住的人們,如果平均月收入為5000元,則租住一套一居室的承受力,不會超過1500元。

以北京這樣的城市來說,兩人月薪都是3000元的話,可以承受的極限租金,基本就是1800元(6000元x30%)。

在研究購房問題是,我們通常只考慮房價收入比和房價房租比,但考察乙個地區未來房價趨勢時,則更需要關注房租收入比,因為當乙個地區的房租收入比越接近30%,則這個地區的房價回落的可能就越大,或者說房地產泡沫風險也就越大。而乙個地區的房租收入比越接近20%,則這一地區的房價合理性就越大,房屋公升值的潛力也就越大。

最後,對於所有渴望擁有房產的家庭來說,相對有限的儲蓄,應該盡可能用於投資房價房租比更低,投資年收益更高的房產。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通過合作,共同成立公司,一起當開發商,這樣才能取得房價房租80:1的房產,也就是實現15%的年收益。

以北京目前的情況而言,如果投資20萬,共同建成預期房價房租比80:1的商業地產專案,得到15%的年收益,就意味著每年大約可以得到3萬元租金分紅(未稅),每個月2500元。我們都知道,20萬元,無論如何無法在北京買到住房,甚至即便是合作建房也不可能。

而如果每年3萬元,卻可以實現在東西北四環內,住上兩居室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