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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商務區b-02地塊工程
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及監控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的識別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並採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複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線極其複雜等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三)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湧泥、斷層等地質複雜的隧道工程。
(四)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於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五)起重吊裝工程
(六)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公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公升與分片式提公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台。
(七)拆除、爆破工程
採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八)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築幕牆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特種裝置施工;
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7、6m以上的邊坡施工或者高度雖不足6m但地質條件複雜的高大邊坡;
8、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九)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
(十)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十一)其他專業性強、工藝複雜、危險性大、交叉作業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各建築(市政)施工企業、工程監理單位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前款所列重大危險源範圍進行調整。
(十二)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範圍,在基礎、結構、裝飾階段施工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列出重大危險源,制定有關安全監控措施,按有關程式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一)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專業承包單位應當根據承建工程施工範圍和特點,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建檔,並報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責任,制定消除或減少危險性的安全技術方案、措施,認真組織方案、措施的實施,並對其進行嚴格的監控、檢查和驗收。
(二)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施工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監控措施、應急方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內容。
(三)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對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深基坑等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建築(市政)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確需修改時,應按原審批程式重新審批。
(四)存在重大危險源工程的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為安全教育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應當向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五)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的專案,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並及時形成驗收記錄臺帳。
(六)監理單位應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重大危險作業進行重點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
(七)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進度及施工環境將重大危險源的名稱、位置、注意事項、作業時間、責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時公示和更新。
三、重大危險源的檢查
(一)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驗收,公司每月不少於一次,專案部每週不少於一次,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監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驗收情況應當做好記錄。
(二) 監理單位必須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巡查、平行檢查及必要的旁站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力的,應當責令暫時停止施工作業,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書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監理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情況作為安全監理的重要內容。
(三)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工程專案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理臺帳,按規定認真編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內的工程專案監理規劃、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專案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四)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工程專案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執**況的跟蹤監理。對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整改通知,並對整改情況負責跟蹤監督,直至整改到位;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下達暫時停工令,並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及時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書面報告。
(五)凡被列入監控範圍的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施工單位必須經常與當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溝通資訊。
(六)區建設局將建立工程專案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制度和備案制度,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各工程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已公示的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加強監督管理。
對在建工程專案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和過程控制情況;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施工現場與內業資料相符合;專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評估臺帳;工程監理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履行監理職責的情況等。
泰安**商務區專案部
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
重大危險源檢測 監控 管理制度
韓集中學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其安全經濟執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學校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定義 重大危險源 是指長期或...
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及監控管理制度
21 aq 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煤氣櫃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範重 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持續 穩定 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2 職責 2.1 安全部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工作 2.2 動力車間負責煤氣櫃日常安全管理 控制工作。3 檢測及監控要求 3.1...
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制度
一 重大危險源的識別 一 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 含5m 的基坑 槽 或地下室二層以上 含二層 並採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 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複雜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 地下管線極其複雜等工程。二 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 含5m 的基坑 槽的土方開挖。三 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