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水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

2021-09-16 02:40:14 字數 3772 閱讀 5721

遵義縣俊峰泮水煤礦

崗位安全責任制

(修訂版)

二ο一三年一月

目錄一、 總則4

二、領導幹部崗位安全責任制5

(一)礦長5

(二)總工程師5

(三)生產副礦長6

(四)安全副礦長6

(五)機電副礦長7

(六)生產副總工程師8

(七)通風副總工程師8

(八)地測副總工程師9

(九)機電副總工程師9

(十)安全副總工程師10

三、職能部門負責人崗位安全責任制11

(一)排程室主任11

(二)安全科長11

(三)技術科長12

(四)機電科長12

(五)通風科長13

(六)生產科長13

四、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安全責任制14

(一)採礦技術員14

(二)地質技術員14

(三)測量技術員15

(四)機電技術員15

(五)通風技術員15

五、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責任制16

(一)排程員(兼訊號、把鉤工、人車司機16

(二)採掘隊隊長17

(三)機電運輸隊隊長18

(四)防突隊隊長19

(五)班(組)長19

(六)火藥管理員20

(七)材料管理員20

六、生產工人崗位安全責任制20

(一)巖巷掘進工(兼砌碹、錨噴工20

(二)採煤工(兼煤巷掘進工21

(三)放鬥推車工22

(四)運輸工23

(五)選煤工23

(六)維修工23

七、特殊工種崗位安全責任制24

(一)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24

(二)放炮員26

(三)絞車司機26

(四)水幫浦司機27

(五)機電維修工(車、鉗、電工28

(六)配電工(兼主扇司機29

(七)充電工30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圖表:

一、總則

1、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現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乙個幹部職工身上,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每乙個員工都有義務自覺遵守本制度;

3、制定本制度的法律依據是:

(1)《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煤礦安全規程》第三條規定: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1)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制人和投資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本單位各級領導和生產管理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在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必須同時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時」制度;

(2)本單位中的生產、技術、設計、供銷、運輸、財務等各有關專職機構和職能人員,必須在自己的業務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3)本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有效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危害;

(4)本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5)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崗位安全責任制為主的生產操作規程和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5、在遵守本責任制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其它法律法規和本礦制定的《三違處罰條例》、《員工管理獎懲條例》、《技術管理責任制》、《崗位操作規程》、《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等相關管理制度;

6、本制度未涉及的其它各崗位人員,均應自覺遵守****生產法律法規和礦規礦紀,搞好職責範圍內的業務保安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領導幹部崗位安全責任制

(一)礦長崗位安全責任制

1、全面負責本礦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本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和完善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重大**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並負責或協助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結案工作;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指令,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組織研究、制定實施細則,並檢查落實;

8、負責主持每月一次全礦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總結安全情況,布置安全工作;

9、布置、檢查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二)總工程師(礦長兼任)崗位安全責任制

1、貫徹執行《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通知、指令、指示,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組織編制、審查、上報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安全技術措施,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規章制度,並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的執**況;

3、對生產建設**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並負責實施;

4、發生重大事故時,親臨現場,協助礦長組織搶救,並從安全技術上提出救災措施和防止災害擴大的安全措施;

5、組織對採、掘、機、運、通等各項工程的檢查、驗收、評比和整改工作;

6、負責輔助救護隊(站)的業務技術指導工作;

7、組織礦井重大科技課題的論證、革新、技改、水平及採區設計、通風安全工程設計及礦井水平、採區接替計畫和月度生產計畫的編制、審定等。

(三)生產副礦長崗位安全責任制

1、協助礦長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等,具體負責全礦生產建設的安全工作;

2、檢查分管範圍內「三大規程」的執**況,抓好生產建設工程質量,文明生產、機電運輸等工作。不斷改善生產勞動條件,對不合格工程,必須限期整改;

3、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組織、指揮生產建設時,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對礦井的五大災害和機電運輸及其他重大事故隱患,應親自組織研究處理,布置防範措施,並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執**況;

4、組織、參加安全、機電、運輸、質量等大檢查;

5、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

6、發生**和重大非**事故,必須親臨現場,協助礦長組織搶救。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四)安全副礦長崗位安全責任制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章等,協助礦長具體負責全礦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

2、掌握全礦安全生產活動情況,並定期向礦長匯報。主持全礦安全大檢查和有關安全工作會議;

3、認真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組織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和隱患,及時研究防範措施,組織重大安全措施工程的實施,編寫、審查有關安全工作報告、報表,組織交流安全工作經驗;

4、經常深入現場、認真檢查三大規程和各種規章制度執**況和井巷工程、裝置質量、環境衛生及文明生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參加**事故和重大非**事故的搶救、調查和分析處理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對安全工作的獎懲提出處理意見;

6、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當情況發現變化時,要督促修改、補充和報批;

7、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搞好業務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8、領導指揮安全部門和輔助救護隊(站)的工作,並抓好技術訓練工作。

(五)機電副礦長崗位安全責任制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的指令、指示、決定、傳達安全會議精神,協助礦長具體負責全礦機電、運輸和各生產系統中機電裝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機電裝置的安全執行負責;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

石橋煤業 安全 生產責任 制彙編目錄 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責5 二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6 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7 四 生產經營單位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職責 9 五 生產經營單位領導班子其他負責人安全職責 1 安全副礦長崗位責任制10 2 生產副礦長崗位責任...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

xx煤礦安全 生產責任 制度目錄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責5 二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6 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7 四 生產經營單位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職責 9 五 生產經營單位領導班子其他負責人安全職責 1 安全副礦長崗位責任制10 2 生產副礦長崗位責任11 ...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長對貫徹執行 煤礦安全規程 負責,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一 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 生產法律法規政策 決定 條例 檔案 組織制定本單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定 制度 措施。二 組織編制 實施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畫,並定期檢查執 況。安全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