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

2021-09-14 17:21:21 字數 3029 閱讀 4774

甲方:乙方:

立責任書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裝置安全,以及執行中裝置的安全執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燃氣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影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計畫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全規章制度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裝置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影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影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影印件。

2.2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影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影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

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裝置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

交通工具、裝置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裝置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

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裝置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訊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若因乙方人員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搞好新廠房淨化裝修工程,保證工程的安全順利、質量優良,特對安全、質量要求進行責任保證:

一、文明施工部分:

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2、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進行開始施工申請。要健全專案部組織機構;制定專案規章制度;配備相關的施工技術人員;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做好進場機具、材料準備工作。各方面施工條件具備後,向建設方書面提出開工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

3、施工現場應規範管理,合理設定辦公區、生活區、工作區。施工現場的物料要堆放整齊,生活區必須遠離淨化裝修區域,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4、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案、技術、安全等施工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應常駐施工現場,每月不低於20個工作日,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5、特種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於電焊工、電工等施工人員必須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嚴禁無證上崗、違章作業。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用電、動火施工,必須遵守威高《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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