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站裝置停復役管理辦法

2021-09-12 05:13:05 字數 4281 閱讀 4992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供電裝置停、復役申請管理的內容和要求,適用於電網排程管轄(許可)供電裝置的停、復役申請管理。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q/fjga10075-2006 福州地區電力系統排程規程

q/fjg 20024-2004 福建電網送變電工程啟動試運及竣工驗收管理規定(試行)

3 職責

排程所負責管轄裝置檢修計畫的平衡及編制,批准裝置的停役申請,負責轉報、轉批覆地調排程許可裝置的停役申請。

4 管理內容和方法

4.1 裝置停役計畫管理

4.1.1 裝置停役分計畫檢修和非計畫檢修。

計畫檢修指電力裝置的定期檢修、維修、試驗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期維護、試驗等。計畫檢修分年度、月度、周計畫檢修三類。非計畫檢修指無法列入月度計畫及周計畫的裝置停役。

4.1.2 年度檢修計畫,公司管轄的變電裝置變電執行、檢修單位應根據《電網年度輸變電裝置檢修計畫》的安排,提前落實備品備件,做好檢修準備工作,確保變電裝置檢修按計畫完成。

排程所負責將年度檢修計畫上報地調。

4.1.3 正常情況下,電力系統內所有排程管轄的裝置檢修均應納入月度檢修計畫。

4.1.3.1 屬地調許可的裝置檢修計畫,由各單位在每月1日前將下月的檢修計畫上報報排程所,並由排程所負責在每月2日前轉報地調。

4.1.3.2 屬公司排程管轄的裝置檢修計畫,由各單位在每月20日前將下月的檢修計畫上報排程所,由排程所進行統一彙總後,於每月25日組織召開月度停電平衡會。

4.1.3.

3 公司所屬各單位申報的月度檢修計畫中應包含以下內容:計畫檢修裝置的名稱,主要工作內容,裝置檢修狀態,裝置檢修工作的具體日期和其它有關要求(如涉及裝置更動後的核相、帶負荷試驗以及ct變比調整等);計畫投產的基建專案的具體投運日期(由工程部召開新裝置啟動預備會後提供)。

4.1.3.

4 公司排程所根據月度停電平衡會的安排編制月度檢修計畫,月度計畫是月內檢修工作安排及考核的唯一依據,各單位要根據月度檢修計畫的內容對本單位檢修專案進行相應調整和統籌安排,重點落實好一些需要系統配合的檢修專案。對未列入月度檢修計畫的常規檢修專案,原則上不安排在該月內進行。

4.1.3.

5 公司生技部、工程部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年度基建和改造專案計畫進行月度滾動修正並報排程所。對未及時遞交資料和申報停電計畫的專案,排程部門原則上不在該月度內安排。

4.1.3.6 如果月度檢修計畫與地調月度檢修計畫發生衝突時,應以地調月度檢修計畫為準。

4.1.3.7 繼電保護改造專案,裝置所屬的施工單位應提前乙個月將試驗方案及步驟報排程所和生計部審核、批准後,再由施工單位列入月度計畫上報。

4.1.3.8 月度檢修計畫應同時安排

一、二次裝置及其相關裝置的檢修配合,年度內已計畫停役過的裝置及未做好相關裝置配合檢修的專案一般不納入月度計畫。

4.1.4 周檢修計畫,屬地調許可的裝置各生產單位的周檢修計畫於每週一下午17:00前送交排程所,如需要與地調配合的申請應及時溝通,確定該申請在正常執行方式下的可行性。

4.2 裝置停役申請管理

4.2.1 凡屬排程管轄(許可)的裝置,如需停止執行或退出備用進行檢修(試驗),均須提前向排程所辦理申請手續。

4.2.2 通訊、自動化裝置的檢修工作影響

一、二次裝置的正常執行時,應填寫裝置停役申請書。

4.2.3 凡屬排程管轄或許可的裝置,各生產單位在進行計畫檢修(試驗)時,應按下列規定的時間z在排程oms系統中向排程所申請:

一般裝置的周計畫檢修(試驗),應在每週一15:00前提出申請;可能引起執行方式重大變化或影響使用者供電的裝置停役申請單,應提前7個工作日發出停電通知;基建工程接入系統執行時,由生產執行單位在新裝置啟動前乙個月提出新裝置加入系統執行申請,並在投產10天前由生產執行單位提供現場執行規程、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及典型操作票(排程命名檔案在工程施工前下發);執行裝置如需永久退出執行時,相關執行單位應及時提出退役申請。

4.2.4 停役申請的填報

4.2.4.1 各生產執行單位上報的裝置停役申請應以公司排程oms系統中的統一格式以排程術語填寫並上報。

4.2.4.

2 同一站的不同裝置一般應分別填寫停役申請,即每份申請一般僅填乙個裝置單元,但如在同一檢修工作時間、同一檢修地點、同一電壓等級、同一安全措施者,則只需填寫乙份申請。全站停電可僅填報乙份停役申請。

4.2.4.2.3 裝置停役申請單位為各生產執行單位稱謂。

4.4.4.2.4 裝置停役申請應寫明檢修裝置名稱、檢修性質、工作內容、停復役時間、裝置狀態及試驗和其它有關要求(如ct、pt調換後的變化等)。

4.4.4.2.5 新裝置接入系統執行申請應寫明投產裝置範圍、啟動的建議日期、啟動試驗專案及要求等(詳見附表一)。

4.2.4.2.6 停役申請上必須準確填寫裝置檢修的性質,即屬計畫、非計畫、基建、技改等。對未列入月度計畫的裝置停役申請,一律按非計畫處理。

4.2.4.2.7 停役裝置的名稱必須嚴格按裝置的雙重名稱填寫,不得以裝置的型號或其他名稱替代裝置標準名稱。

4.2.4.2.8 凡屬排程管轄裝置停役,如要影響地調執行裝置的,應向地調辦理申請手續,裝置名稱應填寫被影響執行的地調裝置雙重名稱。

4.2.4.2.9 裝置檢修的期限應嚴格按有關專業檢修規程的具體期限要求進行安排,不得任意變更。

4.2.4.2.10 檢修工作對氣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應在申請中予以說明。

4.2.4.2.11 裝置復役時有試驗要求的檢修工作,裝置單位必須同時上報試驗專案。

4.2.4.2.12 裝置的型號、規範、銘牌引數、相位在檢修中如有變動,必須在書面申請中加以說明,並提出系統試驗要求,同時附必要的技術資料。

4.2.5 停役申請的批覆、延期和終止

4.2.5.1 新裝置投產接入系統執行申請,在新裝置啟動前五天批覆申請單位。

4.2.5.

2 對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的停役申請一般不予批覆:未列入月度檢修計畫的常規裝置檢修申請;未列入年度或月度基建投產計畫的新裝置投產申請;未遞交停電計畫的基建配合停電和裝置改造申請; 未按時間要求申報的裝置停役申請;裝置復役時有試驗要求的檢修工作,未同時上報試驗專案; 停役申請中安排的執行方式、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安全措施、檢修時間、裝置狀態與現場不符或不明確、有遺漏可能造成不安全執行的申請;其他可能影響系統安全執行的申請。

4.2.5.3 裝置停役檢修或試驗,雖有申請並經批准,但在停役(試驗)前仍須得到當值排程員的指令或許可。

4.2.5.

4 已批准停役檢修的裝置,檢修單位不得無故取消。由於天氣等原因檢修工作不能按計畫開工時,檢修單位應及時與值班排程員聯絡,更改停電時間或終止停役申請。裝置停役申請終止後,該裝置檢修需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4.2.5.

5 裝置檢修不能如期完工時,應在原計畫工期未過半前(當日工作應在計畫復役時間前二小時),向值班排程員提出延期申請,並說明延期原因和時間,經排程員批覆後方可繼續工作。重大方式的推遲或延期需經公司領導或排程領導批准。檢修延期只允許一次,否則一律按臨修處理。

4.2.6 非計畫規定

4.2.6.1 非計畫應提前兩天向排程申請(緊急情況下非計畫停役10kv以下裝置由排程所主管領導批准,35kv及以上裝置由公司分管生產副總經理批准)。

4.2.6.2 排程員有權批准對系統執行方式無明顯影響及對外停電無影響的臨修。

4.2.6.3 非計畫或裝置延期復役雖經排程批准,但安全考核仍由安監部門按有關規定執行。

4.2.6.

4 下列裝置一般可由執行人員直接向值班排程員直接申請:站值班人員對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定期檢查,需短時停用保護、自動裝置,且對系統正常執行方式無明顯影響的; 對裝置的正常執行無明顯影響的工作;裝置臨時緊急停役應按排程規程向值班排程員報告申請。

4.2.7 已停役的排程管轄(許可)裝置需增加工作,且不增加停役裝置、停役時間和安全措施的,由執行人員直接向值班排程員申請。

4.2.8 臨時緊急停役檢修的裝置重新接入系統執行時有試驗要求的,仍需辦理復役申請手續,並同時上報試驗專案。

4.2.9 排程管轄的執行裝置因基建工程暫時退出執行,且重新投運時其接線方式和排程命名發生變化的,則此類裝置停役期間一般按退役裝置處理,重新投運時應按新裝置投運辦理有關手續。

5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按《市供電****職工獎懲管理辦法》(長供標[2009]24號)進行考核。

6 附錄

6.1 新(改)建裝置投運申請書(附錄a)

6.2 月檢修計畫(周檢修計畫)電子文件上報格式(附錄b)

6.3 年度基建計畫上報格式(附錄c)

附錄a(規範性附錄)

新(改)建裝置投運申請書

申請單位(蓋章

附錄b(規範性附錄)

月檢修計畫(周檢修計畫)電子文件上報格式

附錄c(規範性附錄)

年度基建計畫上報格式

變電站裝置作用

變壓器變電站是電力系統中變換電壓 接受和分配電能 控制電力的流向和調整電壓的電力設施,它通過其變壓器將各級電壓的電網聯絡起來。變電站起變換電壓作用的裝置是變壓器,除此之外,變電站的裝置還有開閉電路的開關裝置,匯集電流的母線,計量和控制用互感器 儀表 繼電保護裝置和防雷保護裝置 排程通訊裝置等,有的變...

變電站裝置管理制度

加強對電氣裝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中的及備用中的裝置進行規範,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正常執行,防範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2.1對電氣裝置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的工作作風,因此要加強對裝置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

變電站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1 裝置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掌握正在執行的線路 裝置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 重 緩 急消除缺陷,提高線路和裝置的健康水平,保障線路裝置的安全執行。另一方面,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律,為大修 更新改造線路 裝置提供依據。2 裝置缺陷的分類 裝置缺陷根據其嚴重程度,一般分為三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