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處置合同

2021-08-10 14:27:33 字數 1356 閱讀 6019

甲方(賣方):中金嵩縣嵩原**冶煉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買方):河南錦榮水泥****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現就中金嵩縣嵩原**冶煉有限責任公司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的處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所生產的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交付給乙方無害化處置。

二、合同標的:甲方**冶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

三、**及結算方式

乙方免費幫助甲方對所產生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進行無害化處置,甲方負責尋找有資質的運輸單位進行運輸。

四、交貨及運輸

1、交貨地點為乙方廠區。

2、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的運輸由甲方負責,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負責對運輸單位的管理。

五、環保條款

1、乙方應按照環保的要求,具有對紅渣經營的環保資質。

2、乙方對的儲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存、利用應採取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

3、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灑落或其他汙染環境的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乙雙方在辦理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銷售的過程中必須履行相關環保備案手續,甲方負責洛陽市範圍內的環保備案及五聯單辦理手續,乙方負責三門峽市範圍內的環保備案及五聯單辦理手續。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處置甲方生產中產生的,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並及時接收。

2、甲方負責聯絡運輸單位,並負責對運輸單位的安全、環保監督。

3、甲方保證其工作人員在乙方廠區內作業時遵守乙方的廠規廠紀。

七、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對由此產生的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後3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損失,如因未及時通知或為採取措施造成損失擴大,仍應對擴大損失部分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當情況恢復正常時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如甲方因產品結構調整、生產工藝變化或轉產等原因而不再生產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時,本合同中止執行;如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恢復生產硫酸渣(俗稱氰化尾渣、紅渣),則本合同繼續執行。

2、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終止協議後,可隨時解除合同。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在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從2023年9月1日起到2023年8月

31日止。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2023年月日

危險廢物處置合同

7 若甲方採用網上電子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仍需按照環保局要求完成填寫。8 甲方負責在其內部建立固定的危險廢物儲存點 參照 危險廢物儲存汙染控制標準 並將待處置的危險廢物全部集中到儲存點,分類包裝,以便裝卸,運輸。9 甲方應提供符合 危險廢物收集 儲存 運輸技術規範 的容器,對包裝容器的安全和環保負責...

危險廢物處置合同

甲方 xx 住所 xx市 x 法定代表人 x 乙方 xx集團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現就乙方為甲方處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事宜,經協商後,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待處置的危險廢物種類 數量 單價 第二條 處置...

危險廢物委託處置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青島天地固體廢物綜合處置 簽訂地點 青島市延安一路39號甲 簽訂時間 2009年月日 一背景及目的 國家對危險廢物處理作了明確規定,青島市也相繼出台了 青島市危險廢棄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 及 青島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等環保法規,修訂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