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繳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021-06-30 23:29:32 字數 3128 閱讀 63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罰繳資料分離中心機房(以下簡稱機房)是罰繳資料、銀行資料等重要資料資訊的處理交換和儲存中心,也是罰繳分離系統的網路樞紐。為保證機房各裝置、系統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機房建設、改造和日常維護中必須明確責任部門,督促檢查本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機房安全穩定執行。

第三條罰繳中心機房設立機房管理員崗位,負責機房總體環境、網路與資訊保安區域劃分及裝置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五條建立機房人員出入、裝置檢修、系統維護的登記制度,嚴禁閒雜人員進出機房。第六條正常工作時間內,資訊中心技術人員需進入機房進行維護時,須自覺進行登記。第七條正常工作時間外,除機房管理員及當班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機房。

第八條外單位人員需進入機房,須經機房執行管理部門領導同意,辦理登記手續後在指定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進入機房後,必須嚴格聽從陪同人員的安排,不得隨意操作機房內的裝置。

第九條外單位人員需進機房檢修裝置或進行系統維護時,須由該裝置(系統)的專職管理人員或值班人員全程陪同。

第十條進入機房必須換穿機房工作鞋或套上鞋套,嚴禁直接著鞋進入。

第十一條嚴禁在機房內會客或留宿。

第三章機房環境

第十二條必須建有機房清潔衛生制度,定期做好機房及裝置的清潔保養。

第十三條機房內物品必須擺放整齊,嚴禁在機房內堆放雜物。

第十四條機房內嚴禁存放影印紙、列印紙及軟盤、光碟、u盤等移動存貯介質。

第十五條裝置安裝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包裝物應在當日及時清理乾淨。

第十六條嚴禁將飲料、食品、報紙、雜誌等帶入機房。

第十七條嚴禁在機房內吸菸、大聲喧嘩、聚眾聊天或玩遊戲。

第四章裝置與系統執行管理

第十八條機房管理員必須做好機房裝置的登記工作,建立詳細的裝置台賬(包括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與主要配置、主要用途、負責人員、購買年月等,如是主機還需記錄所安裝的作業系統、資料庫等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等),以便於管理和維護。

第十九條裝置進出機房須進行登記。新裝置須經登記並由機房管理員統一分配ip位址、網路與資訊保安管理區域後,方能安裝使用。裝置帶出機房,須經機房執行管理部門領導同意,由機房管理員登記確認。

第二十條未經機房管理員的許可,機房內的裝置不得隨意挪動、拆卸。

第二十一條外單位人員在機房內使用膝上型電腦進行聯網操作的,需徵得機房管理員同意,並在授權範圍內使用。

第二十二條機房內的裝置須由負責管理和維護該裝置的人員進行安裝、拆卸和配置等操作,操作時應嚴格按照該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

第二十三條須建立機房內裝置的檢修記錄檔案。每年定期對機房內裝置進行檢修維護。第二十四條機房內的跳線須經認真設計後統一規範佈線,嚴禁私拉亂接。

跳線需要變更,須由負責網路管理的專人負責。

第二十五條為便於維護,機房內的各類裝置、線纜均需貼上標籤,標籤命名要規範明了,相關引數要與裝置登記的內容嚴格一致。

第二十六條除規定的網際網路接入主機或裝置外,嚴禁其他任何機房裝置以任何方式接入網際網路。

第二十七條訪問網際網路的主機或裝置,必須中斷與內網區域網和廣域網的物理聯接。

第二十八條機房內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光碟、u盤等移動存貯介質。

第二十九條業務系統主機需臨時關機的,需由該業務系統主機責任人進行,嚴禁其他人操作。

第三十條存放業務應用系統、業務資料及相關資訊的任何介質,嚴禁外借,確因工作需要,須報領導批准。

第五章災害防範

第三十一條機房須列為單位要害和重點防火部門進行重點防護。

第三十二條機房值班人員和機房管理員要熟悉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了解配電開關的功能與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和步驟,並作定期檢查。

第三十三條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在機房內使用電爐、取暖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第三十四條機房內一律不得動用明火,要嚴格控制電烙鐵、電焊機等的使用,確需使用時,應經機房執行管理部門同意並按規定操作。

第三十五條定期對機房供電系統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開關老化、損壞而短路造成火災。

第三十六條機房內退出執行的裝置要及時斷電。

第三十七條雷雨季節要加強對機房防雷裝置、地線及防護電路的檢查。

第三十八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房,確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三十九條須制訂機房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應急處理人員的培訓與演練。

第六章值班與值勤

第四十條機房建立機房值班管理制度,機房的日常管理由當班值班人員負責。

第四十一條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盡職盡責,做到勤巡視,保持裝置和電路執行良好,保持機房環境整潔。

第四十二條值班人員要熟悉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應急操作流程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詳細填寫機房執行日誌等值班記錄表。

第四十四條交**工作必須嚴肅、準時,要做到手續清楚、責任明確、上下銜接。

第四十五條除值班人員正常巡視外,遇惡劣天氣、裝置異常或執行中有重大故障的疑似現

象時,須安排人員值勤巡視。

第四十六條值班人員及機房管理員必須恪盡職守、嚴格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並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第七章安全保密

第四十七條有關專網佈線方案、網路裝置安放地點、網路拓撲圖、開放埠、超級管理員密碼等機密資料不得對外洩露。

第四十八條未經批准不得將機密圖紙、機密檔案、軟體版本、技術檔案、內部資料攜帶出機房,並按時履行清退和登記簽收手續。

第四十九條重要的資料要建立資料備份制度,以備資料的恢復。重要資料(含備份)的儲存應注意防磁、防潮、防塵、防高溫、防擠壓,並應定期重新整理。

第五十條含有重要資料的故障裝置交由外單位修理的,系統管理員應在場監督,並作記錄。

第五十一條未經系統管理員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撤換網路裝置和上網裝置,也不得擅自變動網路線路或更改網路線路布局以及擅自刪除、新增、修改網路配置、網路位址及其他網路引數。

第五十二條嚴禁將存有機房重要資料的儲存裝置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工作人員未經允許,嚴禁將私人具有儲存功能的電磁儲存裝置和電子裝置帶入機房使用。

第五十三條系統管理員必須經常參加網路資訊保安保密和消防培訓,定期檢查安全保密規則的執**況,發現問題隱患及時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對違反本制度造成機房安全管理事故的,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參照南京駿環資訊****的相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由南京駿環資訊科技****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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