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岩灣煤業以風定產等七項制度

2021-06-27 17:50:28 字數 4745 閱讀 5385

老岩灣煤業****「以風定產」公示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的規定精神及《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的要求,以及省經信委下達《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指導嚴格煤礦井下密閉等基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經信委【2013】61號)及《四川省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的規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各採煤、掘進、硐室及其他用風地點按實際需用風量,必須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和作業規程的要求,配備足夠的風量。

2、煤礦必須建立測風制度,每10天必須對礦井進行一次全面測風,每次測風結果如實填寫在測風記錄和「以風定產」公示牌上。

3、煤礦「以風定產」公示牌上必須註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最大班入井定員,主要通風機的型號、功率,區域性通風機的數量、功率,礦井總進風量、總回風量,核定生產的水平、採掘工作面的個數及名稱,各採掘工作面的所需風量及實際供風量等。

4、「以風定產」公示牌公示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華鎣市煤管局及上級安全監察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實抽查。

5、如果從事測風及通風管理工作相關人員,不認真如實填寫記錄和資料,未認真落實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凡是本礦檢查有違反上述1、2、3條規定,按照《老岩灣煤業****安全處罰條例》從嚴從重進行處罰。煤礦在安全監察檢查中,若有違反上述1、2、3條規定而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礦將對責任人或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

華鎣市老岩灣煤業****

2023年10月30日

老岩灣煤業****測風制度

1、 為了切實搞好礦井通風管理,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測風制度。

2、 礦井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定測風站,測風站符合通風質量標準要求。

3、 測風站必須設定測風記錄牌闆,註明巷道名稱、風速、風量、瓦斯濃度、溫度、測風時間、測風人姓名等。

4、 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應根據實際需要及時測風。

5、 對採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及時測風,遇到主扇運轉狀態異常時,必須隨時測風。

6、 當礦井更換主扇、倒風機、改變風葉角度、改變通風系統、巷道貫通後調整通風系統、反風或通風網路發生異常都必須隨時測定礦井風量。

7、 每次測量區域性通風,必須同時測出局扇吸風量和工作面正常正前的風量,計算出百公尺漏風率。

8、 每次的測風結果都必須填寫在測風地點的測風記錄牌上。

9、 每個測風地點至少實測三次,取其平均值,如果三次讀數誤差超過5%時,必須重新實測。

10、 每次測風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11、 每次測風完畢,必須整理測風資料,計算礦井有效風量率和外部漏風率,及時填寫測風報表,按規定日期報送有關單位和人員。

12、 每次測風時,測風員要注意自身安全,運輸巷道測風注意來往車輛、機械裝置,嚴禁到支架嚴重損壞有冒頂危險的巷道去測風,必須測風時,要向排程室匯報,待維護好時,才准進去測風。

13、 測風時,若發現風量和瓦斯有特殊變化時,必須及時向通風部門匯報,查詢原因,進行處理。

14、 測風儀表使用要愛護,不得碰撞或振動,並經常保養,按規定定期進行校驗。

15、 礦井必須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測定礦井反風量,保證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小於正常風量的40%。

華鎣市老岩灣煤業****

2023年10月30日

老岩灣煤業****採掘工作面審批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經信委下達《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指導嚴格煤礦井下密閉等基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經信委【2013】61號)及《四川省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的規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在投入生產或復工復產前的採掘工作面和最大班下井人數,必須報華鎣市煤管局予以核定。

2、我礦屬於瓦斯礦井,乙個採區內同一煤層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個回採工作面和2個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乙個採區內同一煤層的雙翼開採或多煤層開採的,該採區最多只能布置2個回採工作面和4個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嚴禁在採煤工作面範圍內再布置另乙個採煤工作面同時作業。嚴禁1個採區(帶區)布置2個對拉式工作面和乙個單採面同時組織生產。

3、年產6萬噸以上的礦井,1個採區內同一煤層不得布置3個及以上回採工作面和5個及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

4、礦井同時生產的採區不得超過2個;煤層開採條件較好的煤礦應採用「一礦一區一面」。

5、我礦變更或新增加採掘工作面,必須申請華鎣市煤管局技術人員進行現場驗收。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並經批准後,方可編制作業規程組織學習,並組織生產或施工。

6、新增加採掘工作面,沒有申報或未經審批擅自組織生產或施工的,按照《老岩灣煤業****安全處罰條例》對施工單位或連隊從嚴從重進行處罰。煤礦在安全監察檢查中,若有違反煤礦採掘工作面審批規定而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的部門或生產連隊,礦將對責任人或生產管理職能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

7、本制度從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屬礦。

華鎣市老岩灣煤業****

2023年10月3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礦井密閉防滅火技術規範》(aq1044-2007)規定,以及華煤管[2013]95號(華鎣市煤炭管理局《關於加強煤礦密閉管理制度的通知》)檔案精神要求,為進一步切實做好我礦井下盲巷和柵欄、密閉管理工作和檢查工作,嚴格執行煤礦密閉設定標準,落實礦井密閉設定、啟封的管理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老岩灣煤業****密閉管理制度。

1、井下封閉是指對井下盲巷(獨頭超過6公尺不通風的巷道)、穿透老空區巷道、報廢巷道和回採完畢的工作面及對煤礦已核定採掘面以外的暫不使(利)用井筒(巷)、煤層、採掘工作面按有關規定設定柵欄、臨時密閉和永久密閉。

2、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時間在1個月內應設柵欄,停用時間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應設臨時密閉,停用時間超過3個月應設永久密閉。廢舊巷道應設永久密閉。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廢舊巷道停風後6小時內必須按規定設定封閉,封閉設定地點支護應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過3公尺。

3、柵欄應用叉木、板條架設(或鋼筋焊接成品)。架設柵欄,應沿巷寬每間隔1.0公尺,設1根牢固支柱,使用鐵絲將板條或叉木與支柱**牢固,以不使用專用工具擰不開、折不斷為準。

柵欄網孔尺寸不得大於200公釐×200公釐,並懸掛「禁止入內」的警示牌、瓦斯檢測牌。

4、臨時密閉可用矸石黃泥砌築或釘木板抹灰封閉,木板封閉必須自上而下順序壓茬。

5、永久密閉應用磚石、水泥砌築。砌築永久密閉,煤巷四周應掏槽,槽深不小於0.2公尺,巖巷見硬邦硬底。

石料牆頂部牆厚不得小於0.4公尺,底部牆厚不得小於0.7公尺。

磚牆頂部牆厚不得小於0.25公尺,底部牆厚不得小於0.5公尺。

設定永久密閉應按規定設導水管(槽)。

6、我礦由通風隊負責井下封閉的設定,並定期檢查和維護。對永久密閉進行登記備案管理。

7、 我礦由通風安全科對井下所有封閉應分類編號建檔(包括封閉設定的時間、地點、密閉人員、密閉材料、密閉尺寸、監督密閉人員、責令密閉部門標誌、密閉後臨時密閉或永久密閉**、定期巡檢記錄等),臨時和永久密閉應準確地標註在採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上,分別用lm(臨時密閉)ym(永久密閉)加數字進行編號。所有封閉應現場掛牌管理,註明設定的時間、期限、型別、責任人等。做到臺帳、圖紙、牌闆、實際四對口。

8、拆除柵欄應由礦長書面批准;啟封永久密閉和臨時密閉必須提出申請,說明拆除密閉的原因、目的、用途等,制定嚴格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市煤管局批准後,方可啟封。啟封密閉工作,必須由專業救護隊伍負責進行。

9、每季度定期向華鎣市煤管局上報密閉臺帳和相應圖紙。

老岩灣煤業****

2023年10月26日

老岩灣煤業****收尺制度

為加強對技術工作、工程質量的管理,做好採煤、掘進班隊的考核工作,正確計量和考核工程進尺、巷道斷面,維護生產工區的切身利益。根據川經信煤炭[2013]61號文要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工程收尺

(一)收尺責任人及收尺時間、範圍

1、由生技科測量員負責收尺、計尺。

2、收尺時間定為次月1號,次月1號產生的進尺推到下月收尺,測量人員不得提到當月計尺。

3、收尺範圍為上月第1班起點至月底最後1班端點。

4、月中停掘的工程或月中完成的工程,測量員要及時到現場收尺、填圖。

5、維修工程,由生產副礦長負責收尺。

(二)收尺方法

1、掘進工作面以該巷當月第1班掘進起點作為基點;採煤工作面從當月回採推進制置分別在機巷和風巷作2個基點。

2、巷道交岔點計尺。從刷幫起點中到牛鼻子支巷中進行計尺。巷道夾角小於70°的可計2公尺虛尺;大於70°的不計虛尺;小回採工程一律不計虛尺。

測量所加虛尺,要在備註欄中註明原因及虛尺數。否則,按弄虛作假處理。

3、所有巷道計尺,以測量導線長度進行計尺。無導線點則以巷道中拉尺為準,十字交叉巷道不得重複收尺。

4、每次收尺,要用油漆或石灰水等在現場標註固定記號,註明收尺位置及日期。

5、分次收尺的巷道,收尺位置要定期和測量控制導線相碰,檢查、考核收尺位置正確與否,測量導線總長度要和上報進尺總長度相符。

二、斷面考核

巷道斷面的考核,要以批准的《作業規程》為標準驗收,否則不予計尺。影響安全使用的要追究責任。交岔點斷面考核,取起始斷面和牛鼻子處最大斷面之和的平均值。

三、管理及罰則

1、每次收尺後,測量員將收尺結果報生產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將收尺結果與當月的實際產量進行對比,收尺結果與實際產量相差10%以上的,匯報礦長和總工程師,然後一同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不按中、腰線施工的巷道不予計尺。

3、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收尺,以礦部複查驗收為準。

4、測量人員由於馬虎、工作不負責任,報錯進尺一次罰款500元。對弄虛作假,多報進尺及煤、巖類別者,按多報1公尺給1000元罰款,其多報尺數按無效處理。被考核班隊唆使多報者給予2000元罰款,並根據情節輕重給當事人紀律處分或調離工作崗位。

5、對舉報弄虛作假者給予500元獎勵。

6、本規定未涉及到的內容由生技科和安全科協商處理。

7、以上獎罰由安全副礦長開條,礦長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