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管理與考核制度

2021-06-22 19:08:32 字數 4681 閱讀 3419

2.5 從事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拆卸、維修、操作的鉗工、焊工、電工、起重工、操作工等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相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一人可以取得多證。無證操作的,對操作人員處罰500元,單位領導處罰300,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事故的視事故責任主次對操作人員及所在單位按照《裝置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 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定人定機管理與考核制度

3.1 操作裝置實行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以保證裝置正確使用和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的正常進行,所有裝置必須明確到人,落實保管、維護和日常保養。非定人定機作業人員而操作裝置的,對本人進行300元/此的罰款,同時,單位領導處罰100元/次,造成事故的視事故責任主次對操作人員及所在單位按照《裝置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2 機械裝置實行專人負責,負責人由裝置使用單位確定,選擇責任心強、有一定技術水平和組織能力的人員擔任。

單班生產的裝置由操作人員負責。

兩班制或三班制的生產裝置實行機長負責制,由使命單位確定裝置機長。

無固定人員操作的裝置由裝置所在單位明確裝置負責人。

未指定負責人的,對裝置所在單位處罰300元/台次,單位領導處罰100元/台次。

3.3 《定人定機登記表》由使用單位、維修單位在每年12月20日前登記填報,一式兩份,乙份報生產技術部,乙份車間自存,共用裝置的維護保養人員名單隨同定人定機表報生產技術部。出現漏報情況對使用或維修單位處罰100元/次,並應在罰款下達後2日內填報,否則加倍處罰。

3.4 裝置操作主人不得隨意變動,以保證裝置操作主人與裝置相對穩定,如確因工作需要,變動裝置操作主人時,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機械裝置複雜狀況和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進行調整,並將調整後的名單上報生產技術部。違反本規定的,將對裝置使用單位處罰500元,單位領導處罰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裝置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5 未經裝置使用單位領導批准,裝置操作人員禁止操作其它裝置。每發現一次,對裝置操作人員處罰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裝置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 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對裝置的使用管理與考核制度

4.1 裝置使用崗位人員職責

4.1.1 裝置操作應遵守「定人定機」和「憑證操作」交**制度,嚴格按「五項要求」、「五項紀律」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正確使用與精心維護裝置。

4.1.2 裝置操作前,必須對裝置操作規程規定的專案或部位進行檢查,認真記錄在裝置執行交**記錄上。做到班前加油,正確潤滑,班後及時清掃、擦拭、塗油。

4.1.3 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搞好日常維護,週末清洗、清掃和定期維護工作,配合檢修人員檢查和維護好自己所操作的裝置。

4.1.4 管好裝置附件,工作調動或更換裝置時,要將完整的裝置和附件辦理移交手續,此項工作由裝置使用部門監督辦理。

4.1.5 認真執行交**制度,按規定做好裝置的各項檢查、保養、潤滑,做好交**記錄。

4.1.6 參加所操作裝置的修理和驗收工作。

4.1.7 裝置操作主人嚴禁違章使用裝置,有權抵制違章作業的指令;如發現拼裝置使用現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1.8 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保護好現場,及時向班組長或領導報告,等候處理。

分析事故時,應如實說明經過,對違反操作規程等主觀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解釋:操作主人的「三好」、「四會」、「五項紀律」和裝置維護的「五項要求」

裝置操作主人「三好」要求

● 管好裝置。裝置操作主人應負責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裝置,未經裝置管理部門批准,不准其它人操作和改動裝置。

● 用好裝置。裝置操作主人應嚴格貫徹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和工藝規程,嚴禁精機粗用和超負荷,野蠻使用裝置和拼裝置,如現場管理人員或上級強令操作者超負荷使用裝置、拼裝置時,操作主人有權拒絕並報告有關裝置管理部門和領導。

● 修好裝置。裝置操作主人要配合維修人員修理裝置,及時排除裝置故障,按計畫交修裝置。

裝置操作主人「四會」要求

● 會使用。裝置操作主人必須熟悉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學習裝置維修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結構、傳動原理、以及生產工藝、工裝、刀具等,正確使用裝置。

● 會維護。執行裝置維護、潤滑規定。上班檢查加油,下班清掃裝置。能正確使用裝置,經常保持裝置內外清潔、完好,附件、工具擺放有序,保持清潔。

● 會檢查。裝置操作主人應了解自己所用裝置結構、效能和易損部位,熟悉日常檢查部位、專案、標準和方法,並能按規定要求進行裝置及附件,班前、班後的檢查,發現缺陷通知檢修安裝公司。

● 會排除故障。熟悉所用裝置特點,能鑑別裝置正常與異常現象,懂得拆裝注意事項,會做一般的調整和簡單故障的排除,並協同維修工人排除故障。

操作裝置的五項紀律

● 實行定人定機制,憑操作證使用裝置,遵守裝置操作規程安全使用裝置。

● 經常保持裝置整潔,按規定油品、油號加油,保證按期加油和合理加油量。

● 嚴格遵守交**制度,班前、班後對裝置仔細檢查後進行交接。

● 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

● 發現異常立即停車檢查,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檢查處理。

裝置維護的「五項要求」

● 清潔。裝置內外清潔,無黃袍、無混凝土、各滑動面、絲槓、齒條等無油汙、無碰傷,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氣、不漏電,工作現場清掃乾淨。

● 潤滑。按潤滑臺帳要求,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油嘴齊全,油氈、油線清潔,游標明亮、油路暢通,認真做好換加油記錄。

● 緊固。各連線螺栓無鬆動;焊接部位無裂縫、開焊;道軌壓板無鬆動;傳動部分無跳動。

● 完整。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裝置部件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無缺陷。

● 安全。實行定人、定機和交**制度,熟悉裝置結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裝置保養制度,合理使用,精心維護,監測異常,不出事故。

4.2 裝置使用崗位人員職責考核制度

對違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的人員進行考核,每違反其中一條對作業人員罰款50元,違反其中3條或達不到要求達3條以上(含3條),責令其重新由教育培訓部門重新培訓上崗,重新培訓三次仍發現違反本規定多次的,將責令裝置所在單位更換作業人員。

4.3 交**制度

4.3.1 機械裝置交**制度是保證機械正常執行的基本制度,必須嚴格執行。

4.3.2 機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業的,必須進行交**。

交**由上一班操作工與下一班操作工共同進行,雙方應進行全面檢查,按規定要求逐項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確、不漏項,並認真填寫交**記錄。

4.3.3 交**記錄由裝置操作者在**時填寫,要做到填寫詳細,字跡清楚,不得馬虎了事。

4.3.4 **操作工要認真查閱交**記錄,確認屬實後方能簽字**。

4.3.5 交**記錄必須由雙方簽字後,**操作方准離崗。

4.3.6 **操作工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了解生產任務、施工現場和各工種的配合情況,進行**準備。

4.3.7 交接過程中交方要主動介紹情況,接方要主動了解情況。**人未按記錄查驗,發生問題由**人負責。

4.3.8 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雙方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取得解決。

4.3.9 交**的主要內容如下:

● 交清本班任務,技術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

● 交清機械裝置的實際運轉情況,潤滑油、冷卻液的消耗和準備情況;

● 交清機械的保養情況、存在的問題及隨機工器具情況;

4.3.10 **的操作工負責搞好機械裝置的清潔衛生。因上班衛生未清理或不潔淨而**,視為**班組或崗位操作工負責清理和接受考核。

4.3.11 各裝置使用單位、施工部門的有關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記錄和交**制度執**況。

● 生產裝置為多班制生產時,必須執行裝置交**制度,在生產裝置執行(交**)記錄上認真填寫裝置執行和故障狀況。對於單班生產的生產裝置,也應做好記錄。

● **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維護作業外,必須將本班裝置運**況、執行時發現問題、故障維修情況等詳細記錄在生產裝置執行(交**)記錄上。能當面**的,應主動向**人介紹裝置運**況,雙方當面檢查,交接完畢後在記錄簿上簽字。

如裝置操作主人不能當面交接生產裝置,**人可做好工作日常維護,將操作手柄置於安全位置,並將運**況及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後,交當班生產班長簽字代接,裝置存在缺陷時,由**人填寫《裝置缺陷消缺通知單》交裝置維修單位消缺處理。

● **人在**時應認真檢查裝置和檢視《生產裝置執行(交**)記錄》,發現裝置異常、記錄不清、裝置情況和記錄不符,裝置沒有清掃、潤滑不良等情況可拒絕**,並匯報本單位領導。

● 《生產裝置執行(交**)記錄》應妥善儲存,保持清潔、完整,不准撕毀、塗改和丟失。

4.3.12 班組及崗位操作人員**時未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檢查或因交接不清而**,裝置在**後發生的問題,均由**人負責,並接受考核。

4.4 交**管理考核制度

對違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的人員進行考核,每違反其中一條對作業人員罰款50元,違反其中3條或達不到要求達3條以上(含3條),責令其重新由教育培訓部門重新培訓上崗,重新培訓三次仍發現違反本規定多次的,將責令裝置所在單位更換作業人員。

5 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對裝置保養管理與考核制度

機械和起重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裝置管理制度》中第十四章《機械裝置保養管理制度》對裝置進行保養、潤滑,並及時填寫潤滑保養記錄,對未按要求對機械和起重裝置進行保養、潤滑的將對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進行50元/潤滑點次,因潤滑不當造成裝置損壞的,視情節輕重對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進行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責任單位領導掛鉤30%。 出現裝置事故的,按照《裝置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為了規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制定本大綱。第二條本大綱適用於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專案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1年第95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規定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為了規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制定本大綱。第二條本大綱適用於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專案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1年第95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規定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為了規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制定本大綱。第二條本大綱適用於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專案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1年第95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規定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