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各項規章制度

2021-06-10 19:51:33 字數 3542 閱讀 2421

產地檢疫申請報告制度

一、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規模養殖場動物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行產地檢疫申報。

二、規模養殖的動物在出場2-3天(或當日)應向當地鄉鎮動物防疫站申報動物產地檢疫。

三、申報檢疫的動物必須強制免疫和佩戴動物標識後,方可申報。

四、規模養殖場的動物經鄉鎮動物防疫站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後方可出場。

五、運輸動物的車輛裝載前和解除安裝後應清洗消毒,並取得動物運載工具消毒證明。

六、未經檢疫的動物禁止調離,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實行隔離觀察、**。

七、申報場地檢疫數作為專案申報核定出控數額重要依據。

八、違反上述規定將按《動物防疫》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動物防疫制度

一、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於治」的原則。

二、按全進或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

三、嚴格按規定免疫程式進行免疫。

四、生產區內禁養其它動物。

五、堅持自繁自養;必須引種時,按規定的動物防疫程式辦理。

六、病豬應及時隔離診治或處理。

七、認真做好免疫、消毒和無害化處理記錄。

免疫程式

一、口啼疫

育肥豬:28-35日齡初免,隔乙個月加強免疫,以後每4-6個月免疫一次。種豬:種公豬每年免疫2-3次。種母豬空懷期和懷孕前期免疫,每年2-3次。

二、豬瘟

育肥豬:20日齡初免,60日齡加強免疫。種豬:20日齡初免,60日齡加強免疫,以後每4-6個月免疫一次。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育肥豬:35日齡首免,1月後加強免疫母豬配種前免疫,每年2次。公豬每年接種2次。

四、其它免疫病種

育肥豬:丹、肺二聯苗、偽狂犬病苗、豬副寒苗、鏈球菌苗。種公母豬:前述可加細小病毒苗、乙腦苗。

無害化處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應嚴格按照動物無害化處理。

二、病死或因死因不明的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應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三、無害化措施以儘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汙染空氣、土地和水源為原則。

四、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一般為高溫、深埋和銷毀。

五、採取深埋的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在感染的飼養場內或附近,遠離居民區、水源、洩洪區和交通要道。

六、對汙染的飼料排洩物和汙染物品,也應噴灑消毒劑後將屍體共同深埋。

七、無法採取深埋方法處理時,採用焚燒處理,焚燒應符合環境要求。

消毒制度

一、生活區、辦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圍環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二、周轉區、周轉畜禽舍、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後大消毒一次。

三、生產區正門消毒池,每週至少更換池水、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四、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徹底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消毒。

五、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週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時消毒。

六、生產區環境:生產區道路兩側5公尺內範圍每週至少消毒2次。

七、各畜禽舍門口消毒池、盆;每週更換池、盆、水、藥至少2次,保持有效濃度。

八、人員消毒:進入場區人員必須腳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疫情報告制度

一、養殖單位(個人)負責動物疫情報告的法定義務。

二、當動物發生類似傳染病時養殖負責人或獸醫人員應立即向動物防疫站報告,當地動物防疫站立即向縣動物防疫監督管理站報告。

三、報告內容:

⑴動物發病時間和地點;

⑵發病動物種類數量、同群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⑶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⑷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

四、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報告,緊急情況時應**報告。

五、採取的措施:

⑴將可疑傳染病病畜禽隔離;

⑵對病畜進出的地方和汙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

⑶病死畜禽不得銷售和食用。

⑷禁止畜禽進出養殖場。

⑸限制人員流動。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動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動物疫情,不得阻止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與用藥制度

一、發生傳染性較強的動物疫病時,採取對染疫畜禽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辦法。

二、在發生疑似傳染病時,立即進行全場消毒並進行緊急免疫接種。

三、診療疾病時採取首輪常規藥**避免產生抗藥性。

四、嚴把獸藥採購關、驗收關、建立完整的用藥檔案。

五、嚴禁使用人用藥、禁用藥及其他對動物及人有害的藥物**畜禽疾病,嚴禁非常規使用獸藥。

六、嚴格遵守休藥規定,並按療症用藥。

種公豬的飼養管理制度

一、種公豬應單圈飼養,占地8-10平方公尺。

二、每天飼餵3次,24人**清潔飲水,日糧營養需平衡,喂量要適宜。

三、每天必須完成餵料、清掃圈舍、刷拭豬體、驅趕運動等日常工作。

四、每月對公豬舍高壓沖洗消毒一次,每週帶豬消毒一次。

五、夏天採取降溫,冬季採取保暖措施,使舍內溫度夏季不高於28℃,冬季不低於15℃。

六、青年公豬配種前,要經過耐心訓練,每次時間不要太長,對成功採精的公豬應進行表揚,在一星期內隔天進行一次採精以鞏固記憶。

七、青年公豬每週採精一次,成年公豬每週採精2-3次為宜。

種公豬免疫程式

一、豬瘟:後備公豬6月齡或採精前免疫1次,以後每年免疫2次,每半年1次。

二、口蹄疫:後備公豬6月齡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1次(濃縮滅活苗)。

三、乙腦:5-6月齡免疫1次,以後每年4、7月各免疫1次。

四、豬細小病毒:6-7月齡免疫2次,每次間隔時間為15天,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

五、偽狂犬病:6-7月齡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

六、藍耳病:配種員2月免疫2次,間隔時間為20天,以後每年免疫2次。

七、豬鏈球菌病:採精前1月免疫2次,間隔時間為15天,以後每年2次免疫。

八、豬傳胸、副嗜血桿菌:5-6月齡1次,以後每年免疫2次。

九、傳染性萎鼻:引進時立即注射,以後每年免疫2次。

十、衣原體:採精產30天、15天各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油佐劑滅活苗)。

十一、豬肺疫:採精前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

豬人工授精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要求整潔、乾淨、衛生,每週徹底清潔一次;

二、非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正常情況下不准進入實驗室,採精員也不准進入實驗室;

三、所有儀器裝置應在仔細閱讀說明書後,由專人按操作規程使用和維護保養;特別是高壓蒸氣滅菌器,超聲波洗淨器,雙蒸水器使用時更應注意人身安全;

四、各種電器裝置應按其要求選擇適應插座,除冰箱、**儲存箱、恆溫培養箱等外,一般電器要求人走斷電,乾燥箱無人時設定溫度不應高於100℃;

五、物品、器皿的清洗、消毒方法:所有器皿應以洗潔精或洗衣粉清洗乾淨,再以蒸餾水漂洗,60℃乾燥(玻璃用品乾燥溫度可高於100℃)後,以錫紙包紮器皿開口,玻璃器皿180℃1小時進行乾熱滅菌,非耐熱器皿、用具以高壓滅菌器121℃、20分鐘濕熱滅菌;

六、稀釋液的配製、**檢查、稀釋、分裝一定按照人工授精操作規程進行;

七、實驗室儀器裝置保持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使用的儀器裝置,如顯微鏡、乾燥箱、水浴鍋、17℃精夜儲存箱、冰箱、37℃恆溫板、電子天平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顯微鏡鏡頭(目鏡和物鏡),應每2周用二甲苯浸泡一次,保持清潔;

八、採精室與實驗室之間的傳遞口的兩側窗只有在傳遞物品時才能按先後順序開啟使用。

養殖場規章制度

1 養殖場員工管理制度 2 養殖場防疫制度 3 養殖場區環境衛生制度 4 養殖場疫病診斷與控制 5 養殖場檔案制度 6 養殖場畜禽標識制度 7 養殖場無害化處理管理制度 8 養殖場用藥管理制度 9 養殖場消毒管理制度 10 養殖場產地檢疫申報制度 11 養殖場有機料管理制度 養殖場員工管理制度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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