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

2021-06-08 15:41:15 字數 1670 閱讀 4284

1.1 本制度規定了各變電站安全保衛管理的要求及內容

1.2 本制度適用於各變電站安全保衛的管理

1.3 進入變電站的各級人員及變電站保衛、執行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2.1 站(班)長

2.1.1 領導和指揮變電站保衛及執行人員開展安全保衛工作

2.2 值長

2.2.1 領導和指揮變電站保衛及本值執行人員在值守期間內開展安全保衛工作

2.2.2 負責在值守期間內處理發生在變電站內的安全事件

2.3 保衛人員

2.3.1 對變電站的所有設施負有安全保衛責任

2.3.2 在站長及值班負責人的指揮下開展安全保衛工作

3.1 進出站管理

3.1.1 除變電站保衛和執行人員外任何人員進出變電站必須登記。在變電站內未得到執行人員許可或帶領,不得隨意走動。

3.1.2 進站進行檢修、試驗等工作的人員應持相關工作票(事故搶修者除外),民工應在工作負責人帶領下出入變電站。

3.1.3 非本單位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出示有關證件,經變電站執行人員核實後方可進入,並做好登記。

3.1.4 進站車輛必須聽從變電站保衛或執行人員的指揮,不得在站內公路上超速行使;倒車時應設專人指揮,保證車輛與變電執行裝置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3.1.5 變電站保衛人員有權對進出變電站的人員進行詢問,被詢問到的人員必須如實回答。

3.2 消防管理

3.2.1 變電站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消防法規,制定消防措施並認真落實。

3.2.2 變電站消防器具的設定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定期檢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況並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

3.2.3 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和夾層應有消防設施,控制屏、配電屏和開關場區的端子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完好。

3.2.4 變電站裝置室或裝置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裝置區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加強管理,並按規定要求使用,施工完畢後立即運走。

3.2.5 變電站內易燃易爆區域禁止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並採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3.2.6 變電站保衛及執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3.2.7 變電站保衛及執行人員應熟知火警**及報**法。

3.3 防盜竊管理

3.2.1 變電站圍牆的高度應符合規定,市區變電站不設圍牆的,必須制定有效的防護措施。

3.2.2 220kv及以上變電站應設警衛室。變電站的大門正常應上鎖。

3.2.3 裝有防盜報警系統的變電站應定期檢查、試驗報警裝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時處理。

3.2.4 執行人員在巡視裝置時,應兼顧安全保衛設施的巡視。

3.2.5 變電站保衛人員每日必須對變電站大門、圍牆、重要裝置周圍及其它要害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處理。

3.2.6 變電站圍牆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絡,徵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措施後方可拆改。

3.4 防破壞工作

3.4.1 變電站要根據所處的位置和重要性,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防止外人破壞裝置的措施。

3.4.2 參觀人員不得在站內進行攝影、攝像、抄錄資料;特殊情況下在徵得變電執行管理所同意後在執行人員帶領下進行。

3.4.3 重要節假日、活動、會議等保電期間,要加強對裝置區的巡視和保衛工作,對重點部位落實責任,保證變電站的安全。

4.1 220kv及以上變電站執行管理標準(試行)

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

1.本制度規定了變電站安全保衛工作的內容和要求,變電站的安全保衛工作。2.站內應有門衛室,其人員的生活設施不得與執行人員混用,變電站大門正常應關閉並上鎖。3.如有外來人員需進入變電站的,應由門衛人員事先詢問來人情況,並通過站內 或對講機徵得當值主值同意,方可辦理進站手續。4.凡分公司機關人員及支公司...

省檢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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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 1 變電站為我公司重點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工作由站長負責,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衛制度。2 凡進入本站檢查 參觀 學習的人員必須持公司介紹信或有上級領導帶領的人員方可進入。3 進入站內工作的車輛,必須聽從站內負責人和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嚴格遵守站內的規章制度 4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