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廉辦移動飛信規章制度

2021-06-08 12:22:24 字數 748 閱讀 6390

資訊發布、資訊處理和系統管理規章制度

(試行)

1、未經縣農廉辦審核批准不得發布資訊,更不能作商業用途發布廣告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資訊。

2、收集和彙總的手機號碼等資訊都是基礎性資料和私密性較強的資訊,系統資料庫中的手機號碼不准對外洩露,同時要從技術上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資訊採集、傳輸安全。

3、將負責技術維護、人員培訓等工作,保證系統有效執行。

4、確定一名同志作為聯絡員,建立資訊更新報告制度,定期與縣農廉辦聯絡溝通。

5、在基層相關人員崗位變動和手機號碼更換時,確保系統內人員資訊的及時更新,保證各聯席單位成員手機號碼資訊準確,保障農廉飛信網路辦公系統的持續使用和工作的有效銜接。

6、各聯席單位成員要全面了解系統效能、熟練掌握操作要領,在工作過程中注重資訊反饋和調研。

7、各鄉鎮要確定一名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同志作為資訊反饋人員,每人每月至少上傳2次以上系統反饋資訊,縣農廉辦將落實專人彙總整理、分析反饋內容,及時公升級更新系統。

8、加強對資訊平台功能作用、使用方法、保密要求的宣傳,動員廣大農村群眾加入資訊系統,並進行資訊收發的技術輔導,使系統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

9、要及時查閱、收看平台資訊,學習有關政策和工作經驗,指導和推動工作開展;及時將工作中的經驗做法、意見建議上傳到平台。

10、在實施階段,各鄉鎮、縣直各農廉聯席成員單位要積極利用飛信網路辦公系統進行內部網上辦公和實現部門間的非涉密檔案報送及交換,實現上下級非涉密檔案交換。工作期間原則上實行紙質介質和電子介質同時傳送的「雙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