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部制度

2021-06-07 16:15:59 字數 1465 閱讀 8774

一、管理制度:

(1)部長向主席團負責並由分管副主席進行工作指導。

(2)副部長向部長和主席團負責,協助部長開張工作。

(3)部長對本部工作負主要責任,副部長負相關責任。

(4)幹事向部長、副部長負責,在部長、副部長的指導下工作。

(5)部長、副部長如犯錯誤,無法勝任工作,可由主席團進行罷免。

(6)幹事如果做不好工作,消極不主動,可由部長直接撤銷其職務。

(7)如有上述人事變動,應報主席團審批。

二、工作制度:

1. 關於檢查衛生方面具體細則:

檢查衛時要求用語文明,在敲門後經同學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進行檢查,檢查時要求嚴格按校定細則進評定。

2.關於檢查晚歸方面的具體細則;

(1)每週固定檢查兩次,時間不定,每次查寢時由各負責副部長進行通知分組。

(2)查寢時要求各工作人員禮貌文明,同樣要在敲門後經允許後方可入寢檢查。

(3)檢查具體時間安排為晚上9:40——10:10,檢查完畢後由各負責人進行銷名工作,10:20後來銷名者視為未歸。

三、會議制度:

(1)我部定期召開部門會議,肯定優點,彌補不足,為接下來的工作打基礎,並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2)定期召開寢室長會議,會前寢室長需簽到,未簽到者我係將進行相應的扣分。

(3)會議期間有我部幹事相關人員作好會議記錄。

(4)無特殊情況部長,幹事不能請假。如有未請假的,幹事扣0.3分,部長扣0.5分;未做好工作會議筆記的,有關人員扣0.3分;未出席寢室長會議的寢室長扣0.5分。

四、考核制度:

(1)查寢查衛生集合時要準時,如有遲到無故不參加三次以上,則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2)查寢查衛生時用語要文明禮貌,避免與同學發生衝突,如有發生,查明原因是我人員所致,三次以上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3)工作要佩戴好工作證,進入寢室應出示證件,如有違反三次以上給予通報批評。

(4)參加文明修身、值班等工作,要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如有缺席或不聽指揮,查明原因為我部人員主要責任,則進行通報批評。

(5)本部開展活動,如無故缺席,三次以上,則通報批評。

(6)工作中如出現過多問題,態度不認真,工作不主動、不積極,消極怠工,則考慮撤銷罷免其職務。

五、請假制度

(1)請假。如遇上課、考試、演出、生病等情況,不能按時值班、參加檢查、出席會議者,需提前向部長提交書面請假條或口頭請假,且必須經過部長的批准。

(2)開會、查寢時期請假者必須提前請假,若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必須**通知部長說明原因。

如未請假的,相關幹事扣0.3分,相關部長扣0.5分。

六、工作計畫、總結和鑑定制度

(1)每學期初我部門要做出電子稿學期工作計畫,上交系宿管部。

(2)每學期工作結束前,我部門要寫乙份電子稿工作總結,上交系宿管部。

(3)每月部門定期向主席團提交本月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畫。

(4)如計畫和總結未按時上交,相關幹事扣0.3分,部長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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