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2021-06-02 04:34:45 字數 668 閱讀 6892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結合實際,我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指:施工現場從事電工、焊工、登高架設、起重機械操作(司機、指揮、司索、安維、捲揚機)等作業人員。

第三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滿18周歲以上;

(二)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專業技術及實踐經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四條施工現場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具有****生產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作業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書應當按規定接受發證機關的複審,到期未參加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證書無效。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遺失的,應及時到發證機關補辦。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自覺接受建築(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持證上崗作業的,建築(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62條進行處罰。

建築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 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結合我市實際,我司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指 施工現場從事電工 焊工 登高架設 起重機械操作 司機 指揮 司索 安維 捲揚機 等作業人...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於本專案管段內從事公路建設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二 公路建設施工的起重機械的司機 起重吊裝 安裝 工 起重工 電工 焊工 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 特種作業操作證 上崗。安質部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三 各施工隊應聘用取得 特種作業操作證 的...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從事建築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2 建築施工的起重和垂直運輸機械的司機 司索工 起重吊裝 安裝 工 訊號指揮工 起重工 電工 焊工 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 特種作業操作證 上崗。專案部應當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3 專案部應聘用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