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2021-05-24 08:21:54 字數 664 閱讀 8032

1、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從事建築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2、建築施工的起重和垂直運輸機械的司機、司索工、起重吊裝(安裝)工、訊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焊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專案部應當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

3、專案部應聘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相關特種作業,制訂特種作業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保護用品,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並結合工程專案特點,建立特殊工種用工名錄,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特種作業人員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專案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6、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應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7、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案部有關負責人報告。

8、實行特種作業操作證複審制度。複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複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建議有關部門對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予以登出。

9、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或者專案部未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專案部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於本專案管段內從事公路建設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二 公路建設施工的起重機械的司機 起重吊裝 安裝 工 起重工 電工 焊工 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 特種作業操作證 上崗。安質部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三 各施工隊應聘用取得 特種作業操作證 的...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 特種作業定義 根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1999年7月12日國家經濟 委員會第13號令 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 事故,對操作者本人 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2 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的條件 1 年齡滿18歲 2 身體健康 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隋 ...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s208岳陽縣楊林至張谷英公路 a1標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第二條公路施工的特種機械的司機 起重吊裝 安裝 工 訊號指揮工 起重工 電工 焊工 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 特種作業操作證 上崗。用人單位應當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第三條用人單位應...